孔子修《春秋》与《春秋》义例论

发布时间:2024-05-11 04:14
  根据《竹书纪年》《史记》的材料来源、性质、体例可以判断,以杨伯峻先生为代表的"孔子不修《春秋》"之说,有失偏颇。《春秋》是经孔子删削并用以"微显阐幽"的儒家经典而非鲁国旧史。据此,《春秋》义例的来源与性质,当如杜预注所言,其常例"皆经国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书之旧章",其变例则出孔子寓褒贬之意。比较《春秋》与《竹书纪年》,此说甚确。作为统领全书的准则,《春秋》义例亦是推求经义的关键,尤其是遍布《春秋》的"无传之经",非据义例不可推解。这一原则除泛见于《公》《穀》二传外,亦为杜注解"无传之经"时所取。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 孔子修《春秋》说辨
二 《春秋》义例辨



本文编号:3969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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