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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桑植土司“改土归流”研究

发布时间:2018-11-26 21:06
【摘要】:改土归流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重要历史现象,是清政府为巩固中央集权,加强中央对西南少数民族的统治,废除土司制度,并委派流官对地方进行直接管辖的一种制度。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开始于雍正四年(1726年),湖广地区的改土归流在清政府的改土归流政策执行中较早完成,湖广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四大土司(永顺土司、保靖土司、容美土司和桑植土司)在改土归流政策的影响下,纷纷改土归流。其中桑植土司改土归流影响比较广泛,具有代表性。桑植土司历史悠久。桑植宣慰司前身为迄今九百多年的荒溪州,宋高祖绍兴三十年(1160年)改为桑植司。元朝时设立了上桑植和下桑植,桑植作为司名即从元朝开始。在明洪武四年(1371年),中央设立安福守御千户所,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安福守御千户所千户夏昌s甑亩酉牡弥摇敖峋畔髀摇,

本文编号:235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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