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州宗族关系文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03 10:04
本文关键词:明清徽州宗族关系文书研究
【摘要】:徽州文书,被认为是20世纪继甲骨文、汉晋简帛、敦煌文书、明清内阁大库档案之后新资料的第五大发现。在丰富的徽州文书中,宗族文书为其大宗。无论是数量与类型,还是其研究价值,宗族文书对于从整体上认识徽州文书,并藉此探索明清徽州民间万象与地方社会实态,乃至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历史来说,均具典型意义。本文以反映明清徽州宗族关系之文书为中心,采用文书档案与文献记载相结合的方法,解读文书的形式,阐释文书的内涵,以揭示明清徽州宗族所固有的种种社会关系,进而考察国家和宗族制度规范与民间实际运作之间的差异。 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二部分从文献学的角度对徽州宗族文书作总体性考察。第三、四部分则以历史学、社会学等视角对徽州宗族文书所反映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阐发。 第一部分考察了明清徽州宗族文书的形成、遗存及其形态。历史上高度发达的徽州经济文化,致使公私交往频繁,产生了大量文书资料。徽州宗族文书的形成是徽州区域发展之特定背景下的产物。而宋代以后徽州宗族组织的普遍发展,以及徽州民间素有重视记载与整理文书的传统,亦是徽州文书形成的重要因素。徽州文书的保存特有其公匣制度。并考察了文书的形制与版本形态。 第二部分探讨了明清徽州宗族文书的契约表达程式。对契约的称谓与类型作出基本概括,对单契与合同的区别,土地买卖契约的构成,合同契约的类型,合同关系的维系等进行专门考察,,对契约文书的格式规范与民间表达等作重点分析。其中论述了个体性文书与宗族组织之间的关系。指出,宗族内部个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以及个体与宗族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它亦是宗族关系的一种体现。 第三部分对明清徽州宗族关系文书进行分类考述。主要以其所体现的宗族与国家和地方基层组织之间、异姓宗族之间、宗族内部的门房支派之间、宗族之于其它民间组织(如会社)、宗族之于家庭等的密切联系作为划分依据,从而将明清徽州宗族关系文书分为祭祀关系、继承关系、会社关系、主仆关系、异姓关系、
【关键词】:徽州 宗族 宗族关系 文书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6
【分类号】:K206
【目录】:
- 中文摘要3-5
- Abstract5-10
- 第一章 绪论10-37
- 一、概念说明10-21
- 二、学术回顾21-34
- 三、基本框架34-37
- 第二章 明清徽州宗族文书的遗存及其形态37-46
- 一、宗族文书的形成37-38
- 二、宗族文书的保存38-41
- 三、宗族文书的形态41-46
- 第三章 明清徽州宗族文书的契约表达程式46-106
- 第一节 契约文书发展概说46-52
- 第二节 契约的称谓与主要类型52-57
- 第三节 明清徽州宗族土地买卖契约的构成57-80
- 第四节 明清徽州宗族合同契约的类型80-99
- 第五节 契约文书的格式规范与民间表达99-106
- 第四章 明清徽州宗族关系文书分类考述106-256
- 第一节 祭祀关系文书106-121
- 第二节 继承关系文书121-154
- 第三节 会社关系文书154-173
- 第四节 主仆关系文书173-190
- 第五节 异姓关系文书190-205
- 第六节 赋役关系文书205-228
- 第七节 诉讼关系文书228-256
- 第五章 明清徽州宗族文书反映的社会关系256-306
- 第一节 宗族发展与内部关系256-268
- 第二节 宗族与地方社会268-278
- 第三节 宗族与国家278-287
- 第四节 宗族制度规范与实际运作287-306
- 参考文献306-315
- 致谢315-316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目录316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陈瑞;;明清时期徽州宗族中的房长及其权力[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06期
2 王聪聪;;清代族产纠纷与法律调控[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05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李伟峰;香火接续:传统社会的招赘婚姻研究[D];山东大学;2011年
2 何巧云;清代徽州祭祖研究[D];安徽大学;2010年
3 张凡;明代家产继承与争讼[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张佑纬;明清乡规民约对宗族利益的调整[D];吉林大学;2007年
2 陈琛;清代继子财产承继制度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78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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