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论族格——从“天赋人权”展开
发布时间:2017-10-10 21:32
本文关键词:也论族格——从“天赋人权”展开
【摘要】:民族是人的社会性及其文化性的自然载体。从天赋人权之权利根源于人这一立场出发,民族也当从人的自然权利出发享有其集体性的权利。在民族集体性权利得以证成之时,民族族格就已经蕴含其中。民族族格的生成,既有权利逻辑的论证,还有政治逻辑的论证,更有历史逻辑的论证。
【作者单位】: 贵州财经大学;
【关键词】: 族格 天赋人权 社会性 文化
【基金】:商务部重点课题“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研究”(2015SWBZD19)
【分类号】:D032
【正文快照】: 一、引言无论是讨论民族(1)平等、民族自治、民族自决还是少数民族的文化权利保障,抑或族籍政策方面的问题,实际上都已经预设了这样一个理论前提:作为特殊族群的民族已成为了法律上的特殊主体,即民族是特殊的公法人主体。(2)换言之,民族有其族格。所谓族格,就是民族据以在法律,
本文编号:1008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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