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构织:论当代程序主义的限度
发布时间:2024-06-28 23:54
这篇文章首先表明了,正义的内在构织并不包含可分配的善,而是来自于受到普遍接受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是由得到道德负载的各种实践活动构成的;在所关注的这些实践活动中,我们就可以定义,以公平或正义的方式对待他人意味着什么。如果这个出发点能够得到确证,那么,本文就可以得出有关正义概念的某些方法上的结论,这体现在本文的第二部分:我们并不是先建构一个规范程序,再演绎出正义的内容的;相反,我们是从重构社会实践活动开始,再获得关于正义诸方面的信息的。因此,就像本文第三部分暗示的,最后我们将得出有关正义概念的多元论。日常存在着多少被我们接受和领会的社会关系,那么这种多元论就会涵盖着多少相关的正义原则。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
二
三
本文编号:3996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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