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为本”思想的人权属性
发布时间:2024-04-10 02:44
保障民众生存与发展权这一基本人权是国家产生伊始就具有的职能之一。自先秦以来不断丰富发展、至汉代董仲舒对其进行系统化整合与理论化升华的"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思想,就是要求代表国家的统治者在治国理政中必须保障民众生存权与发展权这一基本人权,故而具有明显的人权属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完成了"以民为本"思想内涵的划时代变革,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立为治国理政的目的和原则,将落实人民发展的权利作为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人权、人权思想与“国家”
二、先秦时期“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三、“以民为本”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升华
四、“以民为本”思想人权内涵的划时代变革
本文编号:395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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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权、人权思想与“国家”
二、先秦时期“以民为本”的民本主义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三、“以民为本”思想的系统化、理论化升华
四、“以民为本”思想人权内涵的划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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