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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02 05:39

  本文关键词: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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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71年,罗尔斯发表了《正义论》。《正义论》系统而严密,其“作为公平的正义”不但给予功利主义以彻底批判,同时也为自由主义提供了新的论证。它阐发出一种新式的自由主义,即平等的自由主义。这一正义理论引发了持久而激烈的学术批评与讨论,直接促成了政治哲学在当代的复兴。平等的自由主义赢得赞赏,同时也遭到批判,这包括功利主义的反击,以及极端自由主义、至善论自由主义、社群主义、共和主义、社会选择理论、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等诸多学派的发难。所有这些批判,全都不无道理。因此,平等的自由主义必须作出自我与公共的双重澄清。 《正义论》之后,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罗尔斯发表了一系列学术文章,这些文章既是对来自各方批评的回应,也是对其自身学说不足的补全。同时,这些相互关联的文章呈现出独立意义,直至1993年以结集形式出版的《政治自由主义》,,罗尔斯论述了一种更为新式的自由主义,即政治自由主义。政治自由主义的初衷是为探讨“作为公平的正义”之稳定性问题,这一过程中,它需要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念。正是基于这些理念的论述和建构,罗尔斯的正义理论由作为统合性学说的平等的自由主义转向作为独立学说的政治自由主义。而导致学说转向的一个关键因素即理性多元论事实,这一事实并非偶然,它是民主社会的自由制度和政治文化长期作用与实践的正常结果,也是必然结果。同时,这一事实与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的判断负担紧密相关,判断负担标明了个人自身及其生活环境的有限性,它在最为根本的层面导致了理性的不一致——“理性的个人并不都认肯相同的统合性学说”。 一种统合性学说表达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观,组织了一个连贯的价值系统,涵盖了我们生活主要的哲学方面、道德方面和宗教方面。在此意义上,康德与密尔的自由主义也属于一种统合性学说,它们在我们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都要求着“自主性”或“个体性”。政治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学说不依赖也不参与任何一种统合性学说,它将其自身标准、原则和理想严格限制在政治领域,其运用和诉求的价值也只是政治价值。政治自由主义从一系列基本理念开始以建构自身,这些理念隐含在现代民主社会的公共政治文化之中,包括关键的作为一个公平合作体系的社会理念,以及自由而平等、理性而合理的公民理念。 无论是在《正义论》时期,还是在《政治自由主义》时期,罗尔斯始终坚持实质性的作为公平的正义,不同的只是看待这一正义观念的方式。在前期,作为公平的正义被看做一种道德哲学学说,在后期,作为公平的正义被看做一种政治哲学学说。引导这一学说转向的契机是稳定性论证。在前期,稳定性论证指向正义与善的一致,在后期,稳定性论证指向重叠共识。稳定性论证属于作为公平的正义之可行性论证,在《政治自由主义》中,它的问题是,当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因为各种合乎理性的哲学学说、道德学说和宗教学说而形成深刻分化时,一个严格服从正义观念的秩序良好的社会何以能够保持长治久安。答案是各统合性学说之重叠共识。而一种重叠共识的中心正是政治的正义观念,也即作为公平的正义。因此,重叠共识式的稳定性论证并非重叠共识理念的单纯澄清,它需要重新解释作为公平的正义之为“政治的”正义观念,其标准和意义何在。正是由于稳定性论证的这一要求,罗尔斯将作为公平的正义阐发为政治自由主义之一种。 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另一个主题是合法性,它与政治权力的运用密切相关。在罗尔斯的论述体系中,政治权力属于作为一个集体的公民的权力,权力的运用必须符合宪法,而宪法实质必须得到全体公民的一致同意。合法性指向合宪法性与宪法合法性两个层面,在根本层面,合法性只是宪法合法性,它要求对宪法实质做出说明和证明。在罗尔斯的正义理论中,作为公平的正义特别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它包括宪法实质和基本正义两部分,这两部分分别对应了两个正义原则之第一原则和第二原则。宪法实质规定了基本的自由和权利以及正义的政治程序,它的证明与公共理性理念相关。公共理性之公共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它是自由而平等的公民运用的理性,鉴于普遍的公民身份,这种理性是公共的;它的主题是根本性的政治正义问题,包括宪法实质和基本正义;它的本性和内容由一系列政治正义理念及其公共推理而给定。公共理性与非公共理性相对,它限制论证的同时也为论证提供了独立的平台与资源。 合法性与稳定性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两个基本主题。围绕这两个主题,作为公平的正义观念被解释为一种政治的正义观念。就实质性的两个正义原则而言,合法性只与单独的第一个正义原则相关,稳定性则与全部的两个正义原则相关。罗尔斯在《政治自由主义》中并未特别说明合法性问题与稳定性问题之间的关系,它们很多时候都被混淆在一起,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它们之间的关系需要澄清。 政治自由主义并非一种,与罗尔斯同一时期的哲学家中,包括朱迪丝·史克拉尔、查尔斯·拉莫尔、布鲁斯·阿克曼等都提出了政治自由主义理念,并做出了不同论述。但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占有特殊地位,富于特殊意义。这一方面是因为,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与其平等的自由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尽管学说性质发生了改变,但作为公平的正义之实质内容未有改变。《正义论》已然表明了作为公平的正义之理论意义和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思考系统而规范,涵盖了从理念到原则再到制度与目的的完整理论发展过程,并有其独立的理论标准、原则和理想。但是,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在保持其理论深度的同时也陷入到极大的理论复杂性之中。本文的一般目的不是证明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之对错,而是澄清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之结构。或许这一工作有助于人们对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更切近的理解和更准确的批评。
【关键词】:罗尔斯 政治自由主义 合法性 稳定性 公共理性 重叠共识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091
【目录】:
  • 论文摘要4-7
  • Abstracts7-13
  • 绪论13-29
  • 一、 从自由主义到政治自由主义13-18
  • 二、 政治自由主义种种18-24
  • 三、 罗尔斯与《政治自由主义》24-27
  • 四、 本文研究的问题与方法27-29
  • 第一章 政治自由主义的现实与理想29-51
  • 第一节 现代社会的多元性现实29-35
  • 第二节 哲学的人与政治的公民35-42
  • 第三节 政治合法性理想42-46
  • 第四节 政治稳定性理想46-51
  • 第二章 政治自由主义的理念与方法51-77
  • 第一节 基本理念及其解释51-57
  • 第二节 基于理念的政治建构57-62
  • 第三节 公共理性与合法性62-69
  • 第四节 重叠共识与稳定性69-77
  • 第三章 政治自由主义的合法性论证77-109
  • 第一节 契约的形式与目的77-85
  • 第二节 契约与社会基本善85-93
  • 第三节 宪法实质问题93-100
  • 第四节 罗尔斯与哈贝马斯的对话100-109
  • 第四章 政治自由主义的稳定性论证109-133
  • 第一节 《正义论》中的稳定性论证109-116
  • 第二节 《政治自由主义》中的稳定性论证116-122
  • 第三节 基本正义问题122-125
  • 第四节 来自各方的批评125-133
  • 结语133-135
  • 参考文献135-143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14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姚大志;契约论与政治合法性[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04期

2 周濂;;政治社会、多元共同体与幸福生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5期

3 姚大志;;公共理性与合法性——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0年02期

4 江绪林;;正义的康德式诠释——评周保松《自由人的平等政治》[J];开放时代;2011年04期

5 奥诺拉·奥尼尔;秦兴;;政治自由主义与公共理性——对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的一个批判性评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03期

6 姚大志;;哈贝马斯政治哲学的内在逻辑[J];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01期

7 姚大志;哈贝马斯与政治合法性[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3期

8 姚大志;;重叠共识观念能证明什么?——评罗尔斯的政治自由主义[J];天津社会科学;2009年06期

9 谭安奎;;政治的,抑或道德的——对政治自由主义一个关键悖论的解读[J];现代哲学;2007年05期

10 谭安奎;;公共理由、公共理性与政治辩护[J];现代哲学;2011年06期



本文编号:776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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