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主义框架下的垄断性社团研究
发布时间:2017-09-24 14:02
本文关键词:法团主义框架下的垄断性社团研究
更多相关文章: 法团主义 垄断性社团 社会代表 国家授权 自主性 资源中心
【摘要】:无论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还是从政治发展变迁的角度,法团主义都是一种重要的范式选择。在法团主义制度框架内,垄断性社团是联结国家与社会成员的枢纽性中介组织,是对分化社会不同部分的重新整合,它具有双重代表的功能。全面了解和把握垄断性社团的功能及其运作状况,能有效地掌握法团主义理论内涵,同时也为国内学术界对于法团主义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提供一种切入点。 本文以法团主义框架内垄断性社团的国家与社会状况为研究对象,从双重代表的视角,用实证资料论证了垄断性社团的社会代表性与国家角色,本文认为,垄断性社团具有重新组合社会并代表社会的功能,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具有相对独立的自治地位,其枢纽与中介功能是通过资源汇聚与转换分配而实现的。 在结构上,论文分为五部分:第一章绪论说明选题缘起和研究状况。本章介绍了法团主义理论,并界定了法团主义框架内垄断性社团的概念,论述了垄断性社团的特征及其与国家的不同关系。第二章讨论了垄断性社团的社会代表性与组织化。垄断性社团通过组织化整合的方式汇聚与统合社会组织利益,其自身也建立起“半公共”政治身份及等级化的组织架构;并且通过”行业/领域”代表的地位,以谈判协商的方式与国家及其它社团开展合作博弈。第三章讨论垄断性社团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的制度地位与相对自主性。论文认为垄断性社团具有代表国家与代表社会的双重身份,在国家与社会关系中,主要通过间接民主代议制、财政经费的独立而实现自主性。第四章讨论垄断性社团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枢纽性或中介性运作机制,亦即资源的汇聚与转换分配。论文从制度性资源、合法性资源及社会资源三个角度,论述了垄断性社团的资源汇聚与转换分配是怎样展开的。第五章是结语部分。首先,作为关键性中介组织,垄断性社团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力量,并以独立自主的身份开展工作,发挥着资源汇聚与转换分配的功能;其次,讨论了法团主义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
【关键词】:法团主义 垄断性社团 社会代表 国家授权 自主性 资源中心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03
【目录】:
- 中文摘要6-7
- ABSTRACT7-11
- 第一章 绪论11-23
- 第一节 法团主义:问题与研究11-15
- 一、法团主义在中国的适用性问题争议:选题缘起11-13
- 二、法团主义社会团体的历史研究状况13-15
- 第二节 法团主义与垄断性社团15-20
- 一、法团主义及其社团制度15-17
- 二、垄断性社团及其与国家的关系17-20
- 第三节 论文结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20-23
- 一、论文结构20-21
- 二、研究方法和创新点21-23
- 第二章 垄断性社团的等级代表与组织协商23-34
- 第一节 组织化代表的形成23-27
- 一、前提:普遍的政治利益交换23-25
- 二、方式:组织化整合25-27
- 第二节 科层等级化的组织构建27-30
- 一、垄断性社团的地位身份27-28
- 二、垄断性社团的等级化安排28-30
- 第三节 “行业/领域”的组织协商30-34
- 一、“行业/领域”内的功能代表30-31
- 二、“行业/领域”间的谈判协商31-34
- 第三章 垄断性社团的国家授权与相对自主34-45
- 第一节 制度定位34-38
- 一、制度功能的双重代表性35-36
- 二、制度关系的协议契约化36-38
- 第二节 国家授权38-41
- 一、授权方式:行业授权和政策授权38-39
- 二、国家角色:间接管理和主导监督39-41
- 第三节 相对自主性41-45
- 一、制度:领导干部专职化和民主代议体制41-42
- 二、财政:经费来源的独立和严格的财务制度42-45
- 第四章 垄断性社团的资源汇聚与转换分配45-58
- 第一节 制度性资源的汇聚与转换分配45-49
- 一、制度性资源的汇聚46-47
- 二、制度性资源的转换分配47-48
- 三、警惕“寻租”“制度惰性”的产生48-49
- 第二节 合法性资源的汇聚与转换分配49-52
- 一、合法性资源的汇聚49-51
- 二、合法性资源的转换分配51-52
- 三、构建规范化的联系与沟通渠道52
- 第三节 社会资源的汇聚与转换分配52-58
- 一、社会资源的汇聚53
- 二、社会资源的转换分配53-56
- 三、避免“政治的僵化”以及“代表性危机”56-58
- 第五章 总结与探讨58-62
- 第一节 本文主要结论58-59
- 第二节 法团主义在中国适用性问题的分析59-62
- 参考文献62-68
- 后记6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刘昱伶;李向渊;;法团主义——一种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模式[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5期
2 张静;“法团主义”模式下的工会角色[J];工会理论与实践.中国工运学院学报;2001年01期
3 刘军;;荷兰模式简评[J];国外社会科学;2006年01期
4 陈家喜;;市民社会抑或统合主义——西方学者关于中国商会研究的论争[J];国外社会科学;2008年02期
5 孙景峰;;新加坡工会与政府关系刍议[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05期
6 王向民;;双重代表、资源中心与转换中介:将工会建设成枢纽性社会组织的内涵[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3年02期
7 王向民;吕鸽;;政治社会转型与工会改革:将工会建设成枢纽型社会组织[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3年01期
8 孙景峰;;世界民主浪潮下的新加坡威权体制[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7年04期
9 李力东;;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建构:法团主义的维度[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01期
10 颜文京;调整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第三种模式——试论组合主义[J];政治学研究;1999年02期
,本文编号:91178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zhengzx/911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