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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变迁研究

发布时间:2020-10-21 22:20
   宋代作为中国古代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时期,社会的各项制度都处在当时世界乃至是整个古代中国的顶峰。宋代统治者面对当时变化纷繁的社会实际,通过制定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来予以调整。宋代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统治者必须及时的修法、立法,对已经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作出调整,使得宋代有关财产继承制度的法律规定极为详尽,是其他朝代难以企及的。以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的变化为线索,研究宋代财产继承制度的发展,既能够对宋代财产继承制度做进一步的认识,也能够揭示社会发展与法制建设之间的深刻关系,还能够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的建设提供深刻的历史借鉴。本文一共五章,第一章是绪论,既对选题缘由和意义做了说明也对已有的有关宋代法制的研究做了说明。另外还对有关社会变迁与法律变革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成果做了说明。中国古代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共同发展、共同调整社会关系,也促进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本文的第二章主要是对宋代整个户绝财产继承制度的变迁过程作了具体的说明,包括宋代前期有关户绝财产继承制度的规定、宋代中后期伴随着社会发展对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做的进一步的立法设置。这一部分论述时,分类的主要依据在于被继承人生前是否有立遗嘱,依据这一标准分为遗嘱继承和非遗嘱继承。在做这一说明之前还对核心的两个概念“户绝”和“户绝财产”予以解释。本文的第三章是对宋代有关户绝财产继承制度的变化特点所做的归纳和评价。主要包括户绝财产继承参与主体的变化和户绝财产继承范围的变化两个主要方面。对于继承主体,户绝之家在财产继承时获得极大的扩展,不具有血缘关系的主体在符合条件时也可以继承财产。同时宋代社会,官府在财产继承过程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的第四章分别从宋代社会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宋代中后期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发展变化的原因作了分析,揭示了宋代社会发展变化对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发展变化所造成的影响。本文的最后一章从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的变化情况出发,分析了这一变化对于“社会变迁与法律变革问题”的启示以及对处在转型时期中国的现实意义。着重的提及面对社会变迁时,统治者/领导阶层在思想指导层面应该采取的措施,特别是法文化传统层面的重构。法律意识在社会变迁中所起到的特殊作用,是我们需要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对于中国社会转型的实际情况,我们不缺学习的对象、不缺运转现代化法制的人才,欠缺的是与中国实际相适应的法文化。对法文化传统的重构是当下中国社会转型重中之重的问题。
【学位单位】:上海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6
【中图分类】:D923.5;D929;K244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缘由与意义
        1.1.1 选题的缘由
        1.1.2 选题的意义
    1.2 相关的研究现状
        1.2.1 关于宋代财产继承制度的研究
        1.2.2 关于社会变迁与法律变革的研究
    1.3 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和不足
第2章 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变迁的具体表现
    2.1 户绝与户绝财产的内涵
    2.2 宋代户绝遗嘱继承制度
        2.2.1 宋代前期的户绝遗嘱继承
        2.2.2 宋代中后期的户绝遗嘱继承
    2.3 宋代户绝财产的非遗嘱继承
        2.3.1 宋代前期的户绝女子继承
        2.3.2 宋代中后期的户绝女子继承
        2.3.3 宋代中后期的赘婿继承
第3章 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变化的特点
    3.1 财产继承参与主体的变化
        3.1.1“户绝”之家继承主体的扩展
        3.1.2 官府参与继承活动的变化
    3.2 财产继承范围的变化
        3.2.1 遗嘱继承份额的变化
        3.2.2 限制女儿财产继承份额
        3.2.3 明确命继子的财产继承份额
第4章 宋代户绝财产继承制度变化的原因
    4.1 宋代社会变化的影响
        4.1.1 宋代政治制度变化的影响
        4.1.2 宋代经济发展的影响
        4.1.3 宋代社会结构变化的影响
    4.2 其他因素的影响
        4.2.1 宗祧与财产继承分离的影响
        4.2.2 传统“人文精神”的影响
        4.2.3 义利观念深层次转变的影响
        4.2.4 妇女地位提升所造成的影响
第5章 对社会变迁与法律变革问题的启示与现实意义
    5.1 对社会变迁与法律变革问题的启示
    5.2 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现实意义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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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5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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