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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社会公益组织的政府立案管理制度——以科举宾兴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08-20 07:16

  本文关键词:论清代社会公益组织的政府立案管理制度——以科举宾兴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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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清代科举宾兴是一种主要由民间捐资设立的教育公益基金,它利用田产、银钱、店房等资产的增值收入,无偿资助本地士子参加各级科举考试。作为一种社会公益基金组织,清代科举宾兴遵循政府立案管理制度,其程序包括捐助者撰文呈请、各级政府官员根据礼法予以审批、各级政府部门收存呈报材料进行备案三个阶段。清代科举宾兴的政府立案管理制度的最早源头可追溯到明代。
【作者单位】: 闽江学院历史学系;
【关键词】清代 科举宾兴 社会公益组织 政府立案管理制度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公益求公平:清代科举考场研究”(项目编号:15BZS023)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K249
【正文快照】: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张小坡:《清代江南宾兴组织的演变及运作》,《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熊昌锟、唐凌:《清代边疆地区的教化与稳定——以广西宾兴组织为视阈的考察》,《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年第2期,等。3较具代表性的专著主要有梁其姿:

本文编号:70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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