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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东南古村落社组织与乡村民众生活

发布时间:2017-12-15 14:21

  本文关键词:晋东南古村落社组织与乡村民众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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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晋东南地区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神庙与民间信仰,构成了沁河流域社组织发达的重要基础。无论是汤帝、炎帝、二仙信仰,还是崔府君、三蠼神、东岳大帝、白龙神等信仰,绝大多数都与水有关,反映了水对于传统农业社会发展所具有的某种支配性作用。村庙的功能主要是可以满足一定区域民众春祈秋报,祭祀演剧的精神需要,是全体村民精神世界中至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仪式活动的表达空间。明清以来沁河流域的村落或得益于发达便利的交通条件,或得益于车水马龙的商业市镇,或得益于传统的冶铁、丝织和煤炭开采,加之科举的兴盛,为这些古老的村庄和市镇注入了资金与活力,提供了物质基础和保障。社组织可以说就是将村庄物质经济与村民精神世界成功勾连在一起的重要中介。通过社组织的多方动员和组织,乡村神庙建筑不断得到维修,乡村社会年复一年的祭祀演剧活动也得以不断开展下去。沁河流域的社组织不仅仅是村庄祭祀活动的组织者,更是乡村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传统时代乡村社会保持高度自治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在长期作为乡村社会祭祀组织的同时,社与村庄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日益密切起来,其功能渐渐溢出组织祭祀、仪式活动本身,而是更多地参与到乡村社会越来越多的日常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活动中来。于是在沁河流域就表现为一村一社,一村数社,数村一社等村社结合的多种形式。社也从单纯的民间祭祀组织变成了与一定地理空间相对应的基层行政单位。特别是随着明清里甲制度的解体,社组织更多地担负起村庄赋税征收、劳役摊派、敦风化俗的作用,成为半官方的民间自治组织。由于社组织在乡村生活中作用的日益凸显,乡村精英也更多地担任“社首”的职务,成为乡村公共事务的重要决策者。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B933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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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9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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