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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对话视域中的《妙法莲华经》

发布时间:2019-03-02 07:52
【摘要】: 对于宗教徒来说,得自于自己的宗教休验的信念才是唯一的真理。只有从宗教经验中所形成的对于世界、生活、价值的认识才是正确的。真理总是在自己的手中,而并不在其它人或其它宗教那里。与自己信念相异的观点、看法、判断往往被一个虔诚的宗教徒斥为非真实。 正是这种宗教信仰的排他性和众多信仰的分歧,导致宗教对话举步维艰。 当今世界,宗教对话却又是一个人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在众多文化的相遇和冲突中,宗教因素始终是世界诸多冲突中的一个关键力量,是导致当今世界冲突不断加剧升级的重要因素。人们已经日益认识到,没有各宗教间的对话,就没有各宗教间的和平,也就没有世界的和平。 但是,由于宗教信仰的排他性,在过去的几十年间,众多学者们虽然提出了多种宗教对话理论来指导、推进当今世界的宗教对话,却收效甚微。信仰的排他性注定了信仰层面地对话难有作为,宗教对话的各方很难找到一个能够为大家接受的、作为宗教对话基础的“阿基米德点”。 迄今为止,在宗教对话问题上所取得的最大成就,就仅只是1993年的“世界宗教议会”上所通过的《走向全球伦理宣言》。但在宣言中,各宗教并未在宗教信仰问题上达成任何共识,只是通过了一个所有宗教徒都能够接受的最低限度的伦理标准,肯定了“人”的尊严、权利和价值。 本文试图通过对《妙法莲花经》中“会三归一”的阐释,为宗教对话提供一个新的思路,倡导一种低标准的宗教对话。 回首过往,凡是在现实的宗教对话中取得进展的地方,都往往不是在信仰层面上,而是在文化层面,是在历史的可观察的实践领域。以往的宗教对话者,往往一味的去盲目追求高标准的真正的“宗教”意义上的对话,试图促使各宗教在“信仰层面”与“宗教真理问题”上达成某种一致,认为宗教对话的目的是弥合各宗教之间信仰的分歧和教义的分歧,但结果却适得其反。要求太高,就会超出了绝大多数的宗教信众的心理所能接受和承受的程度,只能产生与预期相反的恶果。宗教对话,未能在神学问题上取得任何突破性进展。神学上的不可调和的对立,导致了在信仰的核心和本质问题上,对话的各方都很难再往前一步,否则双方的存在都要受到威胁。 与以往的试图弥合信仰的分歧的宗教对话理论不同,会三归一理论就是要倡导一种回避信仰分歧的低标准的“非宗教对话”。 宗教对话是为了应对现实世界的某些社会危机而产生的,是因为现实世界中的宗教冲突所导致的危害超出了人类的伦理界限,超出了人类的理性所能容忍的限度。宗教对话的实现不是出于对于对方的信仰的赞同,而是对于对方的人权的承认,承认对方是和自己一样的拥有信仰自由的人。尊重他人的信仰,并不是由于他人的信仰就是真理,而是因为尊重他人的自由。至今为止,现实世界上的作为人类的社会活动的宗教对话,更主要的是一种伦理行为,而非是一种信仰行为。宗教对话所满足的是人的伦理情感,对话的规则需依据于社会人所能共同接受的伦理尺度。宗教对话并不是为了解决信仰上的危机,而是因为现实中的社会危机。宗教对话,首先应该是“人”的对话。 信仰的差异性是很难通过宗教间的对话来消除的,很难有信仰的融合,更很难出现一种统一的信仰。而宗教对话的意义就在于倡导一种良好健康的对话精神和态度,把彼此都视为相互对等的主体,立足于理性和责任,互相谅解、相互尊重,进行一种伦理的重建,避免宗教间冲突、维护宗教间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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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B94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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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432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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