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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讨论结论

发布时间:2017-03-01 16:54

  本文关键词: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作为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不能参加宗教活动,这是由党的性质和共产党员的世界观决定的。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违背党的性质,消弱党组织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不利于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讨论结论吧。

  近年来,随着社会上信仰宗教的人增多和对宗教认识的日益多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共产党员参与宗教活动、与宗教界人士建立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逐渐增多,有的党员实际上成为宗教信徒。与此同时,社会上乃至党内出现一种声音,认为应该“开禁”,允许党员信教,还罗列出党员可以信教的种种理由以及党员信教的诸多“好处”,甚至指责不允许党员信教与宪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精神相违背。事实上,我们党关于党员不能信仰宗教的原则立场是一贯的,从未有过丝毫动摇。这一原则是党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决定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应保持清醒认识,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毫不动摇坚持这一原则。

  一、共产党员不能信仰宗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是辩证唯物主义,而宗教的世界观无一例外属于唯心主义范畴。在哲学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分野是根本性的,无论对个人还是政党而言都无法调和与兼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一开始就在共产主义与宗教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不仅指出宗教赖以产生的物质的、现实社会的根源,而且指出无产阶级为了求得解放,必须从宗教中解放出来。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径直从无神论开始的”。列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运用于工人阶级政党的革命实践,指出,“我们的党纲完全是建立在科学的而且是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上的。因此,要说明我们的党纲,就必须同时说明产生宗教迷雾的真正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我们的宣传也必须包括对无神论的宣传……”同时列宁强调,要慎重对待宗教问题,在革命实践中争取、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

  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全部理论、思想和行动都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基础之上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谈得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才谈得上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由此,也就决定了党员不能赞同唯心主义、不能信仰宗教成为中国共产党一项基本的思想和组织原则,而这一原则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为我们党所强调,并明确写在党的重要文件中。

  这里仅按不同历史时期列举几条。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但是决不能赞同他们的唯心论或宗教教义。”1982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中共中央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指出:“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这个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就全党来说,今后仍然应当坚决贯彻执行。”1990年,江泽民同志在与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宗教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是根本对立的。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共产党员不但不能信仰宗教,而且必须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无神论、宣传科学的世界观。”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宗教工作的决定》指出:“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要教育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防止宗教的侵蚀。对笃信宗教丧失党员条件、利用职权助长宗教狂热的要严肃处理。” 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是无神论者,不信仰任何宗教”。在2010年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2010年新疆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同志都重申要坚持共产党员不能信教。

  正是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的指引下,我们党才能领导人民依靠自己的力量推动社会的革命、进步和发展,而不是去追求虚幻的天国和来世;才能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引亿万人民新的实践;才能实现全党在思想、理论、组织上的高度统一,保持和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至于不允许党员信教违背了宗教信仰自由之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这种说法实质上是假冒“公民权利”的名义取代对党员保持思想先进性的要求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责任。当一个公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无条件地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也就意味着他根据公民所享有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自愿选择了不信仰任何宗教。根据同一项自由权利,他当然可以重新选择信仰宗教,但这就表示他中止了、逆转了“思想入党”的进程,仅余形式上的“组织入党”,而这对于他本人和党组织都不再具有实际的意义,相反对党组织保持思想、组织上的统一是有害的。如果一个党员积极参与宗教团体生活和传教,甚至利用党员身份保护、推动非法的宗教活动,党组织就应及时采取措施,使其退出党员队伍。这既不是“歧视宗教”,也不是“强制不信仰宗教”,只是一个政党对不再赞同其指导思想的个别党员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而已,从宪法和党章的角度都无任何可指摘之处。

  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我们党制定和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基础

  我们党从建党开始就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以保障工农劳苦民众有真正的信教自由的实际为目的。”毛泽东同志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新中国建立后,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在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中得到确定。

  毛泽东同志指出,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只有虚心了,才能听进别人的建议,才能更好的作出决策。我们党内有个很好的制度,叫“批评与自我批评”。假如一个人不虚心,别人提出的建议他就会觉得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不会心存感激,反而还会记恨他人。事实上,虚心的人往往更容易取得成功。因为他的错误会有人及时进行提醒,纠错能力会更强、人缘也会更好。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党员干部个人自以为是具体表现,一起来看看吧。

  党员干部个人自以为是具体表现一

  第一,有的是非观念、得失观念、大局观念发生了缺失,甚至是非颠倒。个别党员分不清是非黑白,一旦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个人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闹情绪、泄私愤,本位主义严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一切从自己的得失出发,不考虑整体,不考虑全局。大局观念淡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遇到事情,先为自己打算,考虑自身利益多,考虑集体利益少。

   第二,有的政治观念、政策观念非常淡薄。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省直机关干部,政治纪律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但是现在拿政治、政策开玩笑的事情屡屡发生。似乎除了自己是正确的,其他人都是错误的。价格政策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有些干部把制定价格政策视同儿戏,不讲规矩,对党中央的要求、对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置若罔闻,对共产党员的标准、对公务员的标准置若罔闻,任意妄为,严重损害了物价部门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说政治观念、政策观念的淡薄是当前思想作风上的突出问题。

  第三,有的自由主义现象严重,组织观念极差。少数干部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摆不正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的位置,把党的组织纪律、行政纪律和一些最起码的工作制度置之脑后,自以为是,自由散漫;有的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复杂、敏感问题,不请示汇报,不集体研究,擅作主张,违规行事,越权决策,造成工作被动;有的不按时上下班,出工不出力,外出不请假,上班不坚守岗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班在网上看股票、玩游戏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长期不上班,还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影响极坏。

  第四,有的宗旨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要做好本职工作,要有工作责任心。有的干部满足于按部就班,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遇到困难绕着走,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交下推;有的忙于应酬,工作不务实,学习坐不住,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有的“学风不浓,玩风太盛”,缺乏理论学习的兴趣,根本不读书、不看报、不学习。

   其次,在工作表现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第一,在机关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对基层及外单位来办事的同志,漠不关心,衙门作风严重。“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党员干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在要建立服务型政府,我们是人民公仆,我们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一定要改变这种“门难进、脸难看”的衙门作风。

   第二,有的欺上瞒下,信息不对称。不原原本本地反映原来的问题,扭曲事实、浮报虚夸甚至捏造事实。不从实际出发,而是从个人利益出发,干自己、干个人想干的事,在处理一些具体的业务问题上,不走程序,逃避监督。

   第三,责任心不强,低级错误不断。在机关的公文行使过程中,经常出现校对错误,如错别字、多字或少字等等,以致更正通知频发,这都是机关出现的低级错误。一个省级机关经常发更正通知是极不严肃的表现。校对本是很简单的事,是多看两遍、多两个人看就可以纠正的问题,却屡禁不止,原因就是责任心不强。

   第四,有的想工作上的事少,想自己的事多。每一个干部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应当要全面掌握情况,而且要掌握最新的情况,但是现在有些同志一天到晚计算个人得失,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却一问三不知,答不出来。

   第五,干事的人在干事,不干事的人在闹事。有的干部不但不干事,还闹事、还指责别人。同时,在自己的个人行为上,不检点、不自律,不严格要求、放任自己,为所欲为。

   上述问题,虽然只是极少数单位和党员干部有所表现,但是危害极大。既搅乱了人心,又不利于队伍稳定,还削弱了各级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各个支部在组织学习的时候,都要对照检查,查找问题。各个同志还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全体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自觉增强改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照国家公务员条例的规定,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制定实施整改措施。

  党员干部个人自以为是具体表现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市委研究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反对“自以为是”助推“四个中心”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反对‘自以为是’活动”)。近日,市委办公厅下发通知,对活动开展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各级把开展反对“自以为是”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在思想境界上有一个大提升、在精神状态上有一个大提振、在工作作风上有一个大转变,更好地适应省会“四个中心”建设需要。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通知指出,通过活动开展,要突出查摆一些干部眼界不宽、境界不高的问题,反对“自我封闭”,提升思想境界,拓宽视野、提升标杆,大胆探索、创新创业,,真正在思想上具备省会的境界,工作上树立省会的标准;突出查摆一些干部心态不稳、状态不佳的问题,反对“自我陶醉”,提振精神状态,对标一流找差距,对照先进看不足,弘扬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精神,用十足的韧劲、冲劲、干劲和闯劲推进工作落实;突出查摆一些干部“德不配位”“缺乏担当”的问题,反对“自我为中心”,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自觉在“四个中心”建设中找准定位,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大攻坚战中,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通知指出,活动从9月份开始,年底前基本结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同志在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对照“四个中心”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对照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差距和不足,对照基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摆剖析“自以为是”突出问题,分别形成班子问题清单、干部个人具体表现;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集中会诊、找准症结,制定“自以为是”整改方案,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反对“自以为是”专项整治。通知强调,各级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做到以上率下,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抓整改落实,在全市形成坚决反对“自以为是”,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强大正能量。

  党员干部个人自以为是具体表现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反对“ 自以为是”助推“ 四个中心” 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 0 1 6〕3 3号)精神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反对“自以为是”助推“四个中心”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反对‘自以为是’活动”),引领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做到边学边改、边做边改,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健康和谐的法治环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为基本遵循,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涛同志关于反对“自以为是”的要求,紧贴司法行政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把反对“自以为是”与解决不愿为、不敢为、不善为等“为官不为”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加快“四个中心”建设中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和“担当作为”好干部,在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加快发展中争标兵、做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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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大党章:新时期党章的蓝本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二大党章修改工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的领导下进行,历时近三年时间。对于修改党章的指导思想,邓小平明确指出:“修改党章是要进一步明确党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①这些思想为十二大党章的制定指明了方向。

  十二大党章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有一个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十二大党章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都作了规定。对毛泽东思想,新党章在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基础上,作出了更加科学的表述。对党的领导,明确规定为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第二、对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十二大党章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特别强调,“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要求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还新增“党的干部”一章,提出,“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知识水平和专业素质提出了比一般党员更高的要求。

  第三、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比较充分、具体的规定。不断完善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重要任务。十二大党章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提出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四个服从原则、选举领导原则、代表大会原则、上下级关系原则、党委会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个人崇拜原则),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等等。

  第四、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出新规定。十二大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时,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中共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

  十大党章:“左”倾错误继续发展的党章

  1973年5月20日至31日,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决定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并组成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领导下起草《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确定了修改党章的原则和方法。1973年8月24日至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出席大会代表1249人,代表了全国2800万名党员。

  在大会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强调十大党章“修改草案和九大党章比较,主要是充实了两条路线斗争经验的内容”;要求“全党同志都要十分注意路线问题,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还把“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过七八年又来一次”认定为“客观规律”,继续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并强调“这样的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十大党章的修改基本上延续了九大党章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规定,某些方面的错误还有所发展。由于林彪事件的发生,十大党章删去了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容。8月28日,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大党章仍为六章十二条。总体来说,十大党章的基本精神与九大党章一样,都是“左”倾指导思想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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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心不强、诚信失守、履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精选汇总)

责任心不强、诚信失守、履行不到位方面问题和措施

责任心不强履行不到位方面问题

党委(党组)责任心不强履行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

  篇一

  一、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监督制约不力

  一是领导干部自我监督缺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觉悟高,水平高,能力强,有自控能力,不会犯错误,不需要监督。二是上级监督虚化。一些部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受时空限制,上级监督不能经常性地进行,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掌握,难以监督。三是同级监督弱化。存在同级之间怕相互监督伤了和气,影响工作开展,不想监督和同级之间情况互不掌握、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的不能监督。四是下级监督软化。上级往往掌握着相当大的用人权、财权、事权和话语权,下级怕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政治前途和其他利益,因而心存顾虑,不愿、不敢监督,特别对“一把手”的监督上表现尤为突出。五是监督的具体措施不力。在履行监督职责中,纪检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措施,导致实际工作中纪检组不好开展监督,监督不力。

  (二)纪检组的监督权力得不到落实

  知情是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而参加会议是知情的主要途径之一,但有的部门为规避监督采取用其他形式的会议代替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人、财、物等问题;或者临时通知召开会议,让参会人员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准备,发表意见;更有甚者不召开会议、以个别几个领导或主要领导的意见代替班子的意见,导致纪检组基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落实,无法对权力行使的过程进行监督导致纪检组监督缺位。

  (三)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一是在制度内容安排上,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对权力的内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体规定。二是在制度整体设计上,有的制度规定得比较原则,过于简单,制度之间缺乏连贯性、系统性;有的只规定不准,出了问题后怎么办,没有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好的制度仍然要能落实到位才能发挥制度的作用。但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着把印发规定、开会布置等同于落实的现象,制度落实有的还停留于喊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搞搞形式,走走过场,而未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四)监督体制不顺

  一是纪委体制不顺。在现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组实际上主要对部门党组负责,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部门还有较强的依赖性,很难大胆地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二是纪检组缺乏相对的独立性。监督主体在地位和职能上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存在监督不力和不监督失职,真监督又无能为力的状况

  二、认真履行纪检组职责、实现党内有效监督的对策及措施

  (一)增强监督意识,形成监督的良好环境

  党内监督意识的强化,重点在于抓好教育和营造环境两个关键环节。要切实加大教育干部的力度,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先进性、权力观等教育,克服被监督者的特权思想,增强领导干部乐于接受监督的意识,引导领导干部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对党的监督理论及《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培训、教育,增强党员行使监督权利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高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进一步强化、细化纪检组的监督职能

  必须认真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日常工作中,纪检组要经常向党组请示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党组对纪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纪检组又要真正履行好监督同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二要处理好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关系。纪检组要勇于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对领导干部严重违纪问题要敢于反映,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敢于处理。同时,也要讲究监督的方式和方法,使监督工作少走弯路。三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纪检组的监督,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党规党纪,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整体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三)寓监督于权力运行之中

  一是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权力监督。要通过健全、完善巡视制度、述职述廉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检查的水平,切实监督各级领导班子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重大投资项目、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动态监督。领导班子内部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分工,对班子成员个人的权力范围要做出明确的界定。通过健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避免“一把手”揽权、专权和越权。同时,要通过对其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提高其思想境界,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依法掌权、廉洁从政的观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自律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约束机制的建设。有效的监督必须依托制度的强制力。要认真分析本区域、本单位党内监督的薄弱环节,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若干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有了健全的制度,还需要认真监督执行,这就要求我们还要建立起使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效力,不被人为因素所破坏的保障制度。

  (三)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的综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作为各级党政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拥有比其他领导成员更多、更大的权力,对这些“一把手”的监督,也是对权力的核心部分的监督。为此,一方面,要通过合理的分权,强化内部制约,“变权”为“民主决策”;另一方面,要强化外部监督,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批评与监督。三要削权。

  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在监督部位上,要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突出强化对掌握人权、财权、物权的管理部门的监督,适当削减这些部门的权力,实行公开透明,管办分离的运作模式。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对于工程建设、煤焦领域、煤矿兼并重组、供应采购等重点领域,应当积极探索,寻求规律,加强督查,完善制度,防止因垄断引发权力滥用问题。

  四是突出重点事项。紧紧围绕各级党委关心、群众关注、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事项,设立专门监督机构,抓住关键环节,明确监督内容,逐步形成“全面参与、提前介入、重点监督、事后评价”的工作方法,确保对重点事项的监督有效。

  (四)健全监督制度,构建监督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推荐提名上,推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和推荐责任制,对领导干部在用人方面失察失误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在推荐阶段,还要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群众的公认度;在考察名额上,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个别提拔任用等不同情况,经民主推荐,适当扩大差额考察比例;在考察程序上,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改“暗箱操作”为公示于众,将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任前公示,如有不良反映,经查实后不予任用。

  二是健全集体议事制度。严格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或少数人专断。严格决策约束纪律,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和决策失误辞职制,对由于错误决策导致不良后果,决策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由于领导干部因个人决策失误或工作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应当引咎辞职。

  三是坚持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凡属公司内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任免,都要以通报、公示等形式向党员干部公开,方便党员群众的监督。领导干部应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的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的工作安排、职务变动、个人财产和收入、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情况等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

  四是完善述职述廉制度。每年根据上级、同级纪委廉洁自律的要求,结合群众反映的疑点问题、关心的焦点问题,确定具体的述职述廉内容。进一步丰富述职述廉形式,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参与测评的人员范围,以请群众或有关方面的代表对领导干部现场提问、质询的方法,要求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对话和说明,让干部说个清楚,让群众听个明白。

  五是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根据近期各级党组织提出的“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和务求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工作的力度,逐步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凡是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现象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最大限度地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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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学深入剖,找准不严不实靶子。从前期调研,到专题党课、专题研讨都直奔问题去。一是带着问题抓学习。在认真学好规定篇目的基础上,带着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的、民主生活会上点出的、身边案件中暴露的、自己征求查摆的问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三严三实边学边查边改,一起来看看吧。

  三严三实边学边查边改一

  根据中央、自治区及贵港市《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贵办发〔2015〕18号)有关工作部署,我办党组认真开展“三严三实”边学边查边改活动,按要求积极组织领导班子边学边查边改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我办制定了“三严三实”边学边查边改工作方案,三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带头边学边查边改。一是着力查摆“为官不正”问题,解决理想信念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等问题。二是着力查摆“为官不廉”问题,解决滥用职权、设租寻租,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吃拿卡要”、执法不公,顶风违纪还在搞“四风”、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三是着力查摆“为官不实”问题,解决急功近利、不顾长远,执行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讲面子拼排场、装门面搞形象,作风漂浮、纪律涣散,情趣低俗、玩心过重等问题。四是着力查摆“为官不为”问题,解决思想不解放、改革不敢为、开放不主动,精神懈怠、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平庸无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等问题。

  二、取得收获

  5月底6月初,我们结合“三严三实”活动,多次深入贫困村屯、扶贫龙头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对桂平市贫困村群众写信到“广西扶贫信息网主任信箱”问题进行了协调解决。比如在开展调研活动中,我们发现今年3月份,桂平市罗秀镇侣化村村民覃光旭向《广西扶贫信息网》主任信箱反映道路修建的问题,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由杨文胜副主任亲自带队组成调查组,深入侣化村采取与村干部、群众谈话了解和实地查看的形式,对覃光旭反映的道路修建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发现该村红塘口通至读书塘表和红塘表的1000米道路仍为泥路,尤其是下雨天该段道路泥泞、给村民通路造成极大的不便,一直以来村民都想方设法想修建此路段,但由于部分道路用地问题未能解决,故无法修建成功。办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后,认为罗秀镇侣化村属于“十二五”规划的贫困村,修建该屯道路符合自治区和我市的扶贫开发政策精神,当即会同桂平市扶贫办,决定将该道路列入2015年第一批基础设施扶贫项目计划。覃光旭在了解情况后,向主任信箱回信说,他们屯的道路修建问题已得到了落实,感谢扶贫部门帮助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坚持两手抓、两不误,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通过专题教育,把党员干部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严三实边学边查边改二

  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取得实效,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查找问题、改进作风贯穿活动始终,努力增强活动实效。

  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如何,就是看有没有解决问题,不解决实际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就会失信于民。要从活动一开始就把学习与查摆问题结合起来、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边学习、边查找、边改进,让群众从活动一开始就看到变化、见到实效。要注重边学边查,通过学习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拿起思想武器,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把问题找准。要注重边学边改,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做到能改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对能够自身解决的,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做到有起色、有进展、有交代。

  边学边查边改既是一种措施和手段,也是一种时不我待的精神风貌。中央决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全党来说,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迫切需要;从大庆发展来说,是全面深化改革,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宜居宜业城市的迫切需要;从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来说,是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的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打造为民务实清廉党员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要让党员干部受教育,还要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必须创新活动方式方法,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整体推进,不脱节、不停顿、见实效。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一方面拍手叫好,另一方面也担忧会不会搞形式走过场、“四风”能不能真正刹住。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从一开始就要抓实整改工作,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从现在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身边的事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用边学边查边改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严三实边学边查边改三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就要开好头、起好步、破好题。当前我们正集中着力于学习教育提高、听取群众意见、查摆差距问题,并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进一步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这两个基础,才能把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抓学习要在“深”字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针对性,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深处来认识和观照,提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正风先立学、治弊先醒脑,用端正的学风引领和促进作风的转变。

  学习要扣紧主旨、把握精要。每位领导干部一定要静下心来,原原本本、带着问题和思考,集中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核心要义,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基本方法,并且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习要对照典型、创新载体。杨善洲是挺立在红土高原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优秀典型,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和重要载体。学习杨善洲坚定信念、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境界,大公无私、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以杨善洲精神为镜鉴,认真查找在理想信念、贯彻群众路线,以及求真务实、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体现了边学边查边改、不虚不空不偏的要求,我们要尽快兴起新一轮向杨善洲同志学习的热潮,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激发正能量、注入新活力。

  学习要联系实际、讲究方法。要紧密联系国情和省情实际、联系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来学习,广泛开展讨论式学习、调研式学习、体验式学习,找准存在问题和差距的思想根源,获得新的感知和启示。要把我省在“四群”教育活动中总结出来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成功经验,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要求结合起来,剖析典型案例,探索新的路径,谋求新的成效。

  抓问题要在“准”字上下功夫,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

  找准问题是难点所在,也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在听意见、摆问题、找差距过程中,有些现象必须引起我们重视。比如有的不以为然看不到问题、讳疾忌医不想找问题、眼神散光找不准问题、光看别人不找自身问题;有的谈现象多谈问题少,谈工作多谈作风少,谈别人多谈自己少,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谈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少;有的不同程度存在着轻视思想、观望心理、敷衍态度和担心情绪。我们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互相帮,真正把问题找准找透,正视矛盾、直面问题,避免查找问题蜻蜓点水、剖析原因隔靴搔痒,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触及思想和灵魂。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应全面、具体、明确,注重分析问题的成因,仔细研究整改措施,把边学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决不能搞新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在听意见、查问题过程中,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起好带头作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要通过召开民情恳谈会、专题和随机调研、参加联系点的民主生活会和分管部门的活动等,广开门路、广开言路,带头听取意见查找问题,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整风的精神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带头雷厉风行进行整改,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

  抓整改要在“实”字上下功夫,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教育实践活动,关键在整改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如何,就是看有没有解决问题,不解决实际问题就是形式主义,就会失信于民。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一方面拍手叫好,另一方面也担忧会不会搞形式走过场、“四风”能不能真正刹住。我们必须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从一开始就要抓实整改工作,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从现在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从身边的事抓起,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用边学边查边改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先正己。最近,省委以身作则,明确提出了首批八个方面的整改重点内容,涉及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治理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规范领导干部秘书配备等问题,这充分表明了省委坚定的态度和决心。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能不能在解决“四风”问题上见诸行动,就看查摆问题准不准,自我剖析深不深,解决突出问题实不实。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我们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查,把整改一一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把学习抓深,把问题抓准,把整改抓实,我们就一定能够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并且以此为强大动力,推动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迈出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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