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制度建设新成就——“三个办法”修订亮点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3
<正>2019年6月12日,《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与《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行为守则》正式公布施行。其中,"三个办法"为时隔十三年后的再次修订,这次修订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上位法紧密衔接,针对我国伊斯兰教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关系到伊斯兰教内部自我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穆斯林. 2019,(04)CSSCI
【文章页数】:2 页
本文编号:337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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