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进一步开展生态环境和水利部门水质监测职能和资源整合
发布时间:2022-12-11 12:59
<正>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已经到位,但是水利部门水功能区水质监测与生态环境部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职能还没有得到同步整合,造成了重复工作浪费公共资源的问题。由于两部门水质监测技术不同,得到的结果也存在一定差异,导致两部门每年需要进行大量的协调工作。为此,建议:一、尽快组织修订《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以及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的部门职能分工,由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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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一、尽快组织修订《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
二、尽快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相关标准的整合。
三、尽快开展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水质监测能力的整合。
四、尽快构建水质水量监测数据的共享平台。
本文编号:37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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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尽快组织修订《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相关条款。
二、尽快开展地表水水质监测相关标准的整合。
三、尽快开展水利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水质监测能力的整合。
四、尽快构建水质水量监测数据的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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