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现状及防控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31 09:43
十八大以来,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愈加重视。但昔日环境透支式的经济开发、消耗型的生产方式及浪费型的消费模式却导致废物的爆炸式增长,最终带来失控的结果。其中,危险废物对环境的破坏力度更大,部分黑色产业链潜藏其中,犯罪手段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给相关犯罪的防控工作带来巨大挑战。本文从犯罪学角度出发,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梳理相关研究成果与政策法规,以无讼网收集的2011年至2019年共2749份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判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结合实地调研和调研访谈等实证研究方法,对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现状、生成因素及防控对策进行重点研究。具体来看,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主要阐述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第二部分: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概述。本部分对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划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并梳理了我国规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行为的法律法规。第三部分: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现状分析。本部分主要是对无讼网公布的2011年至2019年判决案例进行统计,分析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现状,融合犯罪学理论,提炼出了危险...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8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数量变化趋势图
-18-知,实践中一部分违法嫌疑人是法人单位的员工,其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并非完全没有企业意志,但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侦办方将此类案件作为自然人犯罪而简单处理。图3.2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主体占比图3.2.1.1自然人主体(1)犯罪人年龄多集中于中年期(35岁-60岁)阶段。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在生理、心理、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社会适应能力、行为特点也相应转变。[1]根据发展心理学对年龄阶段的划分,结合本文统计情况,犯罪人[2]年龄分布在青年期(18岁-35岁)、中年期(35岁-60岁)、老年期(60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其中大多集中于中年期(35岁-60岁),占比高达79%(如图3.3所示)。在中国目前的家庭结构中,中年期的人在家庭中承担较多获得收入的义务,其参与务工获得劳务报酬的动力客观存在。[3]即便这类群体对行为的违法性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但留恋较高收入依然可能冒险从事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1]李明琪.犯罪学(一)[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106-107.[2]在4944名自然人中,由于部分判决书中信息不完整,有749人年龄不详,已知年龄的有4195名。[3]焦艳鹏.我国污染环境犯罪刑法惩治全景透视[J].环境保护,2019,47(6):41-50.
-19-图3.3犯罪人年龄分布情况(2)犯罪人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在已知年龄的2659名犯罪人[1]中,其文化程度主要集中于小学和初中,占总人数的80%。这些人大多生活在社会底层,对经济利益的内在渴求加剧了犯罪行为的产生。此外,从判决书中被告人庭审答辩发现,此类犯罪人经常存在对犯罪行为认识不清、犯罪对象认识错误的情况。我国虽早在1997年《刑法》中就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进行规制,但是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普法宣传等局限,犯罪人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知较弱,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内心缺乏遏制犯罪欲望的能力,并不具备环境保护意识,认为随便处置一些废弃物并不算违法行为,就算违法,也不至于面临牢狱之灾。因此,对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人应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仅需要严厉的刑罚打压其犯罪行为,更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从思想上遏制其逐利心态。图3.4犯罪人文化程度比例图[1]在4944名自然人中,由于部分判决书中信息不完整,有2285人文化程度不详,已知文化程度的有2659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评《绿水青山新时代》[J]. 袁家春. 生态经济. 2020(03)
[2]刑事司法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多元化适用[J]. 徐本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放射源责任保险的启示[J]. 曲云欢,张月君,李小丁,董毅漫,聂鹏煊. 环境保护. 2019(19)
[4]社会环境数据视角下的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模式研究[J]. 石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5]我国污染环境犯罪刑法惩治全景透视[J]. 焦艳鹏. 环境保护. 2019(06)
[6]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机制完善[J]. 尚毓嵩,侯佳儒. 团结. 2018(05)
[7]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与启示[J]. 张亚峰,史会剑,时唯伟,徐毅.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8(05)
[8]引以为戒:汇总10大典型“危废环境违法案件”[J]. 新华社. 资源再生. 2018(07)
[9]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关键问题与对策[J]. 黄启飞,王菲,黄泽春,杨玉飞,李丽. 环境科学研究. 2018(05)
[10]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管理现状及建议[J]. 陈阳,何艺,郑洋.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7(06)
博士论文
[1]环境犯罪预防论[D]. 邓琳君.华南理工大学 2015
硕士论文
[1]论我国生态犯罪的立法完善[D]. 柴文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
[2]美国对危险废物的法律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 郭薇.山东师范大学 2018
[3]甘肃省工业危险废物现状调查及管理对策研究[D]. 马玮.兰州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111223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8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数量变化趋势图
-18-知,实践中一部分违法嫌疑人是法人单位的员工,其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并非完全没有企业意志,但出于地方保护等原因,侦办方将此类案件作为自然人犯罪而简单处理。图3.2我国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主体占比图3.2.1.1自然人主体(1)犯罪人年龄多集中于中年期(35岁-60岁)阶段。不同年龄阶段的人在生理、心理、经验等方面存在差异,社会适应能力、行为特点也相应转变。[1]根据发展心理学对年龄阶段的划分,结合本文统计情况,犯罪人[2]年龄分布在青年期(18岁-35岁)、中年期(35岁-60岁)、老年期(60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其中大多集中于中年期(35岁-60岁),占比高达79%(如图3.3所示)。在中国目前的家庭结构中,中年期的人在家庭中承担较多获得收入的义务,其参与务工获得劳务报酬的动力客观存在。[3]即便这类群体对行为的违法性具有一定程度的认知,但留恋较高收入依然可能冒险从事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行为。[1]李明琪.犯罪学(一)[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3:106-107.[2]在4944名自然人中,由于部分判决书中信息不完整,有749人年龄不详,已知年龄的有4195名。[3]焦艳鹏.我国污染环境犯罪刑法惩治全景透视[J].环境保护,2019,47(6):41-50.
-19-图3.3犯罪人年龄分布情况(2)犯罪人多为初中及以下文化。在已知年龄的2659名犯罪人[1]中,其文化程度主要集中于小学和初中,占总人数的80%。这些人大多生活在社会底层,对经济利益的内在渴求加剧了犯罪行为的产生。此外,从判决书中被告人庭审答辩发现,此类犯罪人经常存在对犯罪行为认识不清、犯罪对象认识错误的情况。我国虽早在1997年《刑法》中就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进行规制,但是由于受教育程度和普法宣传等局限,犯罪人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知较弱,相关法律意识淡薄,内心缺乏遏制犯罪欲望的能力,并不具备环境保护意识,认为随便处置一些废弃物并不算违法行为,就算违法,也不至于面临牢狱之灾。因此,对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的犯罪人应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不仅需要严厉的刑罚打压其犯罪行为,更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从思想上遏制其逐利心态。图3.4犯罪人文化程度比例图[1]在4944名自然人中,由于部分判决书中信息不完整,有2285人文化程度不详,已知文化程度的有2659名。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研究——评《绿水青山新时代》[J]. 袁家春. 生态经济. 2020(03)
[2]刑事司法中环境修复责任的多元化适用[J]. 徐本鑫.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3]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放射源责任保险的启示[J]. 曲云欢,张月君,李小丁,董毅漫,聂鹏煊. 环境保护. 2019(19)
[4]社会环境数据视角下的犯罪空间情报分析模式研究[J]. 石拓.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
[5]我国污染环境犯罪刑法惩治全景透视[J]. 焦艳鹏. 环境保护. 2019(06)
[6]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机制完善[J]. 尚毓嵩,侯佳儒. 团结. 2018(05)
[7]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与启示[J]. 张亚峰,史会剑,时唯伟,徐毅.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8(05)
[8]引以为戒:汇总10大典型“危废环境违法案件”[J]. 新华社. 资源再生. 2018(07)
[9]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关键问题与对策[J]. 黄启飞,王菲,黄泽春,杨玉飞,李丽. 环境科学研究. 2018(05)
[10]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管理现状及建议[J]. 陈阳,何艺,郑洋.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7(06)
博士论文
[1]环境犯罪预防论[D]. 邓琳君.华南理工大学 2015
硕士论文
[1]论我国生态犯罪的立法完善[D]. 柴文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9
[2]美国对危险废物的法律规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 郭薇.山东师范大学 2018
[3]甘肃省工业危险废物现状调查及管理对策研究[D]. 马玮.兰州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1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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