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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历程、成因及效应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6 19:04

  本文关键词: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历程、成因及效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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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国税制结构,也即各类税收的组合搭配及相对地位是税收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税制结构的改变会对经济发展、社会福利水平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国内理论界倾向于认为,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间接税与直接税比重失衡、流转税与所得税比重失衡,这种税制结构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反差十分明显不仅难以有效降低商品与劳务最终消费的税收负担,也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因而,应当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以降低税负、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经济增长。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方案》,“优化税制结构”作为方案重点推进的三大改革任务之一备受瞩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税收制度,要“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这明确了今后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也对理论界研究提高直接税比重、完善“双主体”税制结构的路径、条件和时机提出了更高、更细致的要求。然而,税制结构理论的局限性及实践的复杂性使得这一问题的研究面临不小挑战,一系列疑问仍有待回答:第一,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确是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有益方向吗?第二,直接税比重的变化,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政府的主观能动性能够在什么范围内发挥作用,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第三,直接税比重的变化,会不会有损经济效率,又是否能够切实促进居民收入分配公平?第四,提高直接税比重,应通过什么路径达成,可供选择的政策工具有哪些?由于税制结构问题既是个经济问题,又是个关乎国计民生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国与国之间的个体异质性极强,因而这些问题在国内外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中,均尚未得到明确、一致的结论。在这种情形下,对不同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经验的分析显得尤为重要。应当说,绝对最优的税制结构是不存在的,各个国家国情不同、同一国家不同阶段的发展情况不同,税收的客观环境存在较大差异、政府的政策目标与价值选择更不尽一致,因此,不存在对所有国家都适用、或对同一国家永远适用的税制结构选择。通过分析不同国家的税制结构变迁过程,可以总结其税制结构转型的时期、条件与影响因素的共性和特性,这种历史追踪、实证研究以及案例分析的结论可以作为参照系,为优化我国税制结构提供重要经验和启示。长期以来,国内研究多关注发达国家税制结构,较少研究新兴经济体,更鲜见对发展阶段相似、基本国情可比国家的集中研究。基于以上考虑,本文选取金砖国家税制结构作为研究对象。从税制结构变迁的客观条件看,金砖国家大致处在同一发展阶段,经济因素对税基及征管水平的制约程度相近;从政府对税制结构的主观选择和价值取向看,各国均要力保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以扩大经济规模,又要尽力缩小发展不均衡带来的巨大贫富差距,因而与我国一样,都要求税收能够发挥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调节作用。一系列事实说明,其他金砖国家与我国在税收环境与税收诉求上具有相当的共性。本文力图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对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的历程、影响因素及效率与公平效应进行历史梳理和实证研究,总结共性、剖析特性,探讨我国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的可行路径,以期为我国优化税制结构的相关政策提供建议和参考。本文由七个章节组成。第1章至第3章为理论阐释,第4章至第6章为经验研究,第7章为结论及建议。第1章引言,论述研究背景、提出研究主旨。第2章国内外文献述评,整理并评述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前人研究成果。第3章为理论分析,分为三个部分,第1节为税制结构变迁历程的研究框架,第2节为各因素影响税制结构变迁的机理,第3节为税制结构变迁对效率与公平的作用机制。第4章,从历时性和共时性两个视角梳理并分析了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的历程及成因,并得出历史分析和横向比较的主要结论。第5章,运用计量分析方法研究了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的主要影响因素。第6章,运用计量及数值模拟方法研究了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的效率与公平效应。由于中国属于金砖国家的一员,因此第4章至第6章同样包含对中国现实的研究。第7章为文章的主要结论,以及对于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政策建议。本文在下述五方面有新的尝试:第一,在税制结构变迁的研究口径、概念分类及量化标准上有新的探索。首先,明确提出税制结构变迁的比较研究,应包含“税收组合结构”与“税收收入结构”两个方面,在此基础上,创新地提出了税制结构变迁历程的分类方法:根据税收组合结构的变迁特点,将税制结构变迁分为“剧变型”和“渐变型”;根据税收收入结构的变迁特点,将税制结构变迁分为“集中型”、“平稳型”和“发散型”。其次,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与研究对象的特点,重新划分了税类结构,分为所得税、货劳税、进出口税及资源财产税四大类,并提出了税制结构模式以及税制结构变迁的数量化表达:使用直接税比重对间接税比重的比率代表税系结构,使用所得税比重对货劳税比重的比率代表税类结构,并规定相应的标准值区间,同时引入HP流动指数,作为本文界定税制结构变迁的替代指标’,在实证研究中进行稳健性检验。第二,进行了艰苦的资料搜集与梳理工作,克服重重语言障碍,力争全面、细致地分析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的历程、路径和成因,并得到了较为新颖清晰的结论。其一,俄罗斯税制结构变迁呈现为“剧变-分散型”,而其他四个金砖国家的税制结构变迁呈现为“渐变-集中型”。其二,不考虑社会保障税,我国刚刚迈入间接税、直接税“双主体”(间接税比重更高)的税制结构,其他金砖国家中俄罗斯与我国类似,南非则形成并长期保持着以直接税比重更高为特点的“双主体”结构;而印度和巴西尚属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其三,南非以个人所得税从而所得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税制结构,以及俄罗斯以所得税、进出口税、货劳税、财产税四大税类并重的税制结构,均带有两国各自鲜明的发展特点和时代烙印,在发展中国家中别具一格。第三,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使用金砖国家长面板数据,对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的成因进行了实证检验。运用面板校正标准差(PCSE)方法处理并控制了组内自相关、组间异方差等问题,同时控制了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结果显示税制改革、税负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开放度、城镇化率、通货膨胀等诸多主、客观因素均会对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产生影响。其中,影响税系结构的因素与影响税类结构的因素有所不同,影响程度也呈现差异,体现出金砖国家税制结构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特点。第四,考虑到研究目的及数据特点,构建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了金砖国家税制结构的经济增长效应,并进行协整分析,发现各金砖国家税制结构变迁与经济增长率之间存在显著的长期均衡关系,但方向有正有负;短期中,税制结构的新息冲击会影响经济增长率,但经济增长的新息对税制结构冲击更大;总之,税制结构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并且经济增长对税制结构的解释力要强于后者对前者的解释力。第五,为综合考虑税制结构变迁的效率与公平效应,探讨我国“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的实施路径及效果,对中国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效率与公平效应做了可计算一般均衡模拟(CGE)。在保持宏观税负不变的情况下,选择提高个人所得税比重、降低增值税与营业税比重作为路径,研究发现,通过这条路径提高直接税比重能够显著改善我国税制结构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对总产出和总就业会造成一定的但比较微弱的负面影响,同时能够起到抑制物价上涨的作用。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811.4


本文编号:129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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