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8-03-14 00:23
本文选题:少数民族 切入点:文化产业 出处:《中央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本世纪初,我国制定了文化强国的战略,近些年全国的文化产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起步相对较晚,在产业融资方面存在许多不足,成为掣肘产业发展关键问题。研究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问题,不仅能够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活动提供理论支持与政策指导,而且对促进我国少数民族经济繁荣,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保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等目标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目前我国理论界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方面的研究较少,缺少对不同类型少数民族文化企业融资需求及其相适应的融资方式的系统总结。少数民族文化产业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文化产业,在产业属性、产业现状以及所处外部环境方面都存在自身特点。因此本文尝试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经验,并结合国内典型案例,从产业内在因素、基础因素、支持性因素三个维度,分析导致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问题的症结所在,最后从多个层面提出了促进产业融资支持的措施。全文分为七大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阐述选题的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论文的写作逻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第二部分是第一章,阐述全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构建研究框架。界定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内涵及五大特征,根据产业内容将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分为传媒型、设施型、制造型、娱乐型四大类,论述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及相关概念,融资支持的影响因素。本文涉及金融学、企业管理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福利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理论。本部分是全文逻辑思路、理论分析及对策创新的依据。第三部分是第二章,简述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禀赋,归纳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现状。少数民族文化产业面临五个融资约束问题,从微观层面影响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从宏观层面妨碍产业的整体升级。第四部分是第三章,在简述文化产业一般性特征对融资影响的基础上,从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特殊性出发,归纳出内在性、基础性、支持性三类融资影响因素。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内在特征提高融资成本与风险;产业基础薄弱导致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融资信息不对称;特殊的外部环境增加了产业的融资交易费用。全章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现状为案例做实证分析。第五部分是第四章,案例分析。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公司及产品简介。公司在成长历程中经历了内源融资,政府扶持,外部企业投资,风险资本投资以及在资本市场融资。长期保持产业竞争力、政府支持、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是公司融资成功的主要原因。第六部分是第五章,从四个角度阐述促进少数民族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对策。将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融资模式总结为市场主导型,政府引导型、政府主导型三类,用理论与现实依据论证建立政府引导型的融资模式合理性及构建思路。依据不同类型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特点,选择相适应的融资方式,并需要引入新型融资方式。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应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最后,提高产业自身融资能力,增强金融体系融资支持,完善产业融资的相关政策和制度是产业融资支持的保障。第七部分是结论,旨在综述全文,阐明结论,提出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本文的创新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选择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融资支持问题的视角展开研究。本文摆脱了从文化产业宏观概念或特点行业出发的传统研究思路,而是以文化特性为依据,将中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归为一种特殊类型的文化产业,并以此为基础专门针对其融资支持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该尝试既是对文化产业融资研究领域的一种拓展,也是对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研究领域的一种补充。第二,以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特性为基础,构建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从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内在特性,产业特殊现状,所处特殊环境等三个维度构建其融资支持问题的分析框架。每一个维度先论述影响文化产业融资的共性因素,再阐述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特性对融资支持的影响机制,最后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产业和云南杨丽萍文化传播公司为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这种影响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论证。第三、多角度创新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业融资支持的对策。本文从四个角度分别提出对策。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角度,本文在全面梳理发达国家融资模式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以及产业融资的现实层面,两方面论证构建"政府引导型"的融资模式的合理性,并提出构建的基本思路。从产业内容角度,本文总结出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五大特征,创造性的将其分为传媒型、设施型、娱乐型、制造型四大类,根据每类产业的融资特性提出适合的融资方式。从时间周期角度,本文总结了少数民族文化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的融资需求特性以及适合的融资渠道。从融资外部环境角度,本文认为各角度融资支持对策的顺利实施,离不开产业自身、金融体系、政策制度等全面的保障机制。本论文研究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数据支持相对不足,缺乏定量研究。现有资料多以行政或行业为单位,对文化产业做数据统计,专门针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统计资料不够健全,因此本文更多采取区域数据和案例作为论据。该论证方式减低了论据的支撑力度,也无法建立宏观定量分析模型,限制了文章研究的广度和深度。第二,对具体融资方式的研究有待深入。受研究重点及篇幅所限,本文对不同融资方式的具体运作机制并未展开研究,对于在不同少数民族地区的不同性质的文化企业如何创新融资模式,未做深入论述。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G124;F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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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0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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