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据融合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4 22:55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技术的革新,大数据在生活工作中的应用越来越普遍。然而,在大数据发展带来的便捷和高效下,也隐藏着危机。在企业运营中,常常会出现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在企业的数据融合阶段,会出现对个人信息的采集、泄露、过度利用,这些都是大数据在企业中的的应用所带来的弊端。目前,关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隐患的研究很多,但都趋于宏观,不够细化。而本文关注企业数据融合每一环节中的个人信息安全与相关的法制建设,尝试推进并完善相关领域的研究。基于以上研究背景与研究现状,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是探究个人保护制度在数据融合中的体现,并将研究范围局限在企业中,研究企业的数据相关行为对个人用户的信息带来的影响,并探究目前国内外相关的保护制度进程,同时发现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具有可行性与针对性的对策与措施。根据论文结构与内容来看,文章可以被大致分为六大板块。第一板块,对研究涉及到的相关概念进行范围界定。第二板块,阐述目前企业数据融合中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第三板块,梳理分析中外相关法理基础。第四板块,中外相关法律制度的监管问责机制比较。第五板块,相关典型案例分析。第六板块,结论与对策。本文采用...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的现状
1.2.1 个人数据保护的制度研究
1.2.2 个人数据保护的监管研究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1.4 创新性
第二章 范围概念
2.1 数据融合定义的演化
2.2 企业数据融合的模式
2.2.1 类型
2.2.2 方法和技术
2.3 个人信息的界定
2.4 企业数据融合与个人数据保护的关系
第三章 企业数据融合中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3.1 个人信息的泄露
3.2 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
3.3 个人信息的过度分析与利用
第四章 中外相关立法现状
4.1 国内相关法律
4.2 国外法规现状
4.2.1 欧盟
4.2.2 美国
4.2.3 日本
4.2.4 小结
第五章 企业数据融合各阶段中外规制的比较
5.1 个人数据收集阶段
5.1.1 数据收集的界定
5.1.2 各国数据收集阶段的法理规范
5.2 告知同意阶段
5.2.1 中国
5.2.2 欧盟
5.2.3 美国
5.2.4 日本
5.3 应用阶段
5.3.1 中国
5.3.2 欧盟
5.3.3 美国
5.3.4 日本
5.4 监管机制
5.4.1 中国
5.4.2 欧盟
5.4.3 美国
5.4.4 日本
5.5 问责机制
5.5.1 中国
5.5.2 欧盟
5.5.3 美国
5.5.4 日本
第六章 案例分析
6.1 Cookie第一案——朱烨诉百度公司侵权案
6.1.1 案情简介
6.1.2 审判结果与法理分析
6.2 太平洋保险泄露用户隐私案
6.2.1 案情简介
6.2.2 审判结果与法理分析
第七章 我国现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7.1 存在的问题
7.1.1 无法落实的告知同意
7.1.2 单一情境的告知同意
7.2 规范数据融合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对策
7.2.1 构建用户数据的收集办法
7.2.2 构建市场准入制度
7.2.3 构建用户同意机制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数据确权的法律经济学分析[J]. 周林彬,马恩斯.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2)
[2]大数据交易背景下数据产权问题研究[J]. 高完成.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3]“选择退出”机制:重估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保护[J]. 冉高苒,范玉吉. 科技与法律. 2017(05)
[4]民法总则数据保护路径:概括式保护及与知识产权协调[J]. 曹建峰. 大数据. 2017(01)
[5]数据的权利化困境与契约式规制[J]. 张阳. 科技与法律. 2016(06)
[6]数据匿名化的法律规制[J]. 王融. 信息通信技术. 2016(04)
[7]对推动我国数据主权法治建设的几点建议[J]. 冯伟. 中国信息安全. 2016(03)
[8]大数据融合研究:问题与挑战[J]. 孟小峰,杜治娟.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016(02)
[9]社会生活的新参与者——无所不在的媒体陪伴[J]. 赵建国. 编辑之友. 2015(11)
[10]大数据环境下多源信息融合的理论与应用探讨[J]. 化柏林,李广建. 图书情报工作. 2015(16)
博士论文
[1]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D]. 张涛.吉林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大数据交易中的产权问题研究[D]. 汤琪.武汉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158212
【文章来源】:山西大学山西省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2 研究的现状
1.2.1 个人数据保护的制度研究
1.2.2 个人数据保护的监管研究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1.4 创新性
第二章 范围概念
2.1 数据融合定义的演化
2.2 企业数据融合的模式
2.2.1 类型
2.2.2 方法和技术
2.3 个人信息的界定
2.4 企业数据融合与个人数据保护的关系
第三章 企业数据融合中的个人信息安全风险
3.1 个人信息的泄露
3.2 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
3.3 个人信息的过度分析与利用
第四章 中外相关立法现状
4.1 国内相关法律
4.2 国外法规现状
4.2.1 欧盟
4.2.2 美国
4.2.3 日本
4.2.4 小结
第五章 企业数据融合各阶段中外规制的比较
5.1 个人数据收集阶段
5.1.1 数据收集的界定
5.1.2 各国数据收集阶段的法理规范
5.2 告知同意阶段
5.2.1 中国
5.2.2 欧盟
5.2.3 美国
5.2.4 日本
5.3 应用阶段
5.3.1 中国
5.3.2 欧盟
5.3.3 美国
5.3.4 日本
5.4 监管机制
5.4.1 中国
5.4.2 欧盟
5.4.3 美国
5.4.4 日本
5.5 问责机制
5.5.1 中国
5.5.2 欧盟
5.5.3 美国
5.5.4 日本
第六章 案例分析
6.1 Cookie第一案——朱烨诉百度公司侵权案
6.1.1 案情简介
6.1.2 审判结果与法理分析
6.2 太平洋保险泄露用户隐私案
6.2.1 案情简介
6.2.2 审判结果与法理分析
第七章 我国现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7.1 存在的问题
7.1.1 无法落实的告知同意
7.1.2 单一情境的告知同意
7.2 规范数据融合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对策
7.2.1 构建用户数据的收集办法
7.2.2 构建市场准入制度
7.2.3 构建用户同意机制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数据确权的法律经济学分析[J]. 周林彬,马恩斯.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2)
[2]大数据交易背景下数据产权问题研究[J]. 高完成.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1)
[3]“选择退出”机制:重估我国网络个人信息保护[J]. 冉高苒,范玉吉. 科技与法律. 2017(05)
[4]民法总则数据保护路径:概括式保护及与知识产权协调[J]. 曹建峰. 大数据. 2017(01)
[5]数据的权利化困境与契约式规制[J]. 张阳. 科技与法律. 2016(06)
[6]数据匿名化的法律规制[J]. 王融. 信息通信技术. 2016(04)
[7]对推动我国数据主权法治建设的几点建议[J]. 冯伟. 中国信息安全. 2016(03)
[8]大数据融合研究:问题与挑战[J]. 孟小峰,杜治娟. 计算机研究与发展. 2016(02)
[9]社会生活的新参与者——无所不在的媒体陪伴[J]. 赵建国. 编辑之友. 2015(11)
[10]大数据环境下多源信息融合的理论与应用探讨[J]. 化柏林,李广建. 图书情报工作. 2015(16)
博士论文
[1]个人信息权的界定及其民法保护[D]. 张涛.吉林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大数据交易中的产权问题研究[D]. 汤琪.武汉大学 2017
本文编号:315821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jjglss/3158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