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中的“表现”—杜威“表现论”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4 14:21
   在杜威之前,美学和艺术理论的整体倾向,是追求艺术与非艺术的明确划分,以凸显艺术的独立与超然。而只有杜威,以其“表现论”明确阐述了他对于艺术的理解,有力地抨击了传统的封闭型艺术观;只有杜威在面对艺术的时候,讲连续、讲融合。最为关键的是,“表现论”向当代语境开放,向我们提示了艺术必将走出孤岛,走向大众,走向生活,并寻找与新经验材料结合点的未来走向。“表现论”的重大理论价值首先体现为,它反对情感中心论的基本立场。这种理论倾向于认为,艺术所表现的情感是一种特殊的情感,即审美情感,它外在于表现性动作,是艺术活动的专门产物,具有神圣性。在情感中心论的影响之下,审美情感变得越来越神秘,而逐渐与我们的日常生活脱节;艺术也被隔绝于生活实践之外,成为了一个独立且封闭的王国,这些都为艺术在当代语境下遭遇的危机埋下了伏笔。而“表现论”则明确指出,情感内在于表现性动作,是人的动作的一种伴随物。只有依附于适当的客观材料之上,一同经历变化和改造,才能凝结出完整、圆满且强烈的艺术表现成果。“表现论”的重要意义还体现在,它以“一个经验”为链条,构成了艺术与非艺术,即纯粹艺术与日常生活、高雅艺术与通俗艺术,以及艺术与工艺之间的连续性。他提倡从动物的行为出发,从经验的角度来追溯审美经验的起源。因为只有“恢复作为艺术品的经验的精致与强烈的形式,与普遍承认的构成经验的日常实践、活动、以及苦难之间的连续性,”艺术品才不会被束之高阁,走向神坛;艺术理论才不会沦为只有少数所谓的精英分子才能够享有的神秘之物。“表现论”提示我们从具体的经验语境与考察艺术活动。以经验的角度理解艺术,我们可以对艺术的功用、价值以及本质等问题形成更为全面的认识。以往艺术与非艺术之间之所以存在巨大的鸿沟,就是因为我们没有注意到审美经验与日常生活经验在本质上的相同之处:在艺术活动和日常生活当中,我们都可以得到“一个经验”。只要满足了“一个经验”的要求,日常的生活经验也可以是审美经验,成为欣赏的对象。应当说,以“表现论”为核心的杜威的艺术理论是一个包容万象的开放的场,它向所有人类实践开放,向不同的文化开放,向新的经验领域开放,为后人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可以不断扩容的体系。它不仅为我们理解世界,理解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增添了一种可能,也向艺术理论中加入了许多可见于当代艺术观念的理论模式和价值,这种前瞻性对未来的理论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不断回到杜威,回到他的“表现论”,从中汲取营养,获取活力,不断在对比和反思当中推动艺术理论的发展进程。
【学位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16
【中图分类】: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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