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现状和完善
发布时间:2017-12-16 05:21
本文关键词:我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现状和完善
【摘要】:随着我国犯罪率的上升和犯罪低龄化趋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以及犯罪种类增多,犯罪人年龄层次越来越倾向于少龄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中一直秉承的基本司法理念和原则,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性的刑罚执行措施,本着将犯罪人置于一般社会条件下进行教育、改造,很好契合了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工作。对未成年人施行社区矫正,符合其身心特点,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再社会化,能够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权,接轨国际少年司法制度。现阶段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以及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实际经验,对未成年人施行社区矫正是可行的。未成年人罪犯不同于一般成年罪犯,对其施行社区矫正有一定原则需要遵循,即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理念,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适度干预和全面帮扶相结合,还有对社区矫正档案的保密等。现阶段虽然对未成年罪犯坚持从轻处理原则,但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改造还是以监禁矫正为主。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在:社区矫正立法分散,可操作性低,立法缺乏系统性;普通群众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的社会认同度较低;实际中未与成年罪犯区别对待,缺少专业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工作部门,亦缺少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矫正措施和具体方案等。针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现实缺陷,本文结合了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基本理论,在法学的基本框架下,通过社区矫正基础理论的分析和实践经验,并结合广大学者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研究成果,指出了一些现实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对策。例如,在即将制定的《社区矫正法》中,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可以在专门的部分阐述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指导原则和内容,也可以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独立出去,制定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的专门的社区矫正法律;为了现实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缺乏具体操作细则的缺点,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及在《刑事诉讼法》等关涉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的程序等法律法规中完善相关内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矫正要做到专门机构管理、专业人员参与、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专门机构管理是要做到权力的再分配,将司法行政机关在日常的社区矫正中增加执行和监督的权力做到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其他公检法机关为辅助。专业人员参与要着重强调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包括心理学、法学、社会学等专业背景人员,以及专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在专业人员的选任和管理上下功夫,保障专业人员的就业;社会志愿服务者也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一大助力,要充分发挥社会志愿服务者多背景、多年龄层次及人数的优势。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让社会力量参与对未成年人的评估和矫正。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要注重专业性和广泛性,要做到报告能真实反映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和成长轨迹;社会调查报告不仅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机关主导调查,也可将调查委托给第三方专业的调查评估机构。建立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配套制度建设,包括社区矫正的资费保障、部门协作机制及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6.8;D669.5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任立军;;爱心扬起矫正对象生活的风帆[J];人民调解;2004年08期
2 连春亮;;论社区矫正中的分管分矫制度[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6年05期
3 孟维新;卞爱良;;“五老”发挥余热 关爱矫正对象[J];人民调解;2006年01期
4 高汝成;;重视对矫正对象的帮助保护 凸现社区矫正的人性关怀[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01期
5 李愈;;法情交融促新生[J];人民调解;2007年01期
6 孟维新;王新;;泰州市30余名矫正对象成功创业[J];人民调解;2007年01期
7 胡永良;;假释回家遭冷遇 社区矫正送温暖[J];人民调解;2007年02期
8 杨维立;;矫正对象减刑的示范意义[J];人民公安;2007年07期
9 刘园;;春风化雨润心扉 矫正对象得新生[J];人民调解;2008年01期
10 刚强;;津冀两地携手谋创新 矫正对象无缝对接[J];环渤海经济w,
本文编号:12948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1294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