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31 16:29
本文关键词: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法律制度研究 出处:《安徽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正如西方谚语所说的那样,"税收像死亡一样不可避免",对现代国家来说,稳定有序的税收管理活动是国家机器良性运转的前提和保障。随着科技的进步与信息时代的到来,纳税人与征税人之间日益扩大的信息差距成为当前税收征管面临的最大难题,也是造成当前我国纳税遵从度低的一个重要原因。考虑到纳税人"理性经济人"的角色与税务机关征管能力的限制,与第三方合作,共享涉税信息成为消除当前信息不对称现象的一个比较可行的路径。第三方涉税信息,顾名思义,是指在税收征管活动中由征纳双方以外的第三人掌握的涉税信息。而税务机关能否获取较为全面的信息,关键在于对"第三方"的界定。同时,任何制度的构建离不开理论的支撑,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也需要信息不对称、最优税制、税收遵从、新公共管理等理论作为基础。除了深厚的理论基础,以法律制度保障涉税信息的共享还具有防止税款流失、提高征管效率、实现税收正义的现实必要性。加上现行税收法律的保障、国外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日益发达的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我国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并非天方夜谭。第三方涉税信息在我国税务征管中的运用并非空白。一方面,当前立法体例中存在一些相关的法律规范对信息共享活动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很多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极践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的税收共治理念,如走在全国前列的"山东青岛模式"。但是,其中也暴露出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法律供给严重不足、现行信息报告制度过于笼统单薄、共享制度缺乏有效性等,难以提高征管效能,制约了我国税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放眼国际,发达国家很早就开始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来加强税收征管,同时大多建立起完善的法律制度来指导实践。譬如,美国在上世纪60年代就开始探索建立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相当完善。域外的成功实践为我国涉税信息共享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结合这些有益的经验,构建我国的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应遵循以下思路:首先,构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法律体系,在修订《税收征管法》的基础上完善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其次,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扩大信息共享范围、细化信息共享规则、明确法律责任追究并设置信息反馈程序;最后,通过建立税收信息化平台、保障纳税人参与权及监督程序的设立,强化信息共享的有效性。
[Abstract]:As the Western proverb says , " tax is as inevitable as death "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arrival of information age , the widening information gap between taxpayers and tax collectors has become the biggest problem for the current information sharing . Through the establishment of tax information platform , the establishment of taxpayer ' s participation right and supervision procedure is guaranteed , an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formation sharing is strengthened .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2.2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4条
1 蔡自力;;构建运用第三方信息控管税源的长效机制[J];中国税务;2012年08期
2 张万江;;畅通第三方信息渠道 破解稽查取证难题[J];天津经济;2012年04期
3 刘剑文;;纳税人权利保护:机遇与挑战[J];涉外税务;2010年05期
4 李文;税收行政协助的中外比较[J];涉外税务;2004年03期
,本文编号:136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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