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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27 03:12

  本文关键词: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规模不一的小额信贷(Microfinance)已经在非洲、亚洲、拉丁美洲的广大区域内发展起来,到目前已经演变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国际运动。我国小额信贷的历史虽然只有十几年的时间,但是发展迅速。尤其是2005年,由人民银行主导的民间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全面铺开,“只贷不存”的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意味着民间资本正式进入小额信贷市场。民间性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社会筹集的资金,积极推动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为正规金融难以覆盖的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为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当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起步阶段,虽然获得了社会的认同,有了较为宽松的社会制度环境,但面对复杂的经济社会背景,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对我国的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进行有效监管,成为值得研究的问题。 本文以我国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借鉴国外小额信贷发展较好的对小额信贷机构法律监管的经验基础上,对我国小额信贷机构监管现状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性小额信贷款公司监管的立法思考。 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概述了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问题,。首先界定了小额信贷公司的概念和特征,接着阐述了小额贷款公司在国际上和我国的发展背景及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现状和意义。最后将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金融组织进行差异性考察。 第二章对国外的小额信贷机构法律监管进行了比较和分析,首先概述了其监管目的和思路,其次考察了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法律监管的框架,监管实践。重点研究其监管主体、内容、方法,总结国际小额信贷机构监管对我国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启不。 第三章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和监管缺陷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境,以及目前法律监管的不足。 第四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构想,首先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其次从法律监管的主体选择、原则确立、内容明确、法律完善及辅助手段健全等方面进行了法律思考。
【关键词】:小额信贷 小额贷款公司 法律监管模式
【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2.282;F832.4
【目录】:
  • 中文摘要9-11
  • Abstract11-13
  • 引言13-15
  • 第一章 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问题15-31
  • 第一节 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和特征15-20
  •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界定15
  •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特征15-19
  • 三、法律监管的概念和必要性19-20
  • 第二节 小额贷款公司产生和发展20-24
  •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历史由来20-22
  •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概况22-23
  • 三、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23-24
  • 第三节 小额贷款公司与其他相关金融组织的差异性考察24-31
  • 一、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24-26
  • 二、小额贷款公司与财务公司26-27
  • 三、小额贷款公司与民间金融27-28
  • 四、小额贷款公司与村镇银行28-31
  • 第二章 国外小额信贷机构法律监管的比较分析31-40
  • 第一节 国外小额信贷机构的法律监管框架31-36
  • 一、监管主体31-32
  • 二、监管的方法32-33
  • 三、监管对象和原则33-36
  • 第二节 法律监管实践36-40
  • 一、孟加拉乡村银行36-37
  • 二、美国37-38
  • 三、国外小额信贷组织与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比较分析38-40
  • 第三章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和监管缺陷40-47
  • 第一节 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分析40-43
  • 一、小额贷款公司身份尴尬40
  • 二、缺乏充足且稳定的资金来源40-41
  • 三、经营过程仍然面临较大风险41-42
  • 四、利率制定的两难困境42-43
  • 第二节 小额贷款公司法律监管现状43-47
  • 一、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文件梳理43-44
  • 二、小额贷款公司法律监管困境评析44-47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监管构想47-57
  • 第一节 完善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法律监管的必要性47
  • 第二节 监管主体的选择47-50
  • 一、人民银行监管48-49
  • 二、新设专门的小额信贷监管部门49
  • 三、银监会监管49-50
  • 第三节 监管原则的确立50-52
  • 第四节 监管内容的明确52-54
  • 一、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52
  • 二、经营对象和地域限制52-53
  • 三、对小额贷款业务实行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53
  • 四、利率限制53
  • 五、扩大资金来源53-54
  • 六、强化内部风险控制机制54
  • 第五节 监管法律的完善54-55
  • 一、修订旧法55
  • 二、颁布新的法律及相关的配套法规55
  • 第六节 监管辅助手段的健全55-57
  • 一、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特别是农村信用制度55-56
  • 二、创建行业自律协会56
  • 三、与其他机构联合运作降低风险56-57
  • 结语57-58
  • 参考文献58-61
  • 致谢61-62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62-63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63

【引证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陈璞;;论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基于诱致性制度变迁理论的思考[J];经济法论坛;2012年00期

2 顾紫涵;;我国准金融机构监管问题浅析[J];今日中国论坛;2013年Z1期


  本文关键词:我国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6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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