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数据权利的界定及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0-11-11 04:59
大数据时代下,数据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不断提升,企业数据是其中重要的部分,数据产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企业数据权利的界定存在争议,法律规制问题需要解决。企业数据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性基础来源于于劳动权理论和激励理论。赋予企业数据权利具有以下意义:有利于提升企业数据产权的竞争力,有利于构建数据权利变动规则,有利于实现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的迈进。企业数据权利的定性存在理论上的争议,企业数据权既不是物权、也不单纯只是一种知识产权或财产性利益,企业数据的“无形性”注定了其无法成为物权的客体;即使存在部分企业数据符合著作权“独创性”智力成果的要求,或者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素的要求,但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的企业数据仍然无法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现有法律对企业数据的规范不够全面,数据不正当行为频繁发生,并且存在企业利用数据技术优势侵犯个人隐私以及公共利益的现象。对于企业数据权利的界定需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方面,关于企业数据权属的定性,区分一般企业数据权属和特别企业数据权属;对于特殊数据而言,具有独创性的数据产品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具备价值性、秘密性和保密性的数据属于商业秘密;对于一般企业数据而言,赋予数据财产权存在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大数据交易平台承认数据产品可以作为资产进行交易,并且符合激励理论和公平正义原则。另一方面,关于企业数据的具体权能,企业数据包括数据收集权、数据挖掘处理权、数据储存权和交易权,这里的企业数据是指经过数据清洗之后的数据,数据的权能是指数据企业为实现权利、享有利益而可能形式的对数据财产的各种支配。在寻求企业数据权利法律保护的同时应当明确对权利的合理限制。运用现有的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对企业数据进行保护,另外,建议数据财产权专门立法,使得数据企业的收集、挖掘、处理行为更加规范。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企业数据权利保护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避免出现“权利泛化”的现象。其一,注意妥当平衡企业数据与个人信息之间的关系,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个人数据进行匿名化处理;其二,秉承公共利益优于企业数据利益的原则,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与自由流动,追求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其三,促进数据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学位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20
【中图分类】:D922.291.91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企业数据权利的一般分析
(一)企业数据的特征和分类
1.企业数据的特征
2.企业数据的分类
(二)企业数据权利的内涵
(三)企业数据权利的理论基础
1.劳动理论基础
2.激励理论基础
(四)保护企业数据权利的意义
1.有利于提升企业数据产权的竞争力
2.有利于构建数据权利变动规则
3.有利于实现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的迈进
二、企业数据权利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数据权利的定性存在争议
(二)现有法律保护不够全面
(三)企业数据权利的过度行使损害个人利益及公共利益
1.企业数据的行使损害个人(用户)的数据权利
2.企业数据权利的过度保护损害公共利益
三、企业数据权利的界定
(一)明确企业数据权属的定性
1.一般企业数据的权利属性:数据财产权
2.特殊企业数据的权利属性
(二)合理划分企业数据权利的具体权能
1.数据收集权
2.数据挖掘处理权
3.数据的存储权和交易权
四、我国企业数据权利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加强企业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
1.运用现有法律规定
2.建议数据财产权专门立法
(二)对企业数据权利的合理限制
1.注重个人信息权利与企业数据权利的平衡
2.秉承公共利益优于企业数据利益的原则
3.促进数据企业的公平竞争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2878778
【学位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20
【中图分类】:D922.291.91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企业数据权利的一般分析
(一)企业数据的特征和分类
1.企业数据的特征
2.企业数据的分类
(二)企业数据权利的内涵
(三)企业数据权利的理论基础
1.劳动理论基础
2.激励理论基础
(四)保护企业数据权利的意义
1.有利于提升企业数据产权的竞争力
2.有利于构建数据权利变动规则
3.有利于实现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的迈进
二、企业数据权利法律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数据权利的定性存在争议
(二)现有法律保护不够全面
(三)企业数据权利的过度行使损害个人利益及公共利益
1.企业数据的行使损害个人(用户)的数据权利
2.企业数据权利的过度保护损害公共利益
三、企业数据权利的界定
(一)明确企业数据权属的定性
1.一般企业数据的权利属性:数据财产权
2.特殊企业数据的权利属性
(二)合理划分企业数据权利的具体权能
1.数据收集权
2.数据挖掘处理权
3.数据的存储权和交易权
四、我国企业数据权利法律规制的完善
(一)加强企业数据权利的法律保护
1.运用现有法律规定
2.建议数据财产权专门立法
(二)对企业数据权利的合理限制
1.注重个人信息权利与企业数据权利的平衡
2.秉承公共利益优于企业数据利益的原则
3.促进数据企业的公平竞争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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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于飞;;侵权法中权利与利益的区分方法[J];法学研究;2011年04期
4 李扬;数据库特殊权利保护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J];法商研究;2003年04期
5 易继明;评财产权劳动学说[J];法学研究;2000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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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钱富;论数据财产权[D];贵州民族大学;2019年
本文编号:2878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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