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预约裁定性质及制度构建
发布时间:2021-04-06 00:50
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最初源于20世纪西方国家的税务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并成为许多国家税法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源自税收法定原则的需求,能从根本上起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体现了现代行政思维的转变。在实践中,我国已经于2013年开始了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试点工作,但理论上对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研究仍不具备扎实的基础,尤其是缺乏将税收预约裁定的法律性质认定为一项行政行为的统一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的制度供给。税收预约裁定的根基就是它的性质,域外各地区对此也并不相同。总体上我国学者认为其性质存在税法解释说、行政承诺说、行政指导说、准行政行为说和行政协议说等观点。通过分析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在特征并结合我国行政行为相关理论,可得出税收预约裁定的双方主体为税务行政机关和纳税人,裁定对双方主体都具有约束力且不能普遍适用,此外还应具备可救济性的结论。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以行政协议定义我国税收预约裁定性质都是更为合适的。基于行政协议框架构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既满足扎实的理论需求,又能从司法实践领域解决税收预约裁定的救济问题,更能够从主体资格、内容范围、当事人...
【文章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1.2.1 理论层面
1.2.2 实践层面
1.3 研究现状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2 域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介评
2.1 美国私人信函裁定制度
2.2 德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
2.3 台湾地区“预先核释”制度
2.4 小结
3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不同性质的观点比较
3.1 税法解释说
3.2 行政承诺说
3.3 行政指导说
3.4 准行政行为说
3.5 小结
4 以行政协议界定我国税收预约裁定性质
4.1 行政协议说
4.2 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在特征
4.2.1 是否创设新的法律关系
4.2.2 是否对双方主体具有约束力
4.2.3 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
4.2.4 能否救济
4.3 行政协议说之优势
4.4 小结
5 基于行政协议性质的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构建
5.1 税收预约裁定的主体资格
5.2 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容范围
5.3 税收预约裁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3.1 申请主体具备的权利义务
5.3.2 裁定主体具备的权利义务
5.4 税收预约裁定的救济途径
5.5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120429
【文章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3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1.2.1 理论层面
1.2.2 实践层面
1.3 研究现状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2 域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介评
2.1 美国私人信函裁定制度
2.2 德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
2.3 台湾地区“预先核释”制度
2.4 小结
3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不同性质的观点比较
3.1 税法解释说
3.2 行政承诺说
3.3 行政指导说
3.4 准行政行为说
3.5 小结
4 以行政协议界定我国税收预约裁定性质
4.1 行政协议说
4.2 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在特征
4.2.1 是否创设新的法律关系
4.2.2 是否对双方主体具有约束力
4.2.3 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
4.2.4 能否救济
4.3 行政协议说之优势
4.4 小结
5 基于行政协议性质的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构建
5.1 税收预约裁定的主体资格
5.2 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容范围
5.3 税收预约裁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5.3.1 申请主体具备的权利义务
5.3.2 裁定主体具备的权利义务
5.4 税收预约裁定的救济途径
5.5 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31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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