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运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规制
发布时间:2023-07-25 05:38
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迅猛,网络运营者通过网络技术与用户流量获得经济利益。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使得用户个人的行为汇聚成一种趋势,促使网络运营者将趋势和倾向转化为商业利益。物物互联,智能设备无孔不入,遍及人们的生活。提供服务的网络运营者在幕后使用了大量用户的信息,监管平台的运营,在获利的同时承担起更多的注意义务和审查义务,以防止自身行为带来侵权后果的损害。本文从近年来网络空间的发展以及网络运营者主体内涵的扩充开始,论述网络运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通过“花椒直播”案例具体分析当前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与发展,以促使技术能在规范的指引下发展,互联网产业创新能力提升,促进全行业的发展。本文的主体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出在大数据时代下网络侵权的特征和趋势,以“花椒直播”案的热议为切入点引起对安全保障义务在网络空间适用问题的讨论,第二部分为主体内容,包括对于安全保障义务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合理性分析,并依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引入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保护义务,提供网络运营者侵权行为依据。第三部分为网络运营者的侵权责任构成,说明论文侵权责任规制的主题。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侵权
第一节 网络运营者角色的转变
一、网络运营者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分类与界定
二、网络运营者定义的概括性
第二节 大数据技术对网络侵权的影响
一、大数据时代网络侵权的复杂多变
二、技术中立原则的排除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困境
一、由“花椒直播”案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争议引出
二、法律适用的争议焦点
第二章 安全保障义务的新发展
第一节 安全保障义务由物理空间到网络空间的拓展
第二节 网络运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依据
一、风险与收益一致原则
二、危险控制的要求
三、社会成本的分析
第三节 “花椒直播”案适用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性分析
第三章 安全保护义务的新路径
第一节 《网络安全法》中安全保护义务的提出
第二节 《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的影响
一、确定注意义务的范围
二、明确注意义务的内容
三、网络运营者连带责任的削弱
第三节 安全保护义务侵权责任的确立
一、以法律规范确定网络运营者的责任
二、安全保障义务与安全保护义务的补充关系
第四节 网络运营者的应对
一、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安全保护义务
二、提高网络运营中的监管义务
第四章 网络运营者侵权责任的规制
第一节 网络运营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二、责任承担形态
第二节 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侵权行为
二、主观状态
三、损害结果
四、因果关系
第三节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范围
一、以违法获利为标准
二、以实际损害为标准
三、以法律规定为标准
第四节 网络运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的限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37266
【文章页数】:6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侵权
第一节 网络运营者角色的转变
一、网络运营者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分类与界定
二、网络运营者定义的概括性
第二节 大数据技术对网络侵权的影响
一、大数据时代网络侵权的复杂多变
二、技术中立原则的排除
第三节 侵权责任法的适用困境
一、由“花椒直播”案侵权责任法的适用争议引出
二、法律适用的争议焦点
第二章 安全保障义务的新发展
第一节 安全保障义务由物理空间到网络空间的拓展
第二节 网络运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依据
一、风险与收益一致原则
二、危险控制的要求
三、社会成本的分析
第三节 “花椒直播”案适用安全保障义务的合理性分析
第三章 安全保护义务的新路径
第一节 《网络安全法》中安全保护义务的提出
第二节 《网络安全法》对网络运营者的影响
一、确定注意义务的范围
二、明确注意义务的内容
三、网络运营者连带责任的削弱
第三节 安全保护义务侵权责任的确立
一、以法律规范确定网络运营者的责任
二、安全保障义务与安全保护义务的补充关系
第四节 网络运营者的应对
一、遵守《网络安全法》规定的安全保护义务
二、提高网络运营中的监管义务
第四章 网络运营者侵权责任的规制
第一节 网络运营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二、责任承担形态
第二节 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一、侵权行为
二、主观状态
三、损害结果
四、因果关系
第三节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范围
一、以违法获利为标准
二、以实际损害为标准
三、以法律规定为标准
第四节 网络运营者承担侵权责任的限制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83726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38372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