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硕博论文 > 社科硕士论文 >

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发布时间:2017-08-29 13:35

  本文关键词: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更多相关文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犯罪构成 界定 完善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将受贿犯罪的犯罪主体进行了扩充,填补了许久以来刑法学界一直探讨的受贿罪犯罪主体范围问题以及一些司法实践中由于立法限制造成的对腐败问题惩治的疏漏。此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于2003年10月31日经第58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中国在2003年12月10日签署该公约,2005年10月27日,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加入。该《公约》在第18条规定了影响力交易罪。我国此次《修正案七》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既是为了顺应我国加入《公约》而设置,同时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以期更有力的打击贿赂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 本文试图立足于刑法学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和办案经验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作全面的探讨与研究。 文章首先从我国受贿罪立法进程开始,梳理我国对受贿罪的立法架构,阐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受贿罪罪名体系中的地位是和立法意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我国受贿犯罪法律体系的一大进步,它使得我国对当前存在的贿赂犯罪行为有了更为严密的法律规制,有着重要的补充和兜底作用。 之后,文章围绕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角度展开分析。通过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犯罪主体性质、范围、与《公约》之间的比较等讨论,认为此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其范围涵盖了五种犯罪主体,在“关系密切”的解释上则需要有权解释的机关做出更加细化的规定,与《公约》的接轨也存在一定的距离。在此罪的犯罪客体方面,本文结合国内刑法学界的观点与国外理论学说,认为应当将犯罪客体定为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更为合理。在此罪的主观方面分析中,着重讨论对“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理解,解读各学术观点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支持了制约关系否定说的观点。在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客观方面的讨论分析中,首先对“利用影响力”进行涵义上的描述,认为影响力从内容上可以分为表层上的关系型影响力的和实质意义上的权力型影响力,其次针对此罪的具体表现形式细分成4种情形进行研究,结合实践中的案例进行分析,以期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应用有所探索。并分析了对“不正当利益”范围的理解,认为应当从相关事项的规定和掌握证据的完善程度判断利益的正当与否。同时附带对“索贿”和“收受”做了简单论述,认为从行为人的表现、贿赂的数额、次数以及相关联事项之间的作用进行考察认定较为合理。文章第三部分着重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展开,分析了此罪与非罪的界限、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之间的界限、与斡旋型受贿罪的界限、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界限以及与受贿罪共同犯罪的界限,结合案例和具体情形展开分析论述,以期对此罪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和把握。 最后,在前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本文针对此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一些薄见。首先,在犯罪主体规范方面,笔者建议将“近亲属”扩大到“亲属”范围,与“关系密切的人”区分开来,更好地与《公约》的接轨,并建议对“关系密切”做出明确解释以指导司法实践。其次,对“不正当利益”的界定做出列举式规范的设想,解决办案中的难题。再次是针对多环节的受贿问题,建议纳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规范体系以更好地贴合我国实际中的需要。最后,笔者认为,应当建构我国受贿犯罪的罪名体系。 总之,笔者在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分析过程中,力求将刑法学界相关问题的讨论吸纳进来,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加以思考、论证,目的在于能够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运用新出台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来界定犯罪、打击贿赂犯罪,实现我国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做出的承诺,充分发挥其作用。
【关键词】: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犯罪构成 界定 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4.392
【目录】:
  • 摘要4-9
  • 引言9-11
  • 第一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涵义及渊源11-14
  •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概述11
  •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渊源11-12
  •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受贿犯罪体系中的地位12-14
  • 第二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分析14-31
  • 一、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14-18
  • (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性质14-15
  • (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的范围15-17
  • (三) 犯罪主体身份竞合的规制17-18
  • (四) 与《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罪”主体的比较18
  •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客体18-21
  • (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客体18-19
  • (二) 犯罪对象——贿赂的讨论19-21
  •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21-23
  • (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21
  • (二) 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21-23
  • 四、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方面23-31
  • (一) “利用影响力”23-24
  • (二) 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24-26
  • (三) 该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26-28
  • (四) “索取”和“收受”28-30
  • (五) 数额较大、较重情节30-31
  • 第三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司法认定31-39
  • 一、罪与非罪31-32
  • 二、以索贿成立的本罪与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的比较32-33
  • 三、本罪与斡旋型受贿罪的界限33-34
  • 四、本罪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界限34-35
  • 五、本罪与受贿罪共同犯罪的界限35-39
  • (一) 本罪与一般受贿罪共同犯罪的界限35
  • (二) 本罪的共同犯罪与斡旋型受贿罪的共同犯罪的界限35
  • (三) 三罪名在具体情形下的界限35-39
  • 第四章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完善39-43
  • 一、犯罪主体的立法完善39-40
  • 二、以列举方式界定“不正当利益”40-41
  • 三、将多重斡旋受贿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纳入本罪之规定,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人托人”的受贿问题41
  • 四、建构我国的受贿罪罪名体系41-43
  • 结论43-44
  • 参考文献44-46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熊选国;;受贿罪“利用工作便利”新议[J];法学家;1990年04期

2 万直柱;关于完善受贿罪立法的探讨[J];江淮法治;2001年06期

3 孟庆华;受贿罪主体构成中的几个问题探讨[J];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3期

4 刘宇;;论以交易形式实施的贿赂犯罪[J];理论界;2008年12期

5 何显兵;;受贿罪主体研究[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年02期

6 彭鹏;;国家工作人员家属共同受贿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年21期

7 丛舜天;;关于受贿罪的标的的思考[J];商品与质量;2010年S6期

8 蒋涤非;;刍议国家工作人员“投资入实股”类案件证据审查要点[J];公民与法(法学);2011年02期

9 韩玉胜;;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议论[J];法学家;1988年04期

10 倪林炜;;受贿犯罪成因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09年31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曾ng;;试论刑法受贿罪中“索而未取”“收而不受”“受而不收”等情况的处理[A];当代法学论坛(二○一○年第3辑)[C];2010年

2 王占洲;;针对刑法第388条的几点修改建议[A];当代法学论坛(二○○九年第2辑)[C];2009年

3 孙长柱;王春艳;庞玮;;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现状与防范对策[A];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2007年

4 王亚楠;;受贿行为侵害法益之新探[A];当代法学论坛(二○一○年第3辑)[C];2010年

5 于立强;于立萍;;新型受贿罪的特点及受贿罪犯罪对象的立法完善[A];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七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08年

6 穆昌亮;;浅析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A];2005年贵州省法学会刑法学年会论文集[C];2005年

7 王钧;彭月辉;;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特征[A];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册)[C];2007年

8 朱祖洋;;涉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实证研究[A];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八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册)[C];2009年

9 孟庆华;;新形势下受贿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A];创新·发展·和谐——河北省第二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论文专辑[C];2008年

10 卢勤忠;;中外商业贿赂犯罪立法比较研究[A];犯罪学论丛(第六卷)[C];2008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庞志毅;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属、情人收受他人财物是否构成受贿罪[N];江苏经济报;2003年

2 刘敬新 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反贪局;“特定关系人”受贿问题探讨[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1年

3 本报记者 杜晓 本报见习记者 任雪;反腐法律触角伸向“深水区”[N];法制日报;2009年

4 尹明灿 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特定关系人受贿的认定[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1年

5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赵长青;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实际出发的要件设计[N];检察日报;2009年

6 张羽 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现供职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受贿共同犯罪问题探究[N];中国纪检监察报;2009年

7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李立峰;国家工作人员属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N];检察日报;2011年

8 记者 范跃红 通讯员 柳条河;兄以职权帮弟“致富”双双获刑[N];检察日报;2008年

9 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 周力 陈志东;家属共同受贿之 性质认定[N];江苏法制报;2010年

10 徐远峰;应明确及时退还或上交财物的期限[N];江苏法制报;2010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于雪婷;受贿罪法定刑设置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2 何承斌;贪污犯罪比较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04年

3 穆妍;受贿罪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

4 李成;共同犯罪与身份关系比较研究[D];武汉大学;2006年

5 刘忠;《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域下私营部门利益冲突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1年

6 阎二鹏;身份犯之共犯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

7 张本勇;论身份犯[D];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

8 刘敬新;我国反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

9 李文生;清代职务犯罪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6年

10 赵建伟;职务犯罪应对措施国际比较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9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成愈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

2 周鸿;论受贿罪[D];四川大学;2002年

3 马飞;论受贿罪的主体范围[D];安徽大学;2005年

4 张军伟;新型受贿研究[D];郑州大学;2010年

5 张玲玲;重庆文强案的案例分析[D];兰州大学;2011年

6 邹文娟;受贿罪研究[D];河南大学;2005年

7 彭淑贞;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研究[D];湖南大学;2010年

8 魏杏兰;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9 马爽;论受贿罪主体的认定[D];吉林大学;2010年

10 刘文卿;受贿罪主体相关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0年



本文编号:75357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75357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0de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