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05 13:06
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是中国近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确立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既继承了中国封建社会已有的法律文化和法学教育思想,也深受近现代世界范围内先进的法律制度与法学教育的影响,在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历史条件下积极求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实现了中国近现代法学院校的从无到有,实现了教学课程及方法从机械单一到灵活多样,法学教育从雏形框架到体系模式的奠基塑型,优秀法学人才从凤毛麟角到群英荟萃的升华与蜕变。从整体上审视和把握中国近现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架构,梳理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的历史脉络,分析其基本模式并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丰富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的相关理论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本研究亦有助于丰富当代中国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对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进程进行系统梳理与比较分析,旨在做到对其全面考量与整体把握。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这一部分主要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结构展开,具体探讨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研究的选题背景、阐释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梳理已有研究成果、介绍研究思路及方法...
【文章页数】:14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外关于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的研究
(二)我国关于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的研究
五、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基点及发展历程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基点
(一)近代以来法学教育体系的萌芽
(二)近代以来,法学专业人才的储备情况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学人才培养
(二)北京政府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学人才培养
第二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与目标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
(一)近现代中国法学教育理念的发展演进
(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理念的源起
(三)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理念的构成
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国家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各类法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体系及师资力量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体系
(一)以大陆法系为主的大学法学院系
(二)以英美法系为主的法政专门学校
(三)以国际交流为主的法科留学活动
(四)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体系的特点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
(一)民国时期法学师资的构成
(二)民国时期法学师资的管理
第四章 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
一、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
(一)《壬子癸丑学制》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规定
(二)民国学制改革中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规定
(三)南京国民政府对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统一规定
二、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
(一)以大陆法系为主导的理论(法典)教学模式
(二)以英美法系为主导的案例(判例)教学模式
(三)实践训练:以模拟法庭为主的实践教学模式
第五章 民国时期有代表性的法学院校的个案研究
一、北京大学法学院
(一)历史沿革
(二)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
(四)教师队伍
(五)人才成长
二、东吴大学法学院
(一)历史沿革
(二)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
(四)教师队伍
(五)人才成长
三、朝阳大学
(一)历史沿革
(二)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
(四)教师队伍
(五)人才成长
第六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与评价启示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
(一)派生性强,原创性差
(二)环境复杂,发展艰难
(三)体量较小,贡献率较大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客观评价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进步性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局限性
三、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经验启示
(一)统一规划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强化法学教育与高等教育协调性
(二)规范办学与多样建设相结合,确立现代化立体式法学院校体系
(三)借鉴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塑造中国特色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四)自主培养与公派留学相结合,形成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师资力量
(五)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培育博学专长的复合型法学人才
(六)“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我国法学教育模式国际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
本文编号:3756249
【文章页数】:14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引言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国外关于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的研究
(二)我国关于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的研究
五、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基点及发展历程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基点
(一)近代以来法学教育体系的萌芽
(二)近代以来,法学专业人才的储备情况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学人才培养
(二)北京政府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学人才培养
第二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与目标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
(一)近现代中国法学教育理念的发展演进
(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理念的源起
(三)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理念的构成
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一)国家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各类法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第三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体系及师资力量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体系
(一)以大陆法系为主的大学法学院系
(二)以英美法系为主的法政专门学校
(三)以国际交流为主的法科留学活动
(四)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体系的特点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
(一)民国时期法学师资的构成
(二)民国时期法学师资的管理
第四章 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
一、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
(一)《壬子癸丑学制》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规定
(二)民国学制改革中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规定
(三)南京国民政府对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统一规定
二、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
(一)以大陆法系为主导的理论(法典)教学模式
(二)以英美法系为主导的案例(判例)教学模式
(三)实践训练:以模拟法庭为主的实践教学模式
第五章 民国时期有代表性的法学院校的个案研究
一、北京大学法学院
(一)历史沿革
(二)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
(四)教师队伍
(五)人才成长
二、东吴大学法学院
(一)历史沿革
(二)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
(四)教师队伍
(五)人才成长
三、朝阳大学
(一)历史沿革
(二)培养目标
(三)课程设置
(四)教师队伍
(五)人才成长
第六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与评价启示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
(一)派生性强,原创性差
(二)环境复杂,发展艰难
(三)体量较小,贡献率较大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客观评价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进步性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局限性
三、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经验启示
(一)统一规划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强化法学教育与高等教育协调性
(二)规范办学与多样建设相结合,确立现代化立体式法学院校体系
(三)借鉴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塑造中国特色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四)自主培养与公派留学相结合,形成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师资力量
(五)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培育博学专长的复合型法学人才
(六)“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我国法学教育模式国际影响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情况
本文编号:375624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klbs/3756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