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03 05:45
核电是当今人类社会对核能进行和平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发展核能是我国选择的应对当前急迫的能源需求、落实环境保护以及改善能源结构等问题的战略方向。因而核能行业是目前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我国的核能工业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相关探索,自此之后不断发展。尤其是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军转民”的相关方针使得核能行业的发展重点由国防建设转向为社会经济建设。其后以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性核电站先后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得我国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一套核能行业体系。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现有整个核能行业链条中,除核设施建设、运营、研究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之外,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也是核能行业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更是体现核能行业发展真正水平的试金石。在我国核能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相应的一系列的核能应用过程中已经产生并且将进一步逐渐累积起来更多的放射性废物。这些放射性废物以固态、液态乃至气态的形式存在,对我国的环境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危险。如何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科学、合理且高效...
【文章页数】:27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1.3 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思路
1.3.1 论文的研究目的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
1.4.1 论文的研究方法
1.4.2 论文的创新之处
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理论分析
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厘定
2.1.1 放射性废物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界分
2.1.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含义厘析
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2.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合理性
2.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2.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2.3.2 环境权理论
2.3.3 风险控制理论
2.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与构成
2.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2.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2.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
2.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
2.5.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功能
2.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与模式
2.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2.6.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
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一般分析
3.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的特点与趋势
3.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比较
3.4.1 技术路线之比较
3.4.2 选址准则之比较
3.4.3 决策过程之比较
3.4.4 资金模式之比较
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分析
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立法之一般分析
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国际立法
4.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之宏观背景
4.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国际法律渊源
4.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中的参与主体
4.2.4 国际立法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之现实意义
4.3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4.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
4.4.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行政法规
4.4.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规章
4.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标准及技术文件
4.4.5 国际法渊源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之关系
4.5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立法之比较
4.5.1 立法框架之比较
4.5.2 法律渊源之比较
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5.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5.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比较
5.4.1 主体设置之比较
5.4.2 主体职能划分之比较
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6.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6.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比较
6.4.1 许可种类划分之比较
6.4.2 许可审批流程之比较
7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7.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役法律制度
7.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7.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比较
7.4.1 退役计划模式之比较
7.4.2 退役保障机制之比较
8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8.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8.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比较
8.4.1 应急管理框架设定之比较
8.4.2 应急管理主导机构之比较
9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9.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9.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9.4.1 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之比较
9.4.2 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10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与完善
10.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
10.1.1 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
10.1.2 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
10.1.3 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
10.1.4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10.1.5 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
10.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完善
10.2.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之完善
10.2.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之完善
10.2.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之完善
10.2.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之完善
10.2.5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之完善
11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本文编号:3780782
【文章页数】:271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1.3 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思路
1.3.1 论文的研究目的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
1.4.1 论文的研究方法
1.4.2 论文的创新之处
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理论分析
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厘定
2.1.1 放射性废物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界分
2.1.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含义厘析
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2.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合理性
2.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2.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2.3.2 环境权理论
2.3.3 风险控制理论
2.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与构成
2.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2.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2.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
2.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
2.5.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功能
2.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与模式
2.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2.6.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
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一般分析
3.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的特点与趋势
3.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比较
3.4.1 技术路线之比较
3.4.2 选址准则之比较
3.4.3 决策过程之比较
3.4.4 资金模式之比较
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分析
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立法之一般分析
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国际立法
4.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之宏观背景
4.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国际法律渊源
4.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中的参与主体
4.2.4 国际立法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之现实意义
4.3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4.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
4.4.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行政法规
4.4.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规章
4.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标准及技术文件
4.4.5 国际法渊源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之关系
4.5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立法之比较
4.5.1 立法框架之比较
4.5.2 法律渊源之比较
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5.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5.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比较
5.4.1 主体设置之比较
5.4.2 主体职能划分之比较
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6.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6.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比较
6.4.1 许可种类划分之比较
6.4.2 许可审批流程之比较
7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7.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役法律制度
7.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7.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比较
7.4.1 退役计划模式之比较
7.4.2 退役保障机制之比较
8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8.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8.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比较
8.4.1 应急管理框架设定之比较
8.4.2 应急管理主导机构之比较
9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9.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9.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9.4.1 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之比较
9.4.2 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10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与完善
10.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
10.1.1 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
10.1.2 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
10.1.3 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
10.1.4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10.1.5 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
10.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完善
10.2.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之完善
10.2.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之完善
10.2.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之完善
10.2.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之完善
10.2.5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之完善
11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本文编号:378078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klbs/3780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