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程序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09 04:30
家事程序是指当事人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司法裁判解决家事纠纷的程序,既包括家事诉讼程序,也包括家事非讼程序。关于家事程序的理论研究和立法,在域外早已有之,不少国家和地区的家事程序法理已经建立、立法已经完成、家事法院等专门的审判组织机构也有效运行。家事纠纷属于民事私权纠纷的一种,但是在私权领域它有其特殊性,以家庭为基础单元产生的纠纷及其司法解纷程序,在民事程序法具有单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在国家治理视域下,百余年社会的动荡和变迁中,身份关系及家庭是国家治理交锋的阵地,身份关系的调整规则直接决定着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关系,引导着社会发展方向和治理模式。我国治理现代化背景下,以国家逻辑展开、探寻家事程序法的基础价值、构建家事程序理论和制度是推动整个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体系化的核心。国家逻辑为核心塑造社会共同价值,导向最大多数人的良法善治,而社会解纷的碎片化决定了治理价值和效果的碎片化;解纷有层次位阶,当下中国面临的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是传统解决家庭纠纷的宗族家法不复存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司法是家事秩序和正义的最后屏障,其引领和辐射作用不言而喻;国家核心的治理逻辑意味着社会解纷法治化,法...
【文章页数】:207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依据:问题的提出和研究价值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家事程序作为民事程序法研究对象的意义
第一节 治理视域下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逻辑
一、家事纠纷和纠纷解决机制
二、治理现代化的新视域
三、治理新视域下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逻辑
第二节 家庭作为法律的对象范畴
一、家庭领域个人主义的失范
二、家庭重新进入法律调整的视野
第三节 家事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四节 离婚后家庭的程序法意义
第二章 家事程序法在近代中国的源起和变迁
第一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立法的社会背景
一、传统法律体系中民刑不分及程序实体混同的局面被打破
二、“无讼”的理想和“好讼”的现实
三、财产关系诉讼和身份关系诉讼分别立法
四、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关系的变革
第二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特征
一、区分诉讼事件和非讼事件程序
二、强调公益性,突出检察官职责
三、较高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的地域管辖
四、追求实质真实、采取职权干涉
五、诉讼标的统合处理
第三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的审判实践
一、诉权的专属性和平等性
二、重视身份关系的公益性,维系身份关系的安定
三、检察官履行公益民事检察职责
四、贯彻新法之精神,理性修复新制度和旧习俗的鸿沟
第四节 对首部家事(人事)诉讼程序法的评价
一、与传统社会家事纠纷解决规则的比较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进一步修订和发展
第五节 我国家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和实践的当代变迁
第三章 家事程序本质论
第一节 家事案件的本质属性
一、伦理性
二、自然本质性
三.公益性
四、情感复杂性
第二节 家事程序的目的
一、既迅速又妥适地解决纠纷
二、强调保障身份利益、人格利益
三、侧重于维护秩序
四、保护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五、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范畴
一、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界定标准
二、解除家庭成员关系后的纠纷
三、界定财产纠纷是否以身份关系为基础
四、比较法的角度对上述判断标准的回应
第四节 家事程序的类型
一、家事非讼程序
二、家事诉讼程序
三、我国家事程序的分类的建议
第五节 家事程序的特点
一、诉讼请求错综复杂
二、事实认定困难重重
三、要求裁判结果实现多维度正义
第四章 家事程序法理
第一节 家事诉权及处分权原则第一层面修正
一、诉权及诉权的成立
二、诉的分类理论下的家事诉权
三、家事诉权的具体展开:以亲子关系之诉为例的分析
四、处分权原则第一层面修正
第二节 家事程序标的及处分权原则第二层面修正
一、诉讼标的的学说及发展
二、家事程序标的“协同特定”:从实体请求权到纠纷事实
三、统合处理:家事程序标的之任意合并和强制合并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终结:处分权原则第三层面的修正
第四节 家事程序中辩论主义三个命题之修正
一、法院不得审酌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不得调查取证的修正
二、法院受自认约束的修正
第五节 家事裁判的既判力
一、既判力的一般理论
二、家事非讼裁定的既判力
三、家事诉讼裁判的对世效——既判力主观范围的修正
第六节 家事程序中的司法调解及其界限
一、家事司法调解的范畴
二、不适宜司法调解的家事案件
第五章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秩序框架
第一节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界定
一、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化和家事程序社会化
二、家事程序社会化的解读
第二节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功能异化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合理角色及功能回复
一、通过审理解决纠纷而非修复疗愈
二、家事程序是家事审判社会资源集合运用平台
三、家事程序是家事综合治理中的资源之一——强化转介功能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787067
【文章页数】:207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选题依据:问题的提出和研究价值
二、文献综述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第一章 家事程序作为民事程序法研究对象的意义
第一节 治理视域下的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及其逻辑
一、家事纠纷和纠纷解决机制
二、治理现代化的新视域
三、治理新视域下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的逻辑
第二节 家庭作为法律的对象范畴
一、家庭领域个人主义的失范
二、家庭重新进入法律调整的视野
第三节 家事程序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
第四节 离婚后家庭的程序法意义
第二章 家事程序法在近代中国的源起和变迁
第一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立法的社会背景
一、传统法律体系中民刑不分及程序实体混同的局面被打破
二、“无讼”的理想和“好讼”的现实
三、财产关系诉讼和身份关系诉讼分别立法
四、个人、家庭和国家的关系的变革
第二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程序规则的特征
一、区分诉讼事件和非讼事件程序
二、强调公益性,突出检察官职责
三、较高的级别管辖和专属的地域管辖
四、追求实质真实、采取职权干涉
五、诉讼标的统合处理
第三节 民国初期家事(人事)诉讼的审判实践
一、诉权的专属性和平等性
二、重视身份关系的公益性,维系身份关系的安定
三、检察官履行公益民事检察职责
四、贯彻新法之精神,理性修复新制度和旧习俗的鸿沟
第四节 对首部家事(人事)诉讼程序法的评价
一、与传统社会家事纠纷解决规则的比较
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进一步修订和发展
第五节 我国家事诉讼程序的立法和实践的当代变迁
第三章 家事程序本质论
第一节 家事案件的本质属性
一、伦理性
二、自然本质性
三.公益性
四、情感复杂性
第二节 家事程序的目的
一、既迅速又妥适地解决纠纷
二、强调保障身份利益、人格利益
三、侧重于维护秩序
四、保护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
五、保护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范畴
一、家庭成员和亲属的界定标准
二、解除家庭成员关系后的纠纷
三、界定财产纠纷是否以身份关系为基础
四、比较法的角度对上述判断标准的回应
第四节 家事程序的类型
一、家事非讼程序
二、家事诉讼程序
三、我国家事程序的分类的建议
第五节 家事程序的特点
一、诉讼请求错综复杂
二、事实认定困难重重
三、要求裁判结果实现多维度正义
第四章 家事程序法理
第一节 家事诉权及处分权原则第一层面修正
一、诉权及诉权的成立
二、诉的分类理论下的家事诉权
三、家事诉权的具体展开:以亲子关系之诉为例的分析
四、处分权原则第一层面修正
第二节 家事程序标的及处分权原则第二层面修正
一、诉讼标的的学说及发展
二、家事程序标的“协同特定”:从实体请求权到纠纷事实
三、统合处理:家事程序标的之任意合并和强制合并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终结:处分权原则第三层面的修正
第四节 家事程序中辩论主义三个命题之修正
一、法院不得审酌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不得调查取证的修正
二、法院受自认约束的修正
第五节 家事裁判的既判力
一、既判力的一般理论
二、家事非讼裁定的既判力
三、家事诉讼裁判的对世效——既判力主观范围的修正
第六节 家事程序中的司法调解及其界限
一、家事司法调解的范畴
二、不适宜司法调解的家事案件
第五章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秩序框架
第一节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界定
一、家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社会化和家事程序社会化
二、家事程序社会化的解读
第二节 家事程序社会化的功能异化
第三节 家事程序的合理角色及功能回复
一、通过审理解决纠纷而非修复疗愈
二、家事程序是家事审判社会资源集合运用平台
三、家事程序是家事综合治理中的资源之一——强化转介功能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378706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klbs/3787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