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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时代隐私权和媒介社会责任(2)

发布时间:2014-07-24 11:35

  媒介.是站在社会浪潮前沿的引导者。人文精神的弱化、社会道德意识的淡忘、审美品位的降低,本质上是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作为社会的守望者,媒介的性质和功能都决定了媒体的底线,履行社会责任是媒介的立身之本。

  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的时代,媒介的道德水准、职业操守和价值取向直接对社会和公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一~,IJJL童溺死在海边某胜地的报道可能打消母亲带孩子去度假的想法;一则某地连续发生“艾滋病病毒” 针刺人事件导致无人敢出门上街;甚至,一篇老人摔倒无人扶助的报道可使更多的人不敢去帮扶老人。这些事实都告诉我们,媒介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因此。媒介要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肩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发挥好“道德导向” “社会推动” “促进和谐”功能。媒介社会责任一旦缺失,直接伤害的当然是公众的利益,但同时也伤害了媒介的品牌公信力,这是一把双刃剑。今天,媒介的责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大. 因为一条信息被无限放大,不加思考地一味跟风,可能给社会和受众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对于媒介自身而言,如何建立新的行业规范,不断提高自身的社会公德意识和责任感.避开新媒体实践中的“职业失范陷阱”。这是当务之急。

  加强自律,勇于担当社会道德责任,自觉遵守道德伦理和行业规范,以现实为依据,以不违背社会良知,不侵害公民的隐私权为行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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