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与农村社会结构转型
本文是一篇专业的经济论文,主要是关于城乡一体化与农村社会结构转型,详情请看下面的介绍。
北京要实现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而城乡一体化格局的形成,除了进一步推进城市经济和管理服务功能向郊区转移扩散之外,郊区农村自身加快城镇化进程,完成传统农村的现代化转型,则是决定陛因素。
一、现阶段郊区农村城镇化的主要任务对北京郊区来说,现阶段农村城镇化的主要任务是小城镇(包括非重点镇的城镇化组团)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依托这种社会结构的转型同时完成产业的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城乡一体化新格局。这意味着追求一般意义上的人口城市化率指标,对北京已经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郊区农村城镇化的最后任务,重点是对传统农村进行改造和提升,即列入城市规划的完成城市化转型、城镇化地区完成城镇化集聚、保留村庄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得到提升,这就是靠“三个一批”解决郊区三农问题的整体战略。只有通过这种对传统农村的改造和提升,才能继续拓展产业发展的空间,实现城乡经济的融合,实现经济、人El的相对集中和城乡一体化,实现建设世界城市的目标。
所以,从城镇化的角度看,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都是农村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建设形态、建设模式不同而已。
二、传统农村要溶入城镇体系的不同层次北京的城镇体系,按现在的简单提法是中心城区、区县新城、小城镇和农村社区四级,一般来说这没有错。但从最终的成熟形态细分,可以分为三级城市六个层次,三级即市级、区县级和镇级,六个层次是中心城区、大型外围边缘集团、区县新城、外围城镇化组团、重点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如图1所示。
首先,分布于近郊区的中心城外围大型边缘集团早已客观存在,有的人口规模甚至大于远郊新城,但其功能是服务于中心城区的,所以边缘集团与中心城区这两个层次是一级。其次,在区县新城规划外围的一批乡镇,由于距离新城较近,可以直接接受新城的辐射,不适宜作为具有相对独立功能的重点镇,一般会发展成为若干个城镇化组团直接分担新城的部分功能,又不与新城连为一体,类似于中心城外围的边缘集团,属于飞地城镇化的形态,是郊区农村城镇化的—个重要类型,与新城构成一级两个层次。第三,镇级,又是两个层次,即中心规划区的城镇化社区和外围的新农村社区。
当然,也会有的乡镇出现两个以上的城镇化社区。
但就基本形态而言,新型农村社区与城镇化社区是不同层次,要有所区别,不能混为—谈。主要区别在于产业经济的差别以及由此决定的经济和人口积聚的规模不同以及是否集中上楼。正是由于北京已经形成这样的三级城市、六个层次的城镇体系,每个层次的功能、产业基础、规模大小和建筑形态等就不能一个模式,不同村庄只能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和自己所处的区位及经济情况,按城市化转移一批、城镇化集聚一批和新型农村社区提升一批的不同方向完成城镇化转型。这一过程,也就是传统农村分别融人北京整体城镇体系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过程。
三、农村城镇化转型有两种基本形态一说起农村城镇化,人们就容易理解为农民集中上楼,农村社区也要建设城镇的居民楼这是一种简单化的误解,没有看到农村城镇化的多种实现形式。就北京郊区的情况看,农村城镇化转型有两种基本形态,一是建设城镇化社区,一是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除列人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村庄之外,一般村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可以建设集中上楼的城镇化社区类型:
其一,乡镇中心规划区内的村庄。由于处于行政和经济、文化中心,有二三产业园区或就业基地,有一定的经济和人口积聚条件。
其二,城市(包括区县新城)规划外围的周边地区。由于可以直接接收城市的辐射,能够承担城市扩散的产业和功能,可以实行多村集中合并的。
其三,少数中心区以外的村庄。由于二三产业发达,经济实力强大,能够带动和集聚周边农村人口转移,实现多村集中合并的。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可以推进建设集中上楼的城镇化社区。这些城镇化社区存在和发展的产业基础是二三产业,主要依托各类大中型产业园区、城市扩散的特定功能区,如教育、文化、科技、商贸等。
在村镇体系规划中的保留村庄,其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坚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其一,仍以都市型现代农业为主导产业,并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可以就近就业的。
其二,有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休闲产业资源,可以家庭独立经营,农户住房可以拓展出一部分经营功能的。
其三,可以承担城市扩散的特定功能,如商务、文化、会展、度假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实现农业与现代服务业直接融合的。
此外,还有一些传统村庄,由于资源条件约束、规模小、人口外流等诸多因素,最终会走向衰落,有的被整合到新的农村社区,有的被整合到小城镇社区,原村的居民社区功能消亡,或者演变为生产经营场所。
四、不同形态的城镇化不能一样化或同质化在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应特别注意城镇社区与新型农村社区的区别,不能搞成同质化,把新型农村社区也建成城镇的居民楼。就是城镇化社区,也要在规划布局、建设风格、功能定位等方面各具特色,避免雷同。一般来说,传统农村向城镇社区转变的主要条件是:(1)产业经济基础以二三产业为主,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园区和经营项目,劳动力的主体已经进入二三产业,收入结构和消费结构已经接近城市居民。(2)居住方式上是农民集中上楼,进驻集中建设的城镇居民小区,原来农民宅基地的属性和权益消亡,上楼农民的楼房应有合法产权。(3)小区的人口能够集中到一定的规模,一般应在万人以上,便于配套相对齐全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经营性服务设施也能拥有一定的市场服务规模。
(4)社会组织结构和社会治理方式逐渐城镇化,村民自治组织逐渐让位于城镇社区组织,原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社区组织分离。
新型农村社区的主要特点是:(1)产业以现代农业或依托农业发展起来的服务业为主,农业和服务业是主要的收人来源。(2)居住方式还是一户一宅的农村庭院式格局(并不排斥单体或连体别墅式的小楼房),宅基地的功能和权益继续存在,除农民自己的居住功能之外,还可以拓展出服务业的经营功能。(3)人口规模小于城镇社区,方便生产经营活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级和规模低于城镇社区,部分公共服务接受附近城镇化社区的辐射。(4)社会组织结构和治理方式仍以村民自治为主。
(5)社区和生态环境仍保留传统村庄的历史文脉,但贴近大自然的宜居环境优于城镇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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