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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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蕴
自愿意味着自主自由的选择,是一种自我决定,体现了其高度的意志自由,蕴涵的是一种主动、积极的人生观和人生态度,所谓“尽我所能,给人所需”。个体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应当对社会的发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志愿精神就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主动承担,志愿服务就是在服务他人、建设社会中履行这种社会责任。志愿精神所蕴涵的自愿性和主动性正是建立在这种积极主动的人生观基础之上的社会个体履行社会责任的精神动力。
3.志愿精神蕴涵的公益性和利他性展现一种主流的价值观
人的自我价值是一种自我奉献、自我索取、自我满足,它不能离开实践活动,只能产生、存在并渗透在个人对社会价值的创造和奉献的过程以及个人对社会的个人价值索取和满足的过程中。首先,志愿精神倡导一种以关爱、互助为核心的社会价值观,志愿服务活动所强调的“自愿、不为报酬、利他”的无私奉献的价值观和马克思主义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完全一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精神力量;其次,志愿精神培育志愿者以奉献和进步为核心的个体价值观,强调个体对社会的责任,提倡在奉献中体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实现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展现了一种主流的价值导向。
二、志愿服务的蓬勃兴起,彰显当代大学生主体性回归的本质
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受工具理性的影响,立足于社会本位,从国家社会需要出发,把单向度的外部灌输作为主要手段,而对个体需要关注不够。应该说这种教育在社会形态相对稳定的时期,是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的。但是随着社会的相对多元化发展,这种灌输式德育已经显得越来越不适应。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客体的大学生,长期以来一直是被动的教育对象,作为思想道德和社会规范的“接受器”,这种忽视了大学生个体需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弱化和消解了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必然会导致大学生的主体意识薄弱,造成他们“主体性迷失”。因此,主体性的回归,既是新时期大学生全面发展的个体要求,也是新时期高校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社会要求。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兴起,回应了这种时代发展的要求,成为彰显大学生主体性诉求的有效途径。
1.志愿服务活动有助于大学生主体性意识的提升
主体性意识是主体性得以确认和发挥的关键,包括个体对自身主体性的认知、唤醒,对自我活动的自我调节、自我控制及对自我存在价值评价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的自主性、创造性和能动建构性在其主观意识中的反应。大学生的志愿服务对于其主体意识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首先,志愿服务中蕴含的“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彰显主体性的核心精神。志愿服务活动的主体是人,其服务的受益对象也是人或由人组成的社会。志愿服务的出现和发展,本身就是以“以人为本”理念为出发点的,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和人存在价值的认同。大学生志愿者们正是基于对“以人为本”的理念的认同,基于对人存在价值的认同,才能自愿参与到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行动中去。同时,这种参与的动力,还来自于大学生们对自身价值的正确认识。只有正确认识到自身与社会的这种辩证统一关系,认识到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真正意义,,才会有这种参与和奉献。大学生志愿服务以无偿奉献为服务的核心理念,构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逻辑体系,践行“以人为本”的价值要求,提升青年大学生服务社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倡导新的时代风气和社会风尚。它通过奉献爱心与服务社会的有机结合,使个体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和升华,有助于大学生主体性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其次,志愿服务蕴涵的实践性导向特征彰显主体性的本质特征。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主体性就是人的实践性,人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展示自己的自主、自为、自由的主体性特征,才能体现其创造性和能动性。从本质上说,大学生的志愿服务就是大学生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一种实践形式。大学生通过志愿服务,建立起和社会的良性互动,一方面利用这种形式不断的验证、修正自己对社会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能力不断的对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可以说,大学生志愿服务调动了大学生的内在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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