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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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素质,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行业形象,接下来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一)
××年全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全会精神、县委××届×次、×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着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加强“四德教育”,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五个一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五个力度”,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以加强“四德教育”为重点,扎实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围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教育,着重开展好以下十项活动:
一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六进”工作(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家庭),通过组织集中宣讲、知识竞赛、全民阅读、召开座谈会,以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
二是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理论宣讲、悬挂横幅、标语、信息短信、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把“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三是以“做××好人”为主题,开展“不文明行为大家谈”活动,着力在全镇范围内推进文明礼仪规范,积极开展言谈举止、公共场所、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等“文明六礼”活动。
四是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送温暖,献爱心”、“扶弱助残”、“关爱女童”,积极开展民俗活动和富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活动,把传统节日过得热烈隆重,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优秀美德。
五是积极组织参加全县“十大孝子”及 “十星级文明户”等评选活动,组织好第12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活动。
六是规范“道德讲堂”建设,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弘扬“善、敬、信、礼、孝”,推动“道德讲堂”广泛开展。
七是深化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三大行动,促进道德实践养成。文明餐桌要以机关单位和学校食堂为重点,辐射带动所有公共就餐场所;文明旅游要以旅游景点的优质服务为重点,培育引导文明风尚;文明交通要以交警、公安、交通、城管部门的执法管理为重点,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八是继续深化“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着重推动公益广告在县电视台、××广场电子显示屏、城区主干道沿线广告牌、工地围栏等重点部位的落实。
九是加强诚信教育,突出诚实守信主题,大力推进道德诚信、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在全镇广泛形成崇尚诚信、诚信光荣的社会环境。
十是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紧扣食品行业、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三个环节,着力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治理、道德宣传五件事情。
二、以开展“五项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镇村等系列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进一步在各类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推行“三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动员舍、树立一面文明墙,开展一个主题活动),突出抓好“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即建好用好道德讲堂,建立常态化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设置与环境相融合的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建立有效发挥作用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组),坚持形式规范、内容齐全、活动丰富的要求,推动各项创建活动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不断深化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创建实施细则和测评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结合创建精神文明县城的机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文明机关、文明村组、文明家庭、文明服务窗口等创建活动。
三是切实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美丽乡村抓环境卫生”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五项建设工程”(即:文明新风尚提升工程;文明村镇示范工程;文明站、室建设工程;“五乱”治理工程;“三通”“五改”工程),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生态村等创建活动;开展以“创建新农村、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塑造新形象”活动。年内建立2个示范村,并逐步在其他各村全面推开。
四是积极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和志愿服务组织,并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组测评的考核,提升志愿服务社会化水平。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好重点时段、重点场所的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文化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人们的社会责任感。
三、以加大“五个力度”为切入点,不断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一是加大实事办理力度。结合中省市县要求,认真部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切实发挥教育、文化、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职能,着力办好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实事好事。
二是加大活动组织力度。以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为目标,继续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着力组织好三项“日常活动”、四项“特别活动”、六项“品牌活动”。三项“日常活动”为:洒扫应对,教孩子接人待物;认星争优,引导孩子自我提升;日行一善,用实践养成道德心。四项“特别活动”为:清明节期间的“网上祭英烈”活动,六一期间的网上签名寄语活动,七一期间的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十一期间的“向国旗敬礼”活动。六项“品牌活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活动、“我们的节日”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少儿书信文化活动、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与“文明小公民”评选活动。
三是加大环境整治和阵地建设力度。继续抓好网络、声频、图像、手机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官”项目申报、建设和日常运转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各承办学校的管理与培训及量化考核。
四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对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积极调研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运用电视、电台、报纸、微博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宣传全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
四、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切实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科学化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镇积极参与”的领导机制,科学管理、切合实际的规划机制,措施得力、注重实效的工作机制,严格、公正的考评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努力开拓创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和谐创建活动等重点课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律,建立完善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创建方式。要善于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宣传典型、利用典型,深入挖掘先进典型的精神价值,使之成为引领向上向善社会风尚的时代楷模,让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三是增加各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保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二)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实现“四个全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用创新的思维推动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商务精神文明工作会议、省委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围绕2016年商务工作目标任务,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努力为转型升级、富民××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培育文明的道德风尚。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意识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扎实有效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
要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健全学习组织、学习档案,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天,每周自学不得少于×小时,努力形成科学的干部理论学习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着眼于解决商务工作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实际问题,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本领。下半年对各处室(单位)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树立学习先进典型。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突出以"热爱祖国、孝敬父母、关爱他人"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确保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讲堂活动,用道德讲堂的形式,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弘扬道德力量、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道德素质。搞好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辅导讲座、板报橱窗网络等有效形式,进一步抓好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继续坚持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的做法。
(二)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形象
紧紧围绕服务商务发展这个目标,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商务队伍素质,提高商务管理水平,提升商务行业形象。
全面推进人员素质工程,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对素质工程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学习型单位、知识型人员进行表彰,制定今后人员素质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人员素质工程档案,推行人员素质工程目标管理评估体系管理工作。抓好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技术比武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进一步深化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探索文明单位、文明窗口创建的新思路,完善创建制度,提高创建水平,并评选表彰2016年度省商务系统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的创建和评比表彰活动。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升行业形象。一要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吃、拿、卡、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敛财、借庆典活动收受礼金等影响和谐商务建设的问题。二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行政效能投诉机制,对办事效率不高、扯皮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要采取措施坚决整治。三要加强对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窗口单位的监督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为商务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用奋斗目标激励人心,用发展成就鼓舞人心,用先进典型振奋人心,用扎实工作稳定人心,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教育与实践,培育共同价值追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市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努力为商务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实践活动,提高道德素质,促进和谐建设
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切入点,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下去,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荣辱、明是非、辩美丑,更好地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地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和谐商务建设。
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弘杨和培育民族精神,继续广泛宣传八荣八耻,增强荣辱观念,让群众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窗口,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献身、负责、求实的商务行业精神,宣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典型事例和经验,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用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自己的言行,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引领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紧密围绕商务中心工作,扶贫济困、义务奉献等活动,使干部职工在实践中受到教育熏陶。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结合抗日战争胜利××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进一步增强商务干部职工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激发爱国热情、弘扬民族精神。
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等方面入手,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利用举办讲座、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解决不文明待人、不爱护环境、不规范服务、不遵守秩序等突出问题,强化广大群众的道德意识。切实抓好教育,经常性组织礼仪、法律、卫生知识讲座,有效提升人员素质。
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以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为重点,在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等领域突出加强道德教育、评议、引导、治理和宣传,加强巡查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健全领导机制,齐抓共管抓落实。厅党组和厅直机关党委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工作的领导,要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使精神文明建设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加强教育管理,树立模范形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精神文明建设者队伍。进一步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按照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坚持实践活动,抓好工作落实。要把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第一选择,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虑,谋群众所求,千方百计地解决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多走访,多进行调查研究,对精神文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增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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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四种形态调研报告,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四种形态”着墨颇多,前后共8次提及,但总要求只有一个——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纪委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纪委要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进一步深化对“四种形态”的认识
“四种形态”看似平实,却含义深远,体现了我们党对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它通过层层设防,把全面从严体现在破纪之初直至立案审查之后的全过程,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管厚爱。
道理如此明确,但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此仍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其中最有市场的便是反腐“拐点论”。这种论调宣称,“四种形态”的实践,预示着反腐“拐点”来临,意味着反腐转向、节奏放缓、力度减弱。
“还有干部把‘四种形态’视为‘挡箭牌’,认为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就是要用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就是要用党纪轻处分代替重处分,用纪律处分代替移送司法。”山东一位纪检干部反映,有的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后还感到“委屈”,就是这种认识在作怪。
这些论调反映出一些人对“四种形态”理解不到位,实质是错判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低估了我们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六次全会上就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两个“没有变”:“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王岐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就不能变。
“这无疑给了那些仍然执迷不悟、怀有错误思想认识的人一个有力的回击。”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分析,进一步深化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的认识。特别要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仅仅是开了个头,任重而道远。实践好“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必须踩着不变的步伐,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步步引向深入。
树立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政绩观
实际上,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的并非只有党委和党员干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纪检干部能否认清“四种形态”的内涵,树立与之相适应的政绩观,对于能否实践好“四种形态”尤为重要。
全会报告对各级纪委转变工作理念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王岐山同志在全会报告里指出,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其中就包括一些纪检干部仍然坚持错误的政绩观。” 一些省(区、市)纪委书记说,他们在日常工作和调研中发现,仍有纪检干部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抱着“只要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的错误认识不放。
“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不能以审查大案要案数量论英雄。”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姚增科认为,实践好“四种形态”,纪检机关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抓大抓要,又抓早抓小”,从重点盯违法转向全面盯违纪,从重点盯“极极少数”转向综合运用“四种形态”。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认为,必须发挥考评对纪检干部实践“四种形态”的导向作用。通过调整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成果指标体系,把开展谈话函询、处理一般违纪问题、为干部澄清事实等体现抓早抓小实际成效的工作成果纳入考核范围。
实际工作中,已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探索。河南郑州金水区、江西乐平、浙江海盐等地及时调整考核体系,加大对党员干部轻微问题线索早发现、早处置的考核力度,倒逼纪检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在日常监督执纪上,形成与“四种形态”相适应的考核机制。
把“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
围绕“四种形态”,去年以来,各级纪检机关在执纪方式上进行了探索。比如,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范围,让有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在执纪审查中充分发挥理想信念和政策的感化教育作用,让审查对象学习党章,对照入党志愿书,深刻反思、认识错误;印发严重违纪违法干部的忏悔录或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等。从目前取得的效果看,一些实践探索有待细化、完善。
单就谈话来说,如何让谈话真正发挥实效,是很多纪检干部面临的难题。据一些基层纪检干部反映,有的干部把组织的“苦口婆心”当成厌烦的“唠唠叨叨”,谈完话后依然我行我素,变得“皮实”了;有的地方谈话针对性不强,缺乏直面问题的勇气和不留情面的担当,容易使谈话流于形式;有的不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不能使违纪的同志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解开心里的“疙瘩”;有的地方党组织不想谈、不愿谈,便推给纪委去谈。
谈话没有发挥实效,既有谈话对象个人的原因,也暴露出一些纪检干部在这方面存在的“短板”。一些地方纪委书记告诉记者,有的纪检干部在抓早抓小特别是在及时发现和处理一般性违纪问题上,往往意识和能力相对较弱,与当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
工作越细致就越深入,越深入就越有成效。实践好“四种形态”,各级纪检机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克服能力不足、担当不够的问题,把“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
做深做细做实,就要健全制度,完善程序。仍以谈话为例,谁来谈、跟谁谈,谈什么、怎么谈,谈之前做什么、谈完后怎么做,谈话预期效果是什么、谈后实际效果如何……这些细致具体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必须固化为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谈话的威慑性和教育性。在这方面,有些地方进行的探索经验可以借鉴。广东省纪委印发《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对运用“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作出制度化规定。福建省纪委出台廉政谈话提醒六项制度实施办法,对组织实施部门,谈话对象和情形,谈话方式、内容、程序、要求等,逐一作出明确规定。
做深做细做实,就要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能否实践好“四种形态”,考验的是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政治水平和工作作风。对此,不少纪委书记表示,必须在今后工作中通过学习培训、以案代训、联合执纪等方式提高自身能力,特别是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既要当查办重大腐败问题的“能手”,也要做善于开展谈话、善于开展批评教育、善于做思想工作的“行家”。同时,要及时用问责倒逼监督责任落实,按照《党纪处分条例》对履责不力的给予处分,解决不敢、不想、不愿的问题。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实践“四种形态”没有休止符。做好今年的工作,各级纪检机关必须按照六次全会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四种形态”的认识,按照严、细、深、实的标准认真实践,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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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调研报告(一)
王**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的经验总结,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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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调研报告(二)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强调,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一形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平市体育局党组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问题导向,逐一列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体育局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化。
二是突出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多数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这一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全方位、全覆盖,克服纪法不分、以办案数量论英雄,纠正把查办案件、反腐败等同于从严治党的观念,避免把纪委当做党内公检法,造成疏于对违纪党员的处理,甚至使党员处于纪律“脱管”状态。今年来,南平市体育局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梳理完善局机关制度并汇编成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对市纪委案例通报每期必学,以《准则》和《条例》为依据,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六大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三是加强纪律管束力度,教育挽救“少数人”。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这一形态是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惯方针的具体体现。案例分析表明,多数违法者都是从违纪开始的,由量变导致质变,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加大纪律管束力度,显得非常必要。南平市体育局党组既注重全面管住“大多数”,也不忘重点管住“关键少数”,在集体廉政谈话的同时,对中层领导实行个别廉政谈话,并签订责任状。当发现个别党员干部出现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行为时,及时以党组名义向上级报告,让纪律约束成为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自觉遵循。
四是保持高压态势,严惩“极极少数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一形态是我们党保持高压态势严惩腐败的具体体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具体化,让党员的思想和行为时刻得以匡正和校准,避免由违纪滑向违法的境地。但这并不意味着对违法犯罪的腐败分子以纪代法、高举轻放,“极极少数”也不意味着打虎数量的绝对减少,而是说要尽量防止党员干部沦为阶下囚。当前,仍然有极极少数人,心存侥幸、 依然故我,殊不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这“极极少数”腐败分子终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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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是指那些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僵尸企业调研报告,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一)
20**年2月24日至25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杭州召开“全国部分法院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调研及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介绍了下一步人民法院开展破产案件审理、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的六项重点工作。
一、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近年来,普通民事商事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人民法院整体上面临“案多人少”困境。很多法院都将有限的审判力量全部投入到普通案件审判中,未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所以在破产工作中就形成了“由于没有专门的审判组织,所以法院不愿或不会处理破产案件;由于不处理破产案件,就更不需要专门的破产审判组织”的不良循环。这种局面十分不利于开展“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只有广东深圳中院、浙江温州中院等少数地方法院成立了专门的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实践证明,设立专门审判庭的法院,处理企业清算和破产事务的积极性高、效果好。专门审判庭是企业清算和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的重要保障,也有助于破产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法院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根据中央要求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方案,并将与中央编办协调推动这项工作。这次会议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监督指导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各中级人民法院要尽快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启动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设工作。省会城市、较大的市和经济较发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要率先将建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作为重点专项工作,立即协调地方编办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在地方编办未审批之前,要调剂使用现有编制,先把专门的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起来,立即开展工作,不能因审批而耽误工作。
从目前开展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看,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应承担以下11项职能:1.企业破产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立案;2.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3.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的善后事宜;4.负责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的有关调研;5.对下级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和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6.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法院之间的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7.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训;8.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下级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9.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贯彻实施;10.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企业破产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11.破产档案的管理。上述11项职能是否科学全面,可以做进一步研究探讨。
在建立专业化审判机构过程中,人民法院要同步推进破产审判法官队伍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建设。已有专门破产审判法官的法院,要加强对在任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业务素质;要将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综合能力强的同志配备到破产审判岗位,实现破产审判新生力量补充常态化;要结合破产审判工作特点,做好“传帮带”工作,组建成熟的破产审判团队,切实避免“一人离岗、工作皆停”的情形。目前尚无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法院,要加紧发掘、培养专门人才,确保专门审判人员及时到位。同时,在当前司法改革推进法官“员额制”过程中,各地人民法院必须将专门审判庭作为一项内容特别考虑,要在各方面为下一步工作预留空间。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将当地专门审判庭、破产审判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专业队伍建设情况,在今年8月1日前报告最高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建立后,企业清算、破产案件的管辖会相应发生变化,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已着手研究,并将适时予以明确。
二、做好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工作。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13条至515条规定了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原则,解决了法院内部执行转破产的程序启动问题,拓宽了破产案件受理渠道。对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庆、深圳、温州等地部分中级法院已开始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执行程序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前,在适用上述规则时需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一是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执行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及时发现、整合分散在不同法院的针对同一“僵尸企业”的多起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及其上级法院要依法尽力创造集中管辖、集中执行等有利条件,促进“僵尸企业”及时、顺畅转入破产程序。
二是判断当事人同意移送破产的时间点,既可以是执行不能时,也可以是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同时,不仅要考虑债权人的同意,也要关注债务人的申请,尤其要充分考虑债务人对企业重整的申请。在同意的形式上,应采取书面形式。
三是要注意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执行法院对依法应当移送破产的执行案件要及时移送,不得故意拖延。破产法院要克服对破产案件的“畏难情绪”,应当依法受理的破产案件要及时受理,切实避免在受理破产案件上“踢皮球”。
四是执行法院将案件移送破产时,应当中止执行程序。企业破产法第19条已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二)也作了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有相当一些地方法院未严格遵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在破产程序启动后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执行和保全。这种情况要坚决予以禁止,严格依法办事。
三、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着企业破产工作的质效。人民法院要加强破产管理人队伍指导和管理,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素质。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既要严格依法也要解放思想,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大对适应企业重整需要的破产管理人才的吸收,把破产重整的需要作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充分发挥企业家、经营者、管理者,乃至科技工作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大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规范化建设。当前,应当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要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人才的积聚。人民法院要引导担任破产管理人的传统中介机构吸收擅长企业管理、熟悉科学技术的专门人才,确保对企业破产重整、破产清算能作出准确有效评估。同时,对破产管理人如何管理,各地法院可以以有利于工作开展为原则积极进行探索。
二是要试行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破产案件个案之间差异较大。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破产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事务繁重,而有的小微企业破产则相对简单。从近年破产审判实践情况看,对管理人分级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破产案件从不同级别、资质的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既有利于确保破产案件质量的提高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又有利于管理人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提升。管理人的分级管理应是当前人民法院在破产管理人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
三是要试行管理人的淘汰、增补和升降级制度。从多数地区情况看,管理人名册自2007年建立后就一直未发生变化,既未增加一些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破产管理水平的中介机构入册,也未对一些不符合条件的管理人予以除名。这种状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改变。尤其是在实行管理人分级管理之后,要根据业绩和水平采取管理人的增补、除名、升降级措施。
四、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很多“僵尸企业”停工停产多年,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破产费用中的诉讼费部分虽可减免,但律师等破产管理人的报酬部分应当支付。目前,务必要克服“僵尸企业”因无力支付破产费用而无法进入破产程序的问题。建议财政部门拨出资金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人民法院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补充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破产费用缺口,要保证管理人能够按劳取酬,激发破产管理人工作积极性。已经建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人民法院,要依法依规妥善利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在使用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开源节流,适时推动建立政府财政援助的常规机制,同时逐步探索企业正常经营中自行提取破产费用资金等措施。
五、慎重适用重整计划强制批准权。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相当一批企业会采取破产重整方式实现提质增效。在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应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重整中的市场参与者协商和谈判,最终重整计划力求由当事人表决通过。“僵尸企业”重整一般应包括债务重组和营业整合两方面内容。如果“僵尸企业”重整计划草案只规定债务重组的有关内容,而不涉及营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人民法院在批准这类重整计划时应当谨慎。因为这类重整计划草案可能并未解决导致企业破产的深层次矛盾,企业经营前景和市场空间并不明朗,重整的目的和作用可能只是削减债务,不能真正实现重整让企业提档升级、更加适应市场的目的。因此,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应当坚持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按照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的规定,通过自由表决决定。如果重整计划未经利害关系人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宜行使强制批准权。
六、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快审快结程序。破产案件尤其是破产清算案件,要注意快审快结。快审快结包括两个方面要求:第一,对于有挽救希望的企业进行重整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能一味图快,也不能久拖不决;第二,对于没有挽救希望,不需要进入重整的企业,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尽快结案。浙江法院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如简化审理程序,当事人之间对财产评估已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再鉴定等,其他法院可以学习借鉴。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涉及的问题面宽、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法院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积极稳妥开展各项工作。上级法院要针对企业清算破产工作特点,依法依规采取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组织监督、纪律监督等综合手段,加强对“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监督指导,保障有关工作顺利进行。目前破产案件审判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各地法院要克服畏难情绪,抓住工作机遇,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抓实抓好,开创破产审判工作新局面,力争相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丰硕成果。
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二)
3月25日下午,《改革内参》“僵尸企业治理之道”内部研讨会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大会议室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我国经济学家何帆教授担任主报告人。研讨会邀请了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院王雍君院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周放生副会长,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都阳教授,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波,国家统计局就业大数据小组组长李志龙,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等学者担任点评和发言嘉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杂志社总编辑史克毅、编辑部主任刘学军、调研部主任贾存斗、财新智库宏观经济研究员朱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樊轶侠、上海钢炼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竹倩,以及来自中央财经大学、民生银行等相关研究机构的学者共同参与研讨。
何帆教授研究团队的主报告《中国僵尸企业:现状、成因及政策建议》是在长期跟踪、研究僵尸企业,多次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编写而成。报告提出处置僵尸企业不能紧靠企业自身之力,需要银行、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形成“企业自救、银行辅助、政府托底”的分工格局,这是成功处置僵尸企业的重要保障。何帆教授认为在经济低迷的时期去产能以及解决僵尸企业,难度会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去产能的主体是市场而非政府,但现在是政府在主导去产能,比如让各省拿出一个去僵尸企业的数量名单,这种方法有可能会导致激励机制的扭曲。从国际经验来看,真正解决问题的是企业本身,政府要做的是在配套政策上去支持,在社会政策上要托底。
王雍君院长从财政治理的的角度来剖析僵尸企业,认为讨论僵尸企业的对策必须关切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僵尸企业的制定标准,二是僵尸企业应该正确分类,三是财政压力和可承受性的测试,四是政府的职能边界,五是财政支持的方式。
都阳教授和李志龙博士均从就业角度来分析僵尸企业的治理。都教授认为如果把去产能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判断成很严重,会阻碍这个进程的推进。应采取保护工人,不保护岗位的原则来解决就业问题。李博士认为去产能带来的冲击可能不是那么大,保就业,可能还是要把目光放的更宽一点。对员工的安置问题,他认为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分享经济可能是下一个淘宝式的就业发动机;二是健全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更加有针对性的做好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
高波总经理建议由国家部委牵头成立高级别巡视组,摸清现有僵尸企业和即将成为僵尸企业的数量及产能,立即停止求助、补贴及银行贷款,对各类钢铁企业压缩产能的奖补一视同仁,优先解决从业人员分流及安置问题。
陶然教授认为去产能的过程中有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就是怎样实现真正的国退民进,而现在的很多做法是国进民退,包括压产能,把民营压掉,保国企。
樊轶侠研究员提出去产能的目标,不能全国性的划一个杠杆,总体的思路是央企一套指标,地方按照自己的大致标准,给一定的自主权。政府要提供间接的去产能补助。除了直接的补贴,还有融资支持,在税收优惠方面更能体现间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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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 ”是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心头之患,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僵尸企业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据了解,当前钢铁、煤炭、有色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而部分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背后隐藏的风险不容忽视。“僵尸企业 ”是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心头之患 。“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僵尸企业“对于中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质增效是一个比较大的障碍,也是企业减利的最大出血点,处理”僵尸企业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绛表示,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要落实财税支持、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以及专项奖补等政策。这些相关配套政策也有利于清退僵尸企业,为僵尸企业提供善后之路。业内认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当务之急是化解一些行业严重的过剩产能,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通过“断臂求生”实现新旧动能转换。
何为“僵尸企业”,其缘何而成?
所谓“僵尸企业”,是指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主要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维持经营的企业,工信部副部长冯飞说。(新华社)
中国企业联合会副研究员冯立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僵尸企业”形成的原因既有体制性因素,也有行业周期轮回的影响。其中,行业周期成因主要是因为随着国内外经济放缓,使得市场需求逐步减弱,进而加剧了行业内的产能过剩。但是,由于银行贷款、地方政府扶持以及考虑职工再就业等问题使得这类企业很难从市场中真正退出来,长此以往,“僵尸企业”数量就越来越多。
原攀钢集团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周家琮把“僵尸企业”的来源分为四类:
历史类
即计划经济和战备经济的遗产,也是今日中国经济的历史路径依赖。
在计划经济、战备经济时期兴建的许多企业,并非按市场经济要求配置资源,潜藏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沦为僵尸的基因。正如吴敬琏先生所曾指出,许多企业从投产之日起,就不具备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企业布局备战优先,靠山分散、远离市场交通不便,资源配置不计成本、自办社会一应俱全。有些企业是领导人或计划部门拍脑袋或算“政治账”的产物,并无经济性可言。计划经济时代都吃大锅饭,无忧破产、更不会出现僵尸企业。
然而在后来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这些企业除少数成功转型或搬迁外,大部分先天不足被市场淘汰,这也是上世纪末国企大量关闭的原因之一。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或因尚未完全摆脱短缺经济的卖方市场;或因经济过热需求旺盛、竞争力不行的企业也有生存空间;或因政府优惠和救助;或因市场经济初期容易寻租野蛮生长;各种环境条件的的掩护,使部分上述企业得以幸存。不过一旦经济下行、环境变化,这些企业内部非市场的劣势基因顿成显性、各种问题陆续暴露,最后终于陷入困境。
跃进类
即经济过热催生产能过剩的恶果,也是今日僵尸企业最主要的成因。
目前僵尸企业多属产能过剩行业,而产能过剩的原因,一是片面追求高速增长、过度依赖投资的发展模式。高投资形成对钢铁、水泥等投资品的旺盛需求,刺激这些产业的盲目扩张,在高投资终于难以为继时,必然出现严重产能过剩。二是在GDP至上和土地财政推动下,房地产业的畸形增长,拉动了相关产业的产能扩张。三是国有企业改革滞后、不是以效益而是以规模作为发展目标,在“做大”的冲动下盲目扩张。四是各级政府以政治压力、行政指令和政策鼓励推动治下的企业投资建厂、大干快上。加上狂热的招商引资,不但导致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一些所谓“新兴产业”产能也恶性膨胀。高增长制造了各种能把猪吹上天的“风口”,企业不论良莠皆风光一时,产业转型升级、管理和技术创新多沦为口号、乏人问津。然“飘风不终朝”,一旦狂风不再,劣质企业顿时现出原形。
外因类
即经营环境的剧烈变化使企业难以招架。
近年中国企业饱受经营环境大起大落的冲击;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出口需求难有起色;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暴跌,对国内相关产业竞争力冲击尤甚;劳动力、土地、环保、汇率、物流等各种要素成本显著上升,或由过去的被人为压低逐步市场化,以上外部条件变化多方位推高了企业成本;许多企业本来成长过快、虚胖的身体并不健康,寒冬来临越冬困难不免被冻僵。
泡沫类
尤其是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也是一批企业沦为僵尸的根源。
毋庸讳言,中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曾经热衷投机炒作、泡沫相当严重,一些企业禁不住其巧取豪夺、一夜暴富的示范和诱惑,盲目跟风希图牟取暴利。一旦投机失败或泡沫破裂,就可能把企业拖入深渊。另一方面,泡沫行业汲取了大量经济资源,其对制造业的挤压和冲击,虽貌似无形、却十分深刻和长远,也是制造业普遍艰难的深层次原因。
“僵尸企业”:防银行断贷财务造假
记者调研发现,去年以来,我国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进一步加剧,一些企业完全沦为靠借债维持生存的“僵尸企业”。
产能严重过剩的煤炭行业遭遇断崖式的价格下跌后,出现了全行业亏损。记者在煤炭大省山西调研了解到,从2014年7月起,山西煤炭行业出现连续亏损。根据有关统计,去年前三季度,山西煤炭企业亏损70多亿元。
山西省钢铁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当前山西绝大多数钢铁企业处于亏损和严重亏损状态,20多家重点企业已有7家全面停产,其余企业大多处于限产运行的“失血性”生产之中,部分企业负债率过高,连续多年亏损。
除煤炭、钢铁、有色等重化工行业外,造船等领域的产能过剩也还没有完全消化。2015年以来,我国已有多家造船企业破产。南通中远船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建军对记者表示,现在船企倒闭得很多,尤其是民营船厂,造船能力过剩的问题十分突出,预计将有约40%的船企会被淘汰。
分析人士表示,“僵尸企业”不仅经济效益较差,且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本、能源、劳动力等优质资源,资源配置效率很低,进而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从另一角度来说,由于僵尸企业往往背负大量负债,有时还会涉及到民间借贷,关系到当地众多企业的资金链安全。而且,一些银行为了避免企业破产、呆账变坏账,不得不续贷。如果处置不及时,还将导致银行不良资产的持续增加。
越是产能过剩的困难行业,资金越成为稀缺资源。记者调研发现,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受资金链紧张影响,财务成本大幅上升,由于担心银行断贷、抽贷,不少经营困难企业“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上报真实情况,甚至刻意隐瞒财务状况,形成“不确定性”风险。
为了防止银行断贷造成资金链断裂,在煤炭、钢铁等行业,财务作假的现象普遍存在。全国工商联冶金企业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说,70家国有钢铁企业中,仅有10家左右是略有盈利,其余全部是亏损,可不少钢铁企业的财务报表显示的却是“盈利”。“比如一家钢铁企业报表显示盈利20亿元,结果我们调查发现,这些钱是通过卖资产得来的,企业把这笔收入‘做’成了‘盈利’。”
“煤炭企业还有三五年的困难日子,很多企业可能挺不过今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型煤炭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去年报表上显示盈利5000万元,其实是做的‘假账’,实际上亏损10亿元以上,为了防止银行抽贷,把以前节余的资金做到账里去了。”
中部某省一家大型钢铁企业负责人说,以前企业一年期以上贷款占60%,现在只占5%至6%,而且利率还上浮了20%至30%。“现在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80%,主要靠银行贷款维持运转,如果有一笔银行贷款发不下来,公司就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
“很多企业不愿意被上报,估计‘僵尸企业’的实际数量可能数倍于上报的数量,这些企业主要集中在煤炭、有色等行业。”某地级市经信委行业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称。
据赵喜子介绍,当前我国钢铁行业银行负债1.3万亿元,还有2万亿元非银行负债,在钢铁行业去产能过程中,这些负债极易形成债务风险。“尤其是民间借贷,债务信息不明,三角债、多角债充斥其中,,对于这类不确定的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僵而不退原因多面
记者调研发现,在煤炭、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存在大量亏损企业、“僵尸企业”,这些企业为了生存不惜恶性竞争,降价销售,陷入“生产越多、亏损越多”的恶性循环。
“钢材只要生产出来还是能卖得出去,只是价格太低,亏本赚吆喝”。一大型钢铁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我国钢材出口达到1.1亿吨以上,同比增长20%以上,这说明钢材的市场需求依然很大。
一些煤炭大省甚至存在“越亏损越超采”的怪现象,一些企业负责人反映,不论开采与否,矿井的维护成本都是“刚性”的,为了“摊薄”这些成本,维持现金流,一些企业就尽可能多开采。越是大企业、现代化水平高的企业,超采情况越严重,有的煤矿实际产能比设计产能多出好几倍。
这种反常超采,不仅进一步加剧了煤炭市场下行压力,还导致资源浪费。
从记者调研了解到的情况看,“僵尸企业”之所以不愿退出,主要是还没被逼到绝境,产品还有一定市场空间,资金链还没有断裂,有的国有企业甚至还能从银行获得贷款,有的企业欠薪欠税欠材料费,僵而不死。此外,银行债务风险、就业压力、财政税收等因素,都制约着“僵尸企业”的退出,无论是企业本身,还是地方政府、银行,都想再扛一段时间,“不愿意自己先死”。
受访人士普遍认为,只有果断处置“僵尸企业”,才能让产能过剩行业正常发展,但在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必须厘清政府与市场的界限。政府应着力化解“市场失灵”类过剩矛盾,把握好时机节点,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出力不讨好”。
工信部产业政策司相关负责人认为,产能过剩是市场经济的常态,但当前我国一些行业出现的严重产能过剩,单靠市场已经无力化解,因此要分析哪些行业过剩是市场形成的,哪些行业的产能过剩是非市场因素形成的,对“市场失灵”类过剩,政府要出台措施着力化解。
清退“僵尸企业” 刻不容缓
僵尸企业占用宝贵的实物资源、信贷资源,侵蚀有限的市场空间,是阻碍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病毒。中央高度重视僵尸企业处置问题,提出“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是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主要路径;“重组救活为主、破产退出为辅”是处置僵尸企业的基本方针。
然而,虽然近来清理僵尸企业的鼓声如雷鸣般轰响,但有些地方却很“冷静”,仍是按兵不动。
有的说,“事情太复杂,先看看,等一等,别给自己惹麻烦”;有的说,“不是不想清理僵尸企业,而是拿不准,怕被指责国资流失”;也有的怕得罪人,落个败家子的坏名声,特别企业负责人中相当一批临近退休的,有硬拖到底的想法,把清理僵尸企业的难题留给下一届。
这些问题,可能既有自下而上自发性和自上而下主动性不足的主观层面的问题,也有为上者“敦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手段匮乏和为下者利用群众热情借势推进改革的能力不足的客观层面的问题,还有操作上困难的问题。
接下来要着力解决的是如何让顶层设计与企业自发形成合力,这既需要给地方政府和社会的首创性留出足够的空间和弹性,更需要一俟时机成熟,顶层应有排除阻力、锐意革新的决心和能力,有化阻力为动力的神奇力量。
完善政策“去产能” 以“托底+改革”有效释放风险
专家认为,产能过剩问题在发达国家已有处置先例,我国需结合自身实际,探索中国特色的去产能路径,妥善化解产能过剩矛盾。
首先,完善“托底”政策,引导“僵尸企业”有效退出。记者调研发现,不同类型“僵尸企业”退出时的风险点各有不同,国有企业集中在职工下岗失业带来的社会风险,而民营企业更多是资金链断裂带来的金融风险。针对这些风险特点,各级政府需提前制定好“托底”预案。“比如在债务清算方面,政府要通过法律程序优先确保30万元以下的债权人利益,将企业退出带来的社会风险要尽量降低。”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副会长宋继军说。
其次,健全配套政策,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化解产能过剩的文件由于缺乏操作细则,在地方落实效果欠佳。例如国家虽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但在审批、税收、土地转让等方面都缺乏明确政策,给基层操作带来很大困难。“兼并重组是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途径,可审批时间长、交易成本高,我们感觉企业没什么积极性。”浙江省经信部门一位干部说。一些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在税收、土地、资金等方面出台“含金量”高的政策。
再次,抓住“窗口期”推进改革,从源头上破解产能过剩症结。从调研情况看,当前产能过剩矛盾在国有企业表现得更为突出。一些国企负责人反映,国有企业因其体质机制原因,效益普遍不如民营企业,当前经济下行、企业困难正是推进国企改革的“窗口期”,希望政府能够加速国企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产能过剩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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