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表达与协商民主:辨析新媒体时代的公民网络社会参与(2)
发布时间:2014-06-30 20:34
2.对公民的网络社会参与要做理性分析
首先,对待网络新媒体传播一定要有一个客观和理性的分析态度。现代社会、现代政治的良性发展,是以合法性为基础,追求合理性。两者相辅相成,不合理往往不合法,但是合法的东西也要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依据理性原则,我们需要思考两个问题:一个是网络民意的合理性,另一个是网络参与行为的合法性。网民未必代表全民,中国网民本身就是80后、90后占很大的比例。2012年7月19日CNNIC发布的第30次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低学历网民比重明显上升,大学本科以上人群只占网民的11.5%,而初高中则占到了总数的69%,其中初中学历的网民净增加1860万人。而且,网民也有特定的阶层划分,不同阶层在利益诉求、表达方式上存在很大差异。
其次,公民的网络参与行为也要遵循合法的要求。美国一位华人学者认为,中国网络暴力多于西方社会的原因,一是西方人意见表达渠道多;二是因为西方社会理性传统比较好,大家愿意分析和说明而不是骂街;三是因为互联网虚拟世界也要遵循现实世界的法律,有诽谤罪、谣言罪等各种约束,不可以对自己的言语不负责任。中国这方面的管理相对较弱,如何处理、处罚造谣者,如何对网上的谩骂、谣言治罪,并没有太多的人去关注。这就提出了当下媒体的一个使命:在走向民主化的过程中,一定要让公众知道,自由和权利,一定是同义务和责任联系在一起的。网络虚拟世界同现实世界一样,法律是所有人的行为准则。
四、用合理的政治框架去发挥网络社会参与的正向功能
当前互联网社会参与呈现的很多问题不是互联网的问题,而是现有政治架构及其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互联网出现以后,世界各国都面临着政治协商如何进行、政治参与如何进行的问题。怎样把互联网纳入政治架构中成为有益的社会动员力量,以及如何让它和社会的政治走势相契合,各国都在探讨,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伦敦暴力事件、美国“占领华尔街”事件都使互联网的问题凸显。互联网社会参与及其功能的发挥问题,其实已经不是互联网本身的事,而更多的是一个社会的政治架构问题,现代社会的政治架构确定下来之后,互联网在这个架构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也才能确定下来。如果不在政治架构和政治运行机制上解决问题,我们政府的运行机制、决策机制、管理水平不做改善,回应社会需求、服务公众的意识很差,即使对互联网进行强势管理,互联网的各种负面问题依然存在,治标而不能治本。只有通过“善治”把互联网公民参与纳入到一个合理的渠道,才能充分发挥网络社会参与的积极作用。
在现有框架下,网络社会参与有哪些改良措施呢?
首先,改变要从政府开始。各级政府在决策的过程中,要用“善治”的标准来决策,改变政府的治理方式。十六届四中全会已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说明我们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其次,政府对互联网的管制也要走向法制化。一方面给互联网足够的自由空间,使之成为公民充分表达观点的场域,但同时通过道德和法制等多种途径,将表达的权利和自由与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相关联。当前互联网上有一些非理性的东西值得警惕:偏激的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功利主义,还有一些其它的幕后推手。无论出于商业目的还是个人目的,这些东西都值得警惕。要通过互联网表面的“多样化”去透视其背后的那些利益纠葛的复杂性。
再次,改革和规范互联网的言论机制。对网民参与社会管理、社会生活一方面要激励,同时也要倡导和号召他们积极、理性、建设性地参与。协商民主,需要各方学会协商和妥协。互联网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社会各阶层交流对话、政府和百姓交流对话的平台和“润滑剂”的角色,互联网在中国社会的进步过程之中,应该扮演一个让中国社会日益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有力推手。
互联网是个新事物,互联网的社会参与也是新生事物。在全世界都在摸索对互联网有效管理机制的情况下,我们对待互联网的态度一定要是开明和开放的:首先要让它发展,用开放的心态、宽容的心态、发展的心态看互联网,而不是用我们长期习惯的封闭、停滞的心态去看这一新生事物。有了开放、包容、发展的心态,互联网的发展才会更好,我们社会的发展也会更好。
本文编号: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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