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表达与协商民主:辨析新媒体时代的公民网络社会参与
发布时间:2014-06-30 20:34
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社会参与包括政治参与获得了更好的技术平台和更为宽松的政治氛围。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发展到今天,出现了多种现象并存、多种声音与多元观点共生的新媒体景观。网络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网络围观现象引人注目,网络草根公益活动如火如荼,新媒体集监督、参与、娱乐等各种功能于一身,从其姿态万千的复杂气象中可以观察到中国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个侧面。
一、公民的媒体社会参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1.经济社会发展使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强
公民的媒体社会参与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结果。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这里面包含了一种朴素的政治观,即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会有另外的精神需求。从西方现代社会的政治发展轨迹来看也是这样:民主革命、政治革命最活跃的时候是在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相对成熟以后,而不是工业革命之初。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百姓的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觉醒以后,就开始了对个人参与社会事务的追求。中国现在正是到了这个“点”或者这个“槛”上。
2.政府回应百姓需求的能力增强客观上促进了公民的社会参与
一个社会,百姓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很正常,百姓的需求在各个社会阶段、社会形态都是始终存在的,社会与社会的差异其实恰恰是差异在政府回应百姓需求的能力上。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政治体制以后,衡量一个国家、衡量一个社会不是看百姓有多大需求——需求始终都是有的,而是政府回应百姓的能力。政府回应百姓的能力,用英文来讲就叫responsive,是“善治”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代政治所谓的“善治”,除了要求广泛的参与和协商,还要求政府以负责的态度对问题快速和有效地反应。从近年我国不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政府从不应对到学着应对,在回应能力上也有所增强。较早的SARS危机,政府从不回应到后来对媒体放开,又出现“回应过度”,这都是不正常的。最近的几起事件,譬如什邡事件与启东事件的对比,可以感受到百姓的呼声正在转化为政府的回应。政府回应能力的增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现代政治思想启迪下公民在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特殊历史进程中,社会政治参与在新媒体时代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的结果,反过来又激励了公众更大的参与热情。
二、建立在协商、参与基础之上的公共决策是现代政治民主的标志
现代民主政治的演化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的民主政治是代议制,由议员代百姓说话;其后是协商民主,跟老百姓协商做决策,一起处理公共事务;再后来就是参与式民主。无论哪种形式,吸引民众参与、听取百姓的意愿都是决策的重要构成和必要环节。
很多公共危机事件表明,政府在公共决策上存在问题,需要反思,譬如为什么在处理有些事件的时候过于极端化,有些时候又过于摇摆和缺乏原则,为什么有些政策的出台和修改总显得那么草率。现代政治需要在大量的协商、参与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只有经过了充分和科学的论证、多方的沟通和协商,公共决策的权威性才不会被轻易挑战。在西方国家,为了避免决策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失误和后续问题,他们常常采用多种手段来预设和完善:一是决策过程中吸引公众的参与,典型的手段就是听证会——这一点,我们国家也在学习;二是放“烟幕弹”——有了想法以后利用新闻媒体来进行试探,为政策、决策形成一个好的预测调试机制;三是大量利用民间NGO组织,在政府和百姓出现矛盾的时候充当润滑剂和“缓冲地带”。互联网上的公益活动,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其一是专业人士在做,譬如于建嵘的“微博打拐”、对各种弱势群体的援助;其二是依托组织,譬如邓飞的“免费午餐”计划、王克勤的“大爱清尘”活动,都以记者的特殊身份出现,其背后都有组织的支持。而拿互联网做“公共厕所”的,一般都是“散民”。互联网新媒体作为意见表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今后要走专业化、组织化的道路,最好的方式就是成立和利用大量的NGO组织,一方面可以避免“大政府”的低效率,另一方面又为满足百姓的多种需求提供了便捷而专业的表达通道,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立场中立、相对客观的信息依据和现实论据。
三、警惕互联网变成一个“开放的多数人的暴政”
今天的互联网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意见表达、意见参与的渠道,它还可以变成一个瞬间动员社会力量甚至是社会实践和社会行动的推手。互联网对社会民主开放的推进作用是值得鼓励的,但也要警惕和理性对待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是多数人的暴政;二是“街头政治”——动辄闹上街头,游行示威或暴力破坏;三是“文革”式的“网络大字报”。网络非理性已经成为当前公民互联网参与的一个沉重话题。
1.公民社会参与需要理性,防止网络民意变成“开放的多数人的暴政”
网络社会参与有一个“度”的问题。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对百姓需求要有回应,但又不能“回应过度”,失去了应有的原则。西方政治学有一个“多数人的暴政”,互联网对此应持有高度警惕。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百姓和政府双方都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成熟起来。一方面,政府需要反思,为什么在处理有些事件的时候过于极端化,有些时候又过于摇摆,决策的时候谁的声音大就偏向谁。政府不是“墙头草”,政府需要基本的、稳定的政治原则和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行动、决策的依据,但是也要避免民粹主义倾向——如果某项决策一经公布,百姓意见很大,网上一吵,为了维稳,政府就仓促修改、过分迎合,决策的过程由此就从“封闭的少数人的专断”变成一个“开放的多数人的暴政”。这不仅是政治极端化的表现,也是政治幼稚化的表现,都显示了政府的不成熟。另一方面,百姓也要学会用多种渠道和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要学会理性,像把启东市长上衣扒光这样一种行为不是理性政治、现代政治的做法。网络“参政”是好事,但是网络“干政”就有问题。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的今天,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并不是说声音越大就越有理,人数越多就一定有理,它也有可能是“多数人的暴政”。权利的表达、权利的实现方式和路径都需要参与者的理性。
本文编号:679
一、公民的媒体社会参与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1.经济社会发展使公民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增强
公民的媒体社会参与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结果。古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这里面包含了一种朴素的政治观,即物质需求得到满足以后人会有另外的精神需求。从西方现代社会的政治发展轨迹来看也是这样:民主革命、政治革命最活跃的时候是在工业革命如火如荼、相对成熟以后,而不是工业革命之初。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当一个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百姓的权利意识和自主意识觉醒以后,就开始了对个人参与社会事务的追求。中国现在正是到了这个“点”或者这个“槛”上。
2.政府回应百姓需求的能力增强客观上促进了公民的社会参与
一个社会,百姓有各种各样的需求很正常,百姓的需求在各个社会阶段、社会形态都是始终存在的,社会与社会的差异其实恰恰是差异在政府回应百姓需求的能力上。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政治体制以后,衡量一个国家、衡量一个社会不是看百姓有多大需求——需求始终都是有的,而是政府回应百姓的能力。政府回应百姓的能力,用英文来讲就叫responsive,是“善治”的一个重要因素。现代政治所谓的“善治”,除了要求广泛的参与和协商,还要求政府以负责的态度对问题快速和有效地反应。从近年我国不断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政府从不应对到学着应对,在回应能力上也有所增强。较早的SARS危机,政府从不回应到后来对媒体放开,又出现“回应过度”,这都是不正常的。最近的几起事件,譬如什邡事件与启东事件的对比,可以感受到百姓的呼声正在转化为政府的回应。政府回应能力的增强,在某种意义上讲,是现代政治思想启迪下公民在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特殊历史进程中,社会政治参与在新媒体时代获得前所未有的机遇的结果,反过来又激励了公众更大的参与热情。
二、建立在协商、参与基础之上的公共决策是现代政治民主的标志
现代民主政治的演化经历了三个阶段:早期的民主政治是代议制,由议员代百姓说话;其后是协商民主,跟老百姓协商做决策,一起处理公共事务;再后来就是参与式民主。无论哪种形式,吸引民众参与、听取百姓的意愿都是决策的重要构成和必要环节。
很多公共危机事件表明,政府在公共决策上存在问题,需要反思,譬如为什么在处理有些事件的时候过于极端化,有些时候又过于摇摆和缺乏原则,为什么有些政策的出台和修改总显得那么草率。现代政治需要在大量的协商、参与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只有经过了充分和科学的论证、多方的沟通和协商,公共决策的权威性才不会被轻易挑战。在西方国家,为了避免决策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失误和后续问题,他们常常采用多种手段来预设和完善:一是决策过程中吸引公众的参与,典型的手段就是听证会——这一点,我们国家也在学习;二是放“烟幕弹”——有了想法以后利用新闻媒体来进行试探,为政策、决策形成一个好的预测调试机制;三是大量利用民间NGO组织,在政府和百姓出现矛盾的时候充当润滑剂和“缓冲地带”。互联网上的公益活动,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其一是专业人士在做,譬如于建嵘的“微博打拐”、对各种弱势群体的援助;其二是依托组织,譬如邓飞的“免费午餐”计划、王克勤的“大爱清尘”活动,都以记者的特殊身份出现,其背后都有组织的支持。而拿互联网做“公共厕所”的,一般都是“散民”。互联网新媒体作为意见表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今后要走专业化、组织化的道路,最好的方式就是成立和利用大量的NGO组织,一方面可以避免“大政府”的低效率,另一方面又为满足百姓的多种需求提供了便捷而专业的表达通道,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立场中立、相对客观的信息依据和现实论据。
三、警惕互联网变成一个“开放的多数人的暴政”
今天的互联网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意见表达、意见参与的渠道,它还可以变成一个瞬间动员社会力量甚至是社会实践和社会行动的推手。互联网对社会民主开放的推进作用是值得鼓励的,但也要警惕和理性对待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是多数人的暴政;二是“街头政治”——动辄闹上街头,游行示威或暴力破坏;三是“文革”式的“网络大字报”。网络非理性已经成为当前公民互联网参与的一个沉重话题。
1.公民社会参与需要理性,防止网络民意变成“开放的多数人的暴政”
网络社会参与有一个“度”的问题。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对百姓需求要有回应,但又不能“回应过度”,失去了应有的原则。西方政治学有一个“多数人的暴政”,互联网对此应持有高度警惕。在网络参与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百姓和政府双方都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地成熟起来。一方面,政府需要反思,为什么在处理有些事件的时候过于极端化,有些时候又过于摇摆,决策的时候谁的声音大就偏向谁。政府不是“墙头草”,政府需要基本的、稳定的政治原则和公民的政治参与作为行动、决策的依据,但是也要避免民粹主义倾向——如果某项决策一经公布,百姓意见很大,网上一吵,为了维稳,政府就仓促修改、过分迎合,决策的过程由此就从“封闭的少数人的专断”变成一个“开放的多数人的暴政”。这不仅是政治极端化的表现,也是政治幼稚化的表现,都显示了政府的不成熟。另一方面,百姓也要学会用多种渠道和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意愿,要学会理性,像把启东市长上衣扒光这样一种行为不是理性政治、现代政治的做法。网络“参政”是好事,但是网络“干政”就有问题。在社会转型、利益多元的今天,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并不是说声音越大就越有理,人数越多就一定有理,它也有可能是“多数人的暴政”。权利的表达、权利的实现方式和路径都需要参与者的理性。
本文编号: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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