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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圈(“○”)后案语作者问题考论

发布时间:2021-12-02 10:09
  本文围绕《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圈(“○”)后案语的作者问题,考论阮元除了为整部《校勘记》发凡起例之外,是否还直接参加了《十三经注疏》的具体校勘工作及《校勘记》的撰写。考察这一问题,可以帮助我们弄清《校勘记》所涉及的诸多问题,正确评价阮元在校勘学史上的地位。  本文第一部分系统归纳带圈校勘记圈前后案语的17种关系。  第二部分在归纳出的17种关系的基础之上,结合考察通部《校勘记》中特殊符号“○”的区别功能,认为校勘记中○前后案语的作者不同,○后案语往往是对○前案语进行补正。我们初步假设校勘记中○后的案语可能出自顾广圻等七位分校者之外的总校之手,是总校复核各分校校勘成果时的补苴罅漏。   第三部分讨论总校的最有可能人选阮元与○后案语的关系。我们用阮元《仪礼石经注疏校勘记》、《揅经室集》中的校勘成果与《十三经注疏校勘记》进行对比,认为《校勘记》中确有出于阮元手笔者,但数量很少。《仪礼石经校勘记》、《揅经室集》中的校勘成果有的被《校勘记》吸收,也有不少未被采纳。故阮元不大可能是○后案语的唯一作者。 第四部分讨论段玉裁与○后案语的关系。部分学者以为段玉裁是《校勘记》的真正主持者,我们发现... 

【文章来源】:西南师范大学重庆市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内容摘要
英文摘要
前言
壹 圈(“○”)前后案语的关系
贰 圈(“○”)前后案语的写作
    一 ○在阮校中的区别作用
    二 推测将校勘记正文分作两部分的○的具体区别作用
    三 ○前后案语不是在同一工序中完成,且作者不同
    四 假设○后案语为总校者所作
叁 阮元与圈(“○”)后案语
    一 阮元与总校
    二 《十三经注疏校勘记》与阮元《仪礼石经校勘记》等的比较
肆 段玉裁与圈(“○”) 后案语
    一 段玉裁与总校
    二 段玉裁与○后案语
    三 ○后案语作者问题的一点思考
伍 带“补”字的校勘记
附录
参考文献



本文编号:352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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