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政府监管措施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8 12:53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品的大量出现成为金融领域的一个突出现象。在经济规模的推动下,金融衍生品的品种越来越多,结构越来越复杂,规模也越来越大。无论你喜不喜欢,金融衍生品已如空气一般渗入到我们的生活,以至于人们无法想象一个没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世界,如果真的能够将全世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都停下来,那么世界经济恐怕要倒退50年还不止。而现阶段,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还处于落后、停滞阶段,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规模和水平远低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状。加快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是经济市场化对于完善金融市场结构的客观要求,也是金融深化的现实需要,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状况。而金融衍生品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从设计的初衷和原理上,期货、期权等衍生品是一种避险工具,是用来规避相关原生产品在流通中的风险;另一方面其投机性也会带来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管理不足会引起原生产品价格变化,导致资金的巨大亏损,加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甚至引发金融危机。国际上许多骇人听闻的巨额亏损及金融危机事件都与此相关。如1995年的巴林银行事件,2001年世界最大的能源交易商——美国安然公司的破产,2004年我国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巨额亏损事件,2008年在美国由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危机更是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过度膨胀导致。 因此,如何把握好这把“双刃剑”,使其更好的带动金融体系整体发展,已成为当务之急,对其严格监管也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所面临的急迫任务之一。而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尚不健全,在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上,主要由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三个管理层次,其中政府监管占主导地位。在目前的金融改革中,政府监管的主导作用并未完全体现,仍存在法律法规滞后、机构之间协调不足、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和制裁机制不完善等缺失。 本文拟在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和政府监管相关概念进行阐述,指出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其主要职能和作用,并对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政府监管措施进行分析,找出其不足,并借鉴发达国家在金融衍生品市场政府监管措施方面的经验,提出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政府监管措施的建议,主要是完善法律法规,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严格审核金融衍生品创新和提供适当平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期对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政府监管做出贡献。
【学位授予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F832.5
本文编号:2719266
【学位授予单位】:长春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F832.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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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柳钦,王玉;金融衍生工具发展趋势与我国的理性选择[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2002年02期
本文编号:271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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