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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乡土地理资源在高中地理“城市”篇教学中应用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6-11-09 16:43

第 1 章 绪论

建构主义是认知心理学派的重要分支,皮亚杰是认知发展领域最有影响的一位心理学家,,他创立了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心理学派。皮亚杰关于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是: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的。儿童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涉及两个基本过程:“同化”与“顺应”。同化是指个体把外界刺激所提供的信息整合到原有认知结构内的过程;顺应是指认知结构因外部刺激的影响而发生改变的过程。①同化是认知结构数量的扩充,而顺应则是认知结构性质的改变。认知个体通过同化与顺应这两种形式来达到与周围环境的平衡:当儿童能用现有图式去同化新信息时,他处于一种平衡的认知状态;而当现有图式不能同化新信息时,平衡即被破坏,而修改或创造新图式(顺应)的过程就是寻找新的平衡的过程。儿童的认知结构就是通过同化与顺应过程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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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基于上海市高中地理“城市”篇的主要乡土地理资源


2.1 概念界定

从这两本权威的辞典对乡土地理的解释来看,两者对乡土地理内涵的描述基本相同,但在外延上,前者认为是指“省区以下较小地区”,后者认为可以包括“省、市或地区”在内。本文所要研究的乡土地理是为了服务于上海市高中地理教学,因此本文所涉及的乡土地理的外延应参照中学地理课程标准的要求,为县一级行政区。但是,在具体的课堂教学活动中,来自不同地方的学生对区域的熟悉程度不同,长期居住在学校所在区县的学生对学校所在区县的乡土地理较熟悉,居住在其它区县的学生则对学校所在区县不熟悉而对其它区县较熟悉,对于不同的学生来讲,“乡土”的外延便不同,尤其是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一个班级的学生可能来自于多个不同的区县,基于此,本文所指的乡土地理的外延包含整个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地区。

2.2 乡土地理资源分类

乡土地理资源的分类体系有很多,不同的专家学者有不同的分类体系,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按照基本组成要素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自然方面的乡土地理资源和人文方面的乡土地理资源;按照存在地区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城市地区的乡土地理资源和农村地区的乡土地理资源;按照存在位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校内的乡土地理资源和校外乡土地理资源;按照利用环境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真实生活中的乡土地理资源和网络虚拟环境下的乡土地理资源。为了研究的方便,结合前文所介绍的专家学者对乡土地理资源的分类,笔者也尝试对乡土地理资源进行了分类,如下表 2-1 所示。

上海市乡土地理资源在高中地理“城市”篇教学中应用的研究


第 3 章 上海市高中地理“城市”篇教学现状及问题分析................17

3.1 教师“城市”篇教学现状调查................. 17 
3.2 教师“城市”篇教学现状调查结果分析............18
3.3 高中地理“城市”篇教学乡土地理资源应用现状分析............................25
第 4 章 上海市高中地理“城市”篇教学中应用乡土地理资源的策略.................27
4.1 “城市”篇教学相关乡土地理资源获取的策略.................27
4.2 乡土地理资源应用于“城市”篇教学的实施策略.............30
第 5 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35
5.1 研究结论............35
5.2 研究的不足....................36
5.3 对未来的展望...................36

第 4 章 上海市高中地理“城市”篇教学中应用乡土地理资源的策略


4.1 “城市”篇教学相关乡土地理资源获取的策略

正所谓“言传身教”,教师在课堂上要求学生关注生活中的地理,教师自己首先应该做到。青年教师和外地来沪工作的教师,对于上海市乡土地理资源不熟悉,最好的解决策略便是“走出去,多看看”。笔者建议教师可以利用节假日的时间,由点到面,首先熟悉和了解身边的乡土地理资源及上海市最典型的乡土地理资源,例如上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是全方位立体了解上海市的城市城市发展动态的场馆性资源,通过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城市规划展示馆,能够更加细致地了解学校所在区县的“城市”篇相关乡土地理资源。参观了这两个城市规划展示馆以后,教师可以记录下遇到的不懂的问题、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和对教学有帮助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查阅文本资源和网络资源,进而发现区域内更多的资源,由点到面,全面了解所在区域的乡土地理资源。

4.2 乡土地理资源应用于“城市”篇教学的实施策略

浙江牌照车主王某因2次在限行时间内,收到了上海市公安局的处罚告知书。但是,王某不服处罚,一纸诉状将上海市公安局和国家公安部告上法庭,诉请撤销上海市公安局的告知书和公安部的行政复议决定,并请求法院判令公安局对他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重新作出答复,王某认为,他没有查询到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地方性法规禁止非上海牌照小轿车驶入上海内环高架道路的通行规定,要求获取交警对“上午 7时至 时 30 分、下午 4 时至 6 时 30 分的时间段内,非上海牌照车辆驶入上海内环高架道路属违反禁令标志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还要求上海交警队对“同时间段驶入上述路段的上海牌照车辆不认定违反禁令标志,不给予行政处罚的区别认定、区别处罚”的法律依据。因王某不服上海市公安局作出告知书,再向国家公安部提出了行政复议,国家公安部在 2015年 8 月也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上海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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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第一,通过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笔者发现,目前上海市高中一线地理教师对于乡土地理源应用于教学比较重视,也非常认可乡土地理资源应用于教学符合地理课程标准提出的“关注促进学生发展的地理、关注贴近学生生活的地理、关注实践与应用的地理、关注与现代信息技术整合的地理”的课程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地理学习兴趣。但是,部分教师由于获取乡土地理资源的渠道有限、对上海市乡土地理资源不了解等原因,导致这些教师在教学中难以自如应用乡土地理资源;第二,乡土地理资源应用于高中地理教学,主要有这么几种途径:可以作为新课导入之用、可以作为案例使用、可以制作导学案供学生课后自学,也可以引导学生在课后进行实地考察。

5.2 研究的不足

第一,由于笔者本人并非上海人,因此对于上海市乡土地理资源的熟悉程度不够,再加上时间精力有限,无法进行全上海范围内的实地考察,很多资料来源于文本,对上海市与“城市”篇教学有关的乡土地理资源的梳理不够详实,未尽之处,希望后来的研究者能够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第二,本人为在校研究生,虽然有过在中学教育实习的经历,但毕竟教学经验尚浅,对于上海市乡土地理资源应用于高中地理教学还处在初步探索阶段,因此有些建议可能有“纸上谈兵”之嫌,有些观点还需要进一步探讨,难免有不足之处,还望广大专家学者、地理教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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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16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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