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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辩交易制度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6-11-22 16:54

关于诉辩交易制度的研究


中文摘要


如何把握好公平和效率这两大基本价值目标的平衡问题,是人们在现代刑事诉讼中必须面对的问题,但是二者之问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如何处理公正和效率之间的关系,如何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效率,是各国法律人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而诉辩交易制度,作为一种起源于美国的刑事简易程序,被美国当作刑事司法体系正常运转的重要法宝,同时它有效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正是这一系列的突出作用,使诉辩交易制度得到了所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的认可与称赞。本文正是根据作者作者多年的学习和实践经验,对诉辩交易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研究和总结。文章第一部分对诉辩交易制度进行了总体概述,其中主要讨论了诉辩交易制度的概念、产生和发展;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我国建立诉讼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分别从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两个层面对诉讼交易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探讨;第三部分是本文的研究重点,主要是对我国诉辩交易制度进行了系统性设计,在此基础上总结了诉辩交易制度的适用限制。本文研究成果将对诉辩交易制度在中国地区的成熟和发展起到一定贡献性作用。

关键词:诉辩交易制度;发展历程;可行性;框架设计;适用限制


ABSTRACT


How good grasp of the balance of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of these two basic value target is the problem of people in modern criminal proceedings must face, but both of the question, there are some contradictions and conflicts, how to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justice and efficiency, how to ensure greater efficiency under the premise of justice is an important issue in national legal person can not be avoided. The plea bargaining system origin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 criminal summary procedure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an important weapon in the normal operation of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nd it effectively reduces litigation costs and greatly improve trial efficiency, timely and effective protection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it is a prominent role in this series, so that plea bargaining system has been recognized and praised by the Federal rules of Criminal Procedure of. This article is based on the author's many years of study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plea bargaining system has been systematically studied and summarized. The first part of the plea bargaining system has been a general overview, which focuses on the concept of plea bargaining system, the emergence and development; The second part analyzes the lawsuit to establish the necessity and possibility of trading system, respectively, from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basis for the feasibility of the two-level litigation trading system were discussed; The third part is the focus of this research, mainly on our plea bargaining system has been systematically designed, on this basis, summed up the applicable limit plea bargaining system. The research results will contribute plea bargaining system play a role in the matu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hina.

Key words: plea bargaining system;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feasibility; frame design; restrictions apply


目录


引 言  
一、刑事诉讼诉辩交易制度概述  
(一)诉辩交易制度的概念  
(二)诉辩交易制度的研究意义  
1、诉辩交易制度可以维护社会正义  
2、诉辩交易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司法效率  
3、诉辩交易制度能够实现民主追求  
(三)诉辩交易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1、诉辩交易制度产生背景  
2、诉辩交易制度的发展  
二、在我国建立诉讼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一)必要性  
(二)可行性  
1、诉辩交易制度在我国的理论基础  
2、诉讼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基础  
三、我国诉辩交易制度的的构建思考  
(一)我国诉辩交易制度的设计  
1、适用诉辩交易制度的原则  
2、适用范围  
(二)诉辩交易制度适用的限制  
1、明确诉辩交易制度的适用条件  
2、明确适用诉辩交易制度的案件范围  
3、诉辩交易制度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的阻碍  
(三)从诉讼模式和制度结构的角度考察  
1、没有成熟的证据开示制度  

2、辩护律师制度不完善  


引 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突飞猛进,近些年来的刑事案件也不断增多,而其和相对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却愈发突出,近而演变成现代刑事诉讼里及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在我国自身实践中出现的类似于诉辩交易的作法,比如与从犯交易、刑事和解、简易程序等,虽然对减轻司法机关案件效率有一定作用,但是效果并不明显。而在2002年4月11日,“诉辩交易第一案”在黑龙江省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圆满审结,诉辩交易制度在我国横空出世,而我国理论界与实践部门也对此进行了广泛关注。诸多学者对其背景、成因、历史发展以及价值内涵等做了较为深入地研究,并且就我国是否引入诉辩交易制度这一问题,双方展开了激烈争论。赞同者认为:诉辩交易制度能够在美国获得成功,并且被其它不同的法系国家接受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诉辩交易制度明显比其它制度更能有效提高诉讼效率;而我们将其引入之后,与我国实情与现实实践相统一,必将能为解决我国司法资源短缺有着在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反对者却虽然不否认诉辩交易制度在提效率提高和控方负担减轻方面能起到的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当事人程序民主性和诉讼主体性有了一定程序的提升之后;他们认为制度过于偏重追求司法效率,而忽略对案件本质的探求,导致司法正义性有所缺失,违悖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刑事司法原,所以他们反对引入。
早在2002年之前,中国的学者和司法工作者就关于诉辩交易制度进行过非常激烈的讨论。然而同学者的高涨热情相对应的却是相对冷静立法者的态度。立法者,认为诉辩交易制度不适合我国国情。这一结论也是之后诉辩交易制度很久一段时间之内都处于理论研究阶段。我国在2013年实施的新的刑事诉讼法,提出更加新颖的理念与实施措施,这一事件也为诉辩交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

宋冰(1998)在《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中指出“辩诉交易可以促使被告人尽早回归社会,能够大大降低国家改造罪犯的经济成本”,对诉辩交易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陈卫东(2002)指出,在诉辩交易运用过程中可以适当利用交易内容实现刑事政策“从宽”,,从交易的一致性出发形成自觉性“坦白”;杨正万(2002)在《辩诉交易问题研究》中指出,诉辩交易需要对控辩双方的抗性进行分析,保持好诉辩中立性,协调好诉辩平等关系,为诉辩交易创造良好环境;马贵翔(2002)指出:“被害人的利益是否得到满足,会对辩诉交易的公正性产生巨大影响”,在诉辩交易过程中把握好被害人权益,在满足被害人权益基础上开展诉辩交易;徐静村(2003)指出:“虽然辩诉交易不一定能达到实质正义、完全正义、整体正义、理想正义,但是辩诉交易却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形式正义、有限正义、个别正义和现实正义”,从不同角度对诉辩交易价值进行挖掘;陈光中(2003)指出:“诉辩交易过程中要也应当将被害人纳入其中,尽力满足被害人的愿望,取得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谅解,从而有利于恢复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正常的人际关系,以及安抚被害人。”;郭冰,赵静(2004)在《论辩诉交易与坦白从宽一对我国首例辩诉交易案适用依据的质疑》中指出,诉辩交易能够有效转变刑事审讯,引导被告人“坦白”,在该过程中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张永会(2005)在《辩诉交易在我国的可行性及其制度构建》中点名诉辩交易过程中需要对诉辩罪名、量刑等进行辩论,对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诉辩交易,依照具体状况提出“量刑减让”,从而实现交易;侯智武(2006)在《对辩诉交易制度的理性思考》中对诉辩交易条件进行全面研究,指出诉辩交易需要对检举揭发首恶者的胁从者依照刑法状况实施从轻处理等等。


结语


诉辩交易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种比较特殊的简易程序,其在解决提高刑事诉讼效率、诉讼拖延、案件积压等方面能够发挥出其独特作用。当今世界上,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诸多国家,都将其看作是能解决积案问题的重大法宝。虽然我国学者在诉辩交易制度的引入方面存在较大分歧,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其独特的法律价值与优越性,综合来讲,诉辩交易制度的引进利大于弊。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具备了诉辩交易制度引入的司法环境,因此应将诉辩交易制度的引入列入日程。当然,我国诉辩交易制度的构建是刑事司法改革中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的工程,这意味着其建立绝非一朝一夕能完成,它不仅要有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与诉讼观念转变,还应全面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因此,诉辩交易制度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之路,必将任重道远。诸多学者、司法从业人员应对其其内在价值与发展环境进行深入探究,为其早日在我国刑事司法能够充分发挥作用而不断努力。


总结与体会


本次写作的过程中我阅读了大量诉辩书籍、论文等,对诉辩交易中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从中吸取了很多重要的思想精髓。从而,为我写这篇论文起到了指明正确方向的作用,使我能顺利地完成这次论文的写作。诉辩交易制度是刑事诉讼中一种比较特殊的简易程序,诉辩交易制度的引进利大于弊。本次研究过程中我从上述角度对诉辩交易制度进行探究,结合中国发展状况对诉辩交易制度在中国区域的建设进行深入挖掘,对诉辩交易制度在中国地区的成熟和发展起到一定贡献性作用。


参考文献 略




本文编号:18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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