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司法改革的实践、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6-12-02 07:51
当前司法改革的实践、问题及对策
关键词:司法改革;检察机关;实践;问题;建议
检察机关作为司法改革中的重要部门,其司法改革起步较早,改革内容较为完善。早在改革开放时期我国检察机关成立后就开始对司法内容进行研究,在我国司法需求上对司法制度和司法秩序进行重建,这为司法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在该时期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进行转变,对原有司法审判内容进行拓展,形成了规范的审判行为和诉讼程序,大大改善了司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程序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对司法内容进行完善,对内部机构职能进行全面调整,形成了新的审判权形式方式,规范了法官职业化建设,从本质上强化了司法改革力度。而当前检察机关司法改革过程中对十五大、十六大司法改革指标进行全面落实,依照该时期改革需求进一步推进了司法职业化。
3 提升司法改革实践效益的相关建议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司法改革任务,对司法内容进行强调,为我国司法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司法改革实践过程中检察机关要对自身问题进行反思,从问题着手形成针对性控制措施,,从而真正提升司法改革效益,加快司法建设发展进程。
本文编号:20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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