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
第1章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论文研究背景
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作为西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非常重要的课题,西藏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作用日益突出,来越成为西藏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深化改革机制体制创新的热点,,也是西藏政界人士、专家学者关注和研究的焦点。农业经济的増长在受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及效率、生产技术等客观因素制约的同时,村土地产权制度和±地经营模式等体制机制因素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农村主地是农业増长、农村发展、农民生存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和物质基础,尤其是西藏农牧民大部分受教育程度低,农村±地依赖度高,非农产业就业竞争力差,解决好农村王地问题,事关230多万农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西藏发展现代农牧业及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和集中攻坚解决的难点问题。
随着拉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强市战略的深入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分散经营模式对集约化、机械自动化、信息化等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牧业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凸显。农户土地散碎,规模的家庭农业生产成本高、扩大再生产资本集聚时间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难W大规模推广使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局限在家庭界限内,能通过自由流转来实现土地资源规模化生产经营。随着拉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尤其是产业结构布局的不断优化,济社会运行对农牧区劳动力转移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农牧民群众渴望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农牧业的愿望越来越迫切,快推进农村上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现拉萨现有±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势在必然。而位于西南边唾的西藏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初始阶段,地广人稀,耕用土地面积相对不足,自然气候等因素的影响,土地以种植青棵等传统农业作物为重,土地附加值低,劳动力转移不足,时随着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高原特色农产品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力度和规模不断加大,必将进一步加剧可耕地资源存量的紧张,同时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对土地经济效益和土地资源利用率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研究西藏土地流转问题对于加快西藏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具有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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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论文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2.1研究思路概述
本文研究拉萨市农村止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及现状,研究思路如下,第一部分收集整理和综述相关理论及文献知识:第二部分结合调研报告,总结概括拉萨市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三部分对拉萨市农村止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实际问题,西藏自治区内外进行实证研究,包括区内外相关案例分析和经验启示两部分;最后对研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针对拉萨市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合理化建议.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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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2.1相关概念界定
2.1.1土地使用权
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界定,内学术界普遍从法理角度定义为:在不改变主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家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照法律程序或规则,取得对国有止地或农民集体止地享有的占有、使用、获取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这里的止地使用权具体覆盖了农业用地、建筑用地、未经利用土地的使用权。国有±地使用权的内容是指对国有±地的有使用权的使用人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具体权限利用国有土地并取得合法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依照法律对±地进行经营管理并享有对±地所属权能、经济利益支配的权利,包括农业土地使用权、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业土地使用权是指符合法律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农业用地上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时对农业用地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本文研究的土地是指归国家所有或农民集体所有但依法由农民集体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生产止地。所以文章研究的止地使用权是指农业土地使用权即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地承包权为基础,物权性质的主地承包经营权延伸分解出来的土地经营权,具体包括对农地的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收益处置、有限处分的权利,可以通过互换、转包、租赁、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在法律框架内流转。土地使用权权利客体是农业生产用地,决定它具有明显的农业成产属性,因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农业生产范围内,得变更±地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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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村土地政策法规的演变
从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的农村止地政策核心主题是延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止地承包期限,解除人民公社化对农业生产力的束缚,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农民增加止地长期投资,增产农业产出。
2002年8月,国人大制定通过的农村±地承包法,法律形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明确界定和制度保障,细化了承包方的各项权益,法律框架内享有±地承包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赋予农民土地生产经营更多自主选择权。
2009年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从产权保护角度出发,出加强对±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体±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组织关系,点通过±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把农民承包止地的具体面积、准确空间位置等信息以具备法律效力权属证书明确固定下来。并针对试点工作的经验教训,明确要求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尊重农民的±地流转主体地位和主观意愿,尊重市场规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违反农民意愿进行强迫流转,同时也不能任以何方式阻碍农民对王地的自主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和专业机构,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咨询、市场评估、合同规范、纠纷调处等服务,繁荣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平台市场。
2010年1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出台的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指导文件,对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问题,加注重市场在农村主地流转中的自发调节作用,求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加注重土地流转后的使用用途追踪管理,巩固树立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意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为依托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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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拉萨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存在问题..............14
3.1拉萨市农村土地流转现状概述............14
3.1.1拉萨市土地流转呈现的主要特征..........14
第4章区内外土地流转案例及经验启示.............23
4.1区内外土地流转案例...........23
4.2经验启示..............25
第5章结论与政策建议.............27
5.1研究结论.............27
5.2政策建议...............28
第4章区内外土地流转案例及经验启示
4.1区内外土地流转案例
在新世纪春暖花开的季节,反租倒包为特征的±地流转在浙江全面展开,江省德清县种观镇介域村90%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村里40%的土地被长期闲置摇荒,委会针对±地擇荒闲置的情况成立了止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160名村民手中闲置的±地转包给养殖大户,年每亩收取640元租金,中介组织从中收取90元的中介服务费,剩下的全部返还给参与流转的农民。养殖大户通过增加长期投资、特色种养殖等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和完成扩大再生产的资本积累,带动和吸纳当地更多百姓就业,继续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形成新的土地需求,同时,将更多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出来,加更多的土地供给土地流转规模不断扩大。
通过区内外案例对照分析,初步得出一个启示:农村土地流转本质要解决好两对矛盾:一是农村土地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模式与现代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与土地抛荒闲置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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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结论与政策建议
5.1研究结论
本文从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历程出发,追溯我国农村止地使用权政策法规的演变轨迹和学者专家的研究成果,顾了拉萨市±地流转现状、主要特征及制约因素,过对区内外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证农村止地使用权流转的必然性。通过对目前的流转现状的分析,地流转有利于实现王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生产经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产出效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它有严格的前提条件和外部环境限制,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灵活的促进措施,实现好、维护好农牧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尊重农牧民意愿,不强求一律,强制推行,通过示范引领,使农牧民逐步、自愿参加土地使用权流转。
通过对±地流转的现状、主要特征、典型案例及制约因素深入剖析,可以得出,地流转问题的出现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拉萨经济发展总体形势、制约瓶颈等特征,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社会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底子薄、基础差,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层次的矛盾不断凸显,产业结构不合理、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牧民群众文化素质和市场意识不强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越来越严重,亟待政府新型体制改革进行解决。本文认为农民±地产权的模糊、社会保障不完善、土地产值低、农村劳动力转移滞后等制约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落后地区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先期要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扶植培育一批生产经营能力强、辐射带动范围广的国有企业,依托各级止地管理部门提供土地流转咨询、指导、监管服务,不断优化农田水利交通基础设施、资金信贷、风险保障等投资环境,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流入。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3135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caipu/313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