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人事考试网_郓城公务员考试_★菏泽郓城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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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卫生系统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进行考核,并对有关证件、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在本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时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过程中的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考核名单、招聘名单分阶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方法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郓城人事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有关招聘部门提出聘用意见,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正式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郓城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十、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县人事局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523219 6522731
咨询电话:6523249(人事)6583022(教育)15053067292(卫生)
附件:郓城县2009年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郓城县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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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5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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