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所航海类高校启动“中国航海实习船共享联盟”
发布时间:2017-03-09 18:33
本文关键词:中国航海,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10月15日,在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4所国内领先的航海类高校在辽宁省大连市签署了倡议书,正式启动“中国航海实习船共享联盟”(简称共享联盟)。
共享联盟以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为主体,广泛吸纳其他拥有实习船和具有实习船使用需求的院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企业等单位共同参加组成,本着“政府主导、目标共同、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实行开放共享管理模式,未来拥有实习船和有船舶使用需求的单位均可申请加入共享联盟。通过组建教学实习船队,充分释放现有实习船资源功能,增强实习船使用效率,提高我国航海高端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国海上科研与创新平台建设实力,为服务国家海洋强国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统计,全国现有航海类专业职业教育院校70余所,在校航海类学生达2.4万人,平均就业率为93.6%,我国航海类院校数量和培训规模均居世界首位。但由于教学资源的限制,我国航海类院校拥有教学实习船的仅大连海事大学拥有2艘、上海海事大学拥有2艘、集美大学拥有1艘、武汉理工大学改造2艘散货船,其他院校均采用校企合作或到所属企业船舶完成海上实习、实训任务,实习船数量不能满足所有航海类专业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STCW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和实施,以及《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正式发布,使得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更加重视以提高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和船员培训,特别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航海类专业,实习实践教学必须达到STCW公约要求。
发起成立共享联盟的4所高校,均具备航海类专业教学实习船的资源功能,可利用教学实习船,在既有深厚理论功底、又具备实船操纵经验的教师带领下,保质保量地完成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的实习、实训课程。共享联盟成立后,将组建功能和类型相对齐全的实习船队,通过集约管理、预约服务,打破实习船“专属专用”的“碎片化”现状,实现实习船队的综合使用功能、效率的最大化。
共享联盟成员单位还将在管理好、使用好实习船队的基础上,积极搭建教学与科研平台,探索更加符合中国特色、行业特点的航运人才培养模式,,开展科技前沿和行业现实重大问题研究,力争让共享联盟教学实习船队在引领海事教育发展,推动交通运输科技进步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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