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国际保险经验 “双轨制”发展保险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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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保险网()7月22日讯:“保险的初衷是为客户提供保障。”詹姆斯·柯利(James W. Kerley)对此坚信不疑。
这是詹姆斯第四次来到中国,这两周,,LIMRA组织与国内15家公司的高管共同讨论了两份最新的针对中国方面的调研报告,一份关于消费者对于退休计划的调研,另一份则是关于美国专属代理人和独立代理人的分享。
2015年9月,保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总体目标,其中包括“形成自主创业、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这亦是保监会首度发文公开支持独立代理人制度试点。
此后,保险业内关于独立代理人制度的讨论不断,也有颇多困扰。综观美国市场,独立代理人制度已推行30余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独家专访LIMRA&LOMA首席会员官詹姆斯·柯利(James W. Kerley),借其逾45年的国际保险市场经验,以探求中国独立代理人制度和专属代理人制度前行的“参考答案”。
“双轨制”发展保险代理人
目前,独立代理人制度是中国保险市场高度关注的话题之一。2015年9月中国保监会提出支持独立代理人制度试点,对此你有哪些国际经验分享?
詹姆斯:对于中国监管机构发布的独立代理人制度有所耳闻,行业内也在积极讨论相关的政策。从美国的经验来看,独立代理人制度的推行已有30年,目前美国保险代理人中一半以上为独立代理人。
独立代理人制度的推行利弊共存,但对中国来说不应该是一个问题,只是改变其商业运作模式,就像电子科技改变过往的商业模式一样。保险公司应该以直接、开放的心态去面对,根据具体情况去思考如何应对客户购买习惯的改变,改善用户体验等。
在美国保险市场,独立代理人与专属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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