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进一步向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放
编者按 为进一步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便利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法合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国人民银行2月24日发布了2016年3号公告,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取消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从长远效果来看,央行此举放宽了参与银行间债市的境外机构范围,扩大了银行间债市需求,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促进资本流入。与此同时,银行间市场创新步伐也在逐步加快。近期,交易商协会进一步完善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制度,为“十三五”期间债市保持高效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新政策出台后,将对市场及实体经济产生怎样的影响?今天,本报推出一组报道,从不同角度,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本报记者 李光磊
在业内看来,此次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的放开来看主要有三层意义。
三重积极意义
根据公告,在中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均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在业内看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放开境外机构投资者范围,目前基本所有类型的境外机构都可准入。此前只有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人民币业务参加行等三类机构,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可投资银行间债市。
与此同时,机构准入的流程也进一步简化。根据公告,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完成备案、开户等手续后,即可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
中债资信认为,从影响上看,此次对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进一步的放开主要有三层意义,一是在人民币加入SDR的背景下,全球机构投资者对人民币资产的投资需求日益增加,而债券市场对此具有较强的吸纳能力。此次进一步放开的主体定位于中长期投资者,有助于丰富投资者结构,引导促进债券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的合理化。
二是在我国债券市场近年来迅速扩容增长的背景下,债券配置需求端的扩容有助于与发行端的供给增量相匹配,进一步发挥直接融资对实体经济转型支持的力度。
三是随着2015年我国“熊猫债”市场的再度起航,投资端的放开有助于与发行主体的“引进来”相配合,共同助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及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
不过,在具体投资标的方面,有业内人士表示,受到研究团队有限、认知度不足等方面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境外央行等长期投资者)目前仍以投资国债、国开行金融债等利率债为主,信用债涉足的规模就更少,这一趋势预计还会延续一段时间。这就需要我国债券市场要加紧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迎接国际化进程。
债市对外开放持续推进
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在近期发布的央行工作论文中表示,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对境外投资者入市的限制逐步放开。2015年6月,进入银行间市场的境外清算行获准参与债券回购业务,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参与我国债券市场的积极性。但是从整体上看,境外投资者进入的速度与市场的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
基于此,马骏建议,加快对境外投资者开放我国债券市场的步伐,提高QFII、RQFII的额度、放松审批条件和投资约束(如QFII/RQFII投资人必须在6个月内用完额度的要求,就制约了部分投资人的申请意愿),进一步放松对人民币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等机构的准入要求,允许境外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养老金管理机构等投资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央结算公司研发部则建议,以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为基础,推动债券市场国际化建设。2015年,境外机构持有债券规模有所提高,但仍不到债券市场存量的2%。债券市场具有固定收益性、低波动性、机构参与性等特点,适于优先开放。债券市场可积极借鉴沪港通经验,以债券基础设施跨境互联为基础,试点发展“债市通”,不断提高市场进入的便利性。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2015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提出已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和参加行,可开展债券回购交易,其中正回购的融资余额不高于所持债券余额的100%,且回购资金可调出境外使用。
去年7月,人民银行进一步放开相关境外机构(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投资额度放开,交易品种也相应拓宽,可参与现券、回购、借贷、远期、利率互换和远期利率协议等,并允许其自主选择结算代理人为其代理交易和结算,境外投资者参与市场的深度和灵活性提高。
去年9月以来,伴随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及资本账户开放等方面实现的新突破,人民币国际化取得重要进展,沉寂10年的“熊猫债”被重新激活。4个月内,境外机构已发行或获准发行的“熊猫债”超过200亿元。
来自中央结算公司的数据显示,2015年,境外机构进入境内债券市场投资交易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至2015年底,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账户的境外投资者超过300家,持有人民币债券资产突破6000亿元,占全市场境外投资者持有量的90%以上。
在境外投资机构数量方面,截至2015年末,已有包括央行、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境外保险机构、RQFII和QFII等308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境外投资者群体不断增长。
,本文编号:3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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