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国签署税务合作协议,推动提高国际税收透明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
发布时间:2016-03-14 09:35
据经合组织(OECD)网站1月28日的消息,作为提高跨国企业税收透明度的重要动作,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挪威、瑞士、瑞典、澳大利亚、日本、墨西哥、智利、尼日利亚、马来西亚等31个国家于1月27日在经合组织签署了关于自动交换“国别报告”(Country-by-Countryreports)的《多边主管机构协议》(Multilateral Competent AuthorityAgreement, MCAA)。该协议旨在促进迅速、一致地实施“经合组织/二十国集团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OECD/G20 BEPS Action Plan)制定的新“转移定价报告标准”,,确保税务机关掌握跨国公司的运营结构,同时保证该信息的保密性。本次签署协议被认为是落实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和提升跨国税务合作水平的重要里程碑。
根据协议,通过“国别报告”,某跨国企业营业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将每年获得关于该企业的综合信息,包括全球性的收入和纳税情况、在某个特定区域的商业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前述信息由跨国企业住所地的国家负责收集,随后将依据协议条款进行交换。首次交换的对象是2016年的信息,拟于2017-2018年进行。
经合组织秘书长古里亚表示,“国别报告”可以提高跨国企业的透明度,从而直接促进国际税务合作。各国税务部门通过信息交换,能够对某个跨国企业的关键指标形成“单一化”和“全球化”的了解,这正是为了确保跨国企业合理纳税所亟需的措施。
(陈 擘)
本文编号: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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