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行动
从3月9日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工作正式拉开帷幕。“这次主要是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昨日,自治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道。
这些危险品
平时生活中比较常见
在许多公共场所,只要留心看就一定能够注意到,某个地方贴着严禁携带危险化学品的标志或者标语。不过,对于危险化学品这一概念,很多人却模糊不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指出,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容易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是比较多的,比如烟花爆竹、酒类物品、液化气、汽油等。而危化品的危害性也是极其严重的。对于易爆的危险化学品的危害,可以很容易想象得到,平时逢年过节放个烟花爆竹都需要躲得远远的,更加危险的易爆品其危害就更不用说了。而除了易爆品之外,对于容易产生毒害、腐蚀的危险化学品来说,不仅容易侵入人体,还容易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污染。因此,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监管也就尤为重要了。
持续近一月
检查组将赴现场督导检查
根据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自治区安监局执法总队组织了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各地(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旨在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危化品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时刻紧绷,此次检查也主要是考虑在年初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一个排查并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自治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此次检查将分批进行,从3月9日一直持续至4月2日,将近一个月。期间,检查人员将赴全区所有地(市)现场督导检查。检查中将采取听取简要汇报、查阅安全生产台账、查看现场管理、询问安全生产工作细节、量化打分等方式进行。
多方面检查
有安全隐患将被要求整改
“我们也希望通过此次检查,让所有工作在安全生产线上的人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抓紧抓好。”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此次检查包括对是否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未经安全许可和正规设计,擅自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是否安全许可证照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落实;安全设施设计和周边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雷静电设施及特种设备是否经检测检验合格;运输车辆是否具备运输资质,标志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指定路线、时间、速度行驶;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自我排查隐患情况及对前期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在出发前,我们也对检查队伍提出了要求,要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该负责人说,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本文编号:3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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