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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寒清华教授博客_清华大学教授名单_清华教授微博道歉舆情解读:放言有风险,专家须谨慎!

发布时间:2016-07-18 18:10

  本文关键词:清华教授道歉,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清华教授微博道歉舆情解读:放言有风险,专家须谨慎! 来源:】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 何新田 朱玉萍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见习分析师 谭丝妲

 

7月16日,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发表微博 “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引发网友热议。

17日下午13:50左右,人民网记者发现其有关“李天一”案言论的几条微博均显示已被删除。18:43左右,易延友在个人微博上发出了一条“致歉声明”称“本人昨日微博言论确实欠妥,对由此引起的消极影响深感不安,特向各方致歉!”

 

“清华教授易延友”话题舆情热度超常规爆发

 

梅寒清华教授博客_清华大学教授名单_清华教授微博道歉舆情解读:放言有风险,,专家须谨慎!

7月15日以来“清华教授易延友”话题媒体关注度

梅寒清华教授博客_清华大学教授名单_清华教授微博道歉舆情解读:放言有风险,专家须谨慎!

7月15日以来“清华教授易延友”话题微博关注度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7月16日,微博认证为“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当天该教授相关话题舆情热度出现爆发性增长态势。当天的相关网络新闻过百,相关论坛帖文超过200篇,相关微博超过2.6万条。

截止到7月17日14时,该话题舆情热度仍在持续猛增,单日相关网络新闻1648篇,相关微博64084条。数据显示,此话题相关舆情热度仍然处于快速上升通道,其后势发展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清华教授挺李天一微博言论惹众怒

7月16日13时,微博实名认证为“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发表微博,全文为:“替李天一的辩护律师说几句:1无罪辩护是他的权利,引述海淀检察官的说法:让人做无罪辩护天塌不下来。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护,律师发声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并无不当。3强调被害人为陪酒女并不是说陪酒女就可以强奸而是说陪酒女同意性行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立即引来网友热议。

14时许,针对网友质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对最后一句进行修正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该微博更是引来网民们的强烈批判。可谓是“一言激起万条骂”。截止到17日中午,新浪微博上易延友的这两条微博就引来超过10万次网民转发和超过11万条网民评论。

众多网友认为,人没有贵贱高低之分,只有社会分工不同,身份、职业等并不应该成为量刑的依据,不能将人分为三六九等。作为清华教授竟然发表这样的的言论有失水准,令人震惊,更有网友指易延友“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的说法是清华的耻辱!有网友呼吁“免去易延友教授职务,还清华清白!”与此同时,也有法律界专业人士认为,强调受害者的职业而非犯罪的情境的确不妥,但舆论对易延友的观点也存在误读和夸大。

易延友的这一观点遭到李承鹏等众多微博大V的批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在微博上表示,易延友教授是民主和法治的坚定推进者,但他这观点确实有问题,依其观点可以推出:强奸新妓女比强奸老妓女危害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指出“教授的强词夺理比非教授的危害更大。”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三平认为,妇女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权利,任何人都不能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受害人是卖淫女。至于易延友所说的强奸良家妇女与强奸陪酒女在危害性大小上的区别,其危害结果是一样的。就像杀一个90岁的老人和杀一个18岁的年轻人,危害结果不以受害人的年龄和职业的不同而不同。“有人之所以放出受害人是陪酒女的风声,无外乎是想给受害人贴上性工作者的标签,让大家认为受害人在性方面比较随意,从而误导大家认为受害人是自愿的。”赵三平律师认为,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权追究相关方的侵权责任。

 

白岩松点评: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

而在17日当晚播出的央视《新闻1+1》节目中,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批驳了易教授的不当言论,称“微博140字让知识分子不再深度思考”,并指出其“违反常识、突破底线、冒犯公众”。

白岩松指出,1、法律前人人平等,易的说法违反常识;2、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线,法律并没对身份做界定,他的说法突破底线;3、最要命的是冒犯公众,冒犯公众比虚假新闻伤害更严重。知识分子应该管好自己的嘴。不管生活在怎样的时代,知识分子都应以爱做最大的底色。永远对现实提出建设性意见,不被利益所绑架,做一个正方向的推动者。做啄木鸟,通过找出树上的虫子去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而不是喜鹊,天天说好话,于森林健康却无益。

节目播出后,白岩松的一席评论得到了众多网友的广泛支持。有网友指出,是人就可能犯错,但是错误分可以原谅和不可原谅的。是真心悔改还是迫于压力是可以看出来的。守住法律的层面才能捍卫最低的社会道德底线。

 

超九成网友不赞同清华教授观点

而在凤凰网发起的一份相关网络调查中,截止到7月17日22时的调查数据显示有超90%的网友不同意清华教授的观点。网友们认为清华教授的言论有为李某某开脱罪责的嫌疑,涉嫌歧视特定人群,认为陪酒女不应享有与良家妇女一样的人权。

 

网民热议:网络面前,人人平等

清华教授道歉很明智

廖睿(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主任):致歉是一种聪明的妥协,易教授很有勇气。

刘苏里(北京万圣书园创始人):易教授的道歉是妥当的。不可做诛心之论。否则,谁错了还敢道歉?

倾城(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国峰):还是那句话:这当口,只许坚定不移站队,不能顶风作案探讨,学者看清楚网络生态,也好!

网友“最深的林”:无论如何,我对易教授的选择表示理解。生活永远有更重要的事情,无需纠结于网上的这一点破事,影响生活和心情。解脱就是洒脱。易教授有大智慧。

敢于认错的态度值得赞赏

王长清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致敬易老师】易老师一直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老师,我虽不是很赞成他说的结论,但尊重他说话的权利,更钦佩其敢于认错的勇气,确实说出真话比说出不符合大众道德的话要困难得多。

廖睿(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主任):易教授的观点我不赞成,但从法理上、经验上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何兵(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君子坦荡荡。

乐音果(上海骏丰律师事务所律师):从易教授一贯的言论可以看出是个正直的独立的善于思考的学者,我不认为他会媚任何一方,这次事件是个偶然的事故,易教授不经意间触到大众的敏感点而己。

仅仅道歉还不够

杨帅HJ(河南华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总裁):堂堂清华教授,竟出此番言论……岂能为人之师?

网友“kingsnow999”:一个知识份子一旦套上金钱与权力的枷锁,其道德水准下降是没有底线的。

网友“应请水”:这不是道歉不道歉的事,你的言行已经充分出卖了你的灵魂思想,你是由内而外的思想腐朽,做人都可能有问题怎么为人师表,撤职,哪里来回哪里去,不要侵蚀到别人,这才是最重要的,没人需要你来假惺惺的道歉!

新浪网友:光道歉就可以免去对全国人民群众的伤害和误导吗?这就是诈骗。不严惩就是玩弄法制和民主。

清华教授不妥言论危害很大

华侨大学吴情树(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强奸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性的自主权,因此,不管被害人是良家妇女,还是陪酒女,侵犯的法益是一样的,易老师的结论是一种直观的感受,是一种经验的判断,对于一些个案可能是正确的,但还不能提升为一般的理论,否则,违背了基本法理。

心理医生兰智诚(牡丹江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讲师):你是怎么传道解惑的?

我是崔哥(优学教育上海分校校长,青年教育家,书法家):就你这样的教授,带坏了多少清华学生啊!

网络不是适合学术讨论的地方

廖睿(四川兴睿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微博确实不太合适讨论学术问题,公众情绪在微博上表现得敏感、偏执、浮躁。

倾城(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国峰):还是那句话:这当口只许坚定不移站队,不能顶风作案探讨,学者看清楚网络生态,也好!

虞大律师(江苏开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易教授将个案的一些特例作为普遍性来论述确值得商榷。但尽管观点不同,也不能靠谩骂、暴力来解决。更不接受易教授抱人大腿、收人钱财之说。想常熟案最关键缺少辩护人的时候易教授不收分文挺身而出,两度赶往。在法庭上凭借深厚功底,雄辩滔滔,展现的是一个正直、坚持独立思考的人。

何培华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讨论专业性问题最好与同行交流。网络慎言!

郑旭Richard(中国政法大学刑诉老师):微博上说话得慎重,宁可不说、少说。

网络面前,人人平等

@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容辩驳的。

郑旭Richard(中国政法大学刑诉老师郑旭,兼任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微博上说话得慎重,宁可不说、少说。这事儿已经过去了,你也别在意了。

网友“白白__”:教授只是无意中说出潜意识中精神层面的个人看法,没必要向公众道歉。应该向所谓的600性工作者、陪酒女、皮条客道歉,看她们下回能不能给您免单。

网友“性感的老和尚”:知错就改,还是个好同志。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不要轻视网络的力量。

网友“最深的林”:易教授,如果您能够论证出自己昨天的言论在法律上有何错误,我会五体投地地佩服你的。

“网络是暴民天堂”说引热议

杨锦麟(资深媒体人):道歉态度令人激赏,希望之前所谓“断网”之言也是情绪失控下所为。去年以来发生那么多事,也没人敢断网,断网在此时此刻只会火上浇油,而断不能扬汤止沸,釜底抽薪。

童之伟(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如此甚好!有些道理一时没想透,很正常。有些网友不讲道理,凭感觉骂人,也确实够呛。

网友“gigahardreally0”:支持国家在必要时候断网,网络暴民确实有时候很过分!国家处于保护公民利益的目的,可以采取断网、限制访问的措施!

网友“水水99”:消除谣言要靠公开和诚信。断网是火上浇油。

 

舆情点评:放言有风险,专家须谨慎!

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副教授发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师辩护时表示:强奸陪酒女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该言论一出,立即引来上万网友争议。有网友评论,“不能将人分为三六九等”。更有网友认为教授易延友的“强奸论”是清华的耻辱!而呼吁开出也有专业人士认为,强调受害者的职业而非犯罪的情境的确不妥,但舆论对易延友的观点也存在误读和夸大。

有评论指出,陪酒女和良家妇女一样都是国家公民享有相同的权利毋庸置疑,主观对其身份进行区分并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网民之所以质疑这一言论,并非由于简单因为夸大和误读,而是有着法与理的依据,有着不可忽视的民意基础。如果说李某某伤害了她的身体,易教授伤害的则是她的名誉。同时这一言论也是对所有女性的不尊重。

据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观察,在凤凰网发起的一份相关网络调查中,数据显示有超九成网友不同意清华教授观点。新浪微博上的一份网络调查也显示类似结果。网友认为,此言论有为李某某开脱罪责的嫌疑,并且存在人群歧视,认为陪酒女不应享有与良家妇女一样的人权。新华网评论追问:强奸就是强奸,跟受害人的身份和从事的职业何干?早在1978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强奸盾牌条款”,规定有关受害人过去性行为方面的名声或评价的证据一律不予采纳。时至今日,国内的某些法律专家何以还在鼓吹歧视观点?人民网法人微博17日发表微评称:权利,不因公民身份的差异而减少,哪怕她是陪酒女,他是死刑犯。强奸,不因被侵犯对象的区别而减轻处罚,哪怕嫌犯是某某某。学者,不因哗众取宠而成‘专家’,哪怕他是某某著名大学的。

专家教授向来是世人眼中的精英人士和社会良心的代表,他们说话虽不能一言九鼎,但其影响力不能低估,不仅会影响公众生活,还可能影响政府决策。而不挑战公众的社会道德底线、最基本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精神也应该公众人物和所谓的权威人士应该遵守的自律准则。网络不是暴民的天堂,而是一个了解基层社情民意的平台,有着自身的运行规则,在这个平台上,各种所谓的权威都要经受来自众多网民的质疑与讨论,那些站不住脚的观点是经受不了这种冲击的,而真理越辩越明。而任何不遵循网络规则的举动不过是小说中唐吉可德向风车发起的挑战,而这些唐吉可德挑战风车之举换来的最终结果也只能是把自己弄得遍体鳞伤而已。

清华教授微博道歉舆情再次提醒人们:网络面前,人人平等。在汹涌澎湃的网络舆情面前,放言有风险,专家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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