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废除的影响_科举制度始于哪个朝代_科举制度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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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科举制度废除100周年祭]
话题缘起100年前的今天,1905年9月2日,在中国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被光绪皇帝的一纸谕令终结了。科举制度作为我国传统官方选拔人才的制度,自隋朝诞生以来,人们对其评价形形色色,毁誉参半。唐太宗李世民赞叹科举收罗了四海英才,近代西方人则把科举称为古代中国的第五大发明。而孙中山考察的结果是:“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世界上最早最好的制度。科举制度废除。”相反的责难却更多。毁也罢,誉也罢,百年后的今天,当我们把科举制度放在历史长河中考察,也许可以更理智地审视这一特殊的考试制度,抛弃其陈腐僵化的东西,吸取其合理积极的因素。毕竟,考试选人是经过历史反复检验并且在今天仍然不可或缺的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
早期科举堪称用人制度的伟大革命
温春来
核心观点
隋唐科举活泼多样、生机勃勃、贴近实际需要,体现出对公平、公开与公正精神的追求,堪称用人制度的伟大革命。现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原则与科举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因此连孙中山、胡适等传统的反叛者都对科举赞赏有加。——温春来
科举制度废除100年以来,一直被认为是统治者禁锢人民思想的重要工具,是扼杀创造性、使中国落后于西方的根源之一。这样的评价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却在有意无意间把复杂的科举制度定性为僵化、一成不变的东西。科举制度废除。回到具体的历史场景,我们不难从科举制度中感受到某种弹性、多元化与勃勃生机。
早期的科举制度与种种弊端无甚关系
自秦汉大一统中国建立以来,用人制度经历了察举、征辟、九品中正制等等变化,其初衷无非是想用推荐的办法选拔优秀人才,但结果却让世家大族垄断了进身之阶,门弟与出身成为能否跻身仕途的最主要依据。这无疑有违公正、公平原则以及任人唯贤的标准,并且贵族对权力的垄断也或多或少威胁到了皇权——一些士家大族甚至比皇帝家族的等级还高,而普通百姓永无出头之日的宿命也减弱了他们对朝廷与国家的认同。如果说弊端百出的用人制度在分裂与战争时期尚有不便改革的苦衷,隋唐时期中国的大统一再次出现之后,探索、实行新制度便顺理成章了。
值得注意的是,今人所认为的科举制度的种种弊端,如考试内容限于<四书>、<五经>,只能“代圣贤立言”、不能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答题形式为僵化的八股文、脱离实际等等,都与早期科举制度无甚关系。隋唐科举的特点是分科选拔人才,有定期举行者,称常科;有根据需要、由皇帝决定临时举行者,称制科。常科科目主要有:
进士科:考试内容最初为“时务策”五道,要求应试者对现实社会政治、吏治、教化、生产等问题提出建议,属于一种政论文。为了避免选拔出来的人流于肤浅,后来又加试儒家、道家经典,历史知识以及杂文(应用公文与论述性散文)等。
秀才科:考试内容为“方略策”五道,对文采与义理都有较高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同后代的科举不同,隋唐科举中许多科目之间并无由低到高的层级关系,例如秀才科并不比进士科低等,而后代秀才的地位与含金量与隋唐时期不可同日而语。
明经科:考试注重经义,要求试子熟读并能记诵儒家的经典文本与权威注解。
武科:公元702年武则天所设,主要考两方面:一是骑射与武艺,二是身体条件,包括体力、体能、身材等。
此外常科中还有明法、明书、明算等选拔专门技术人才的科目。制科按需举行,较为灵活,科目见于记载的有近百种,诸如文律科、武足安边科、智谋将帅科等等,难以枚举。
科举制度体现出对公平、公开与公正精神的追求
隋唐科举活泼多样、生机勃勃、贴近实际需要,体现出对公平、公开与公正精神的追求(例如皇族子孙李洞屡考不中,也只能在祖坟前痛哭),堪称用人制度的伟大革命。现代人才选拔制度的原则与科举制度是一脉相承的,因此连孙中山、胡适等传统的反叛者都对科举赞赏有加。当然我们也不能过于拔高早期科举的意义,毕竟唐代科举出身的官员的数量也仅仅略多于全部官僚集团的10%。
科举还对中国人的观念产生了深远影响,且一直延续至今。北宋汪洙编的<神童诗>称:“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相信其中一些句子一定能让大家会心一笑。2000多年前的陈胜虽也曾发出过“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但那毕竟是用血与火的暴力手段来改变命运,科举制度才真正提供了一个平和且更具操作性的手段,使普通百姓也有跻身上流社会的可能,而高贵的家庭如后继无人也充满了破落的危险。
科举制度加强了国家与民族的凝聚力
科举制度被人忽略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加强了国家与民族的凝聚力。科举培养了一个有着相同价值观念的官僚与儒生阶层,他们在全国流动,为官、任教,宣扬同一种理想,促进了民众对皇帝、朝廷、国家的认同,对维系思想方面的一统贡献至巨。
总之,我们在思考科举制度的是是非非之时,有必要把不同时期的科举区分开来,并注意其在用人制度之外的意义。我们也不要奢望能够得到一种对科举的定论,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群,对同一段历史总有不同的认识。盖棺却难以定论,这是生活的常态。
作者系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
八股:科举极盛之时的反思
黄国信
核心观点
逻辑的推论、改革家的抨击,似乎都不能说明明清极盛的科举制度只是束缚人们的思想的工具,何况人们的批评所集中的两个方面与明清科举制度的实际发展有相当大的出入。如果排除内化于中国文化的非发散性思维习惯,如果要进行价值评判,明清科举制度对于我国乃至全球的历史演进的影响都是有相当意义的。——黄国信
自发明并实际使用以来,进入明清,科举制度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如果一种制度也可以按照源于生物学的进化论来比照,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便进入了极盛时期,因为1905年它被废止了,所谓极盛必衰、必亡,衰亡之前自然就是“极盛”时期。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极盛的表现
有研究者专门研究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极盛的几个表现,一是学校与科举联系在一起,必须经过学校学习才能参与科举考试;二是三级考试系统之外,增加了乡试的预选考试;三是完善了科举考试诸如学额分配、防范作弊等制度细节;四是创立了缓解新进士压力的观政制度;五是创立了从进士中选拔庶吉士以储备高级人才的制度;六是明中叶以后形成朝廷及地方要职均由进士充任的制度。
明清科举制度最为人诟病之处是答题标准和答题形式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确实在以上六个方面都有重要进展。然而,在我们从舆论得到的信息来看,明清科举制度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也是最为人诟病的地方,还在于考试作答须以朱熹注<四书>、<五经>为依据及答题须以八股文为形式两个方面。自明清之交以来,特别是科举制度废除以来,科举制度的成就往往较少为人们所提及,而“明清科举制度进入鼎盛时期,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工具”一类的说法占据了舆论的主流,而这类说法的依据就在于上述两个方面。著名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康有为、严复等人都对八股文作过激烈的批判。明清科举制度的“极盛”,是被一批批思想家定位于答题以八股文为文体和以<四书>、<五经>为标准两个方面的。显然,讨论至此,问题就比较有意思了,原来专门研究者所分析的明清科举制度极盛的表现,与一般舆论中的明清科举制度极盛的表现竟有极大不同。
八股文只是一种文体的格式
其实,即使就八股文而言,启功先生早就有过相当中肯的评论,他认为明代成化年间定形的八股文只是文体的一种,就像外国的十四行诗一样,既是文体,我们不会强行要求人家的诗不能固定为十四行。对八股文,其实亦应当作如是观。
作为一种国家考试,规定考试用书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同样,考试要以朱熹注<四书>、<五经>为依据,从逻辑上说,它应该是限制了考生的思想空间,舆论对其诟病,基本上也是从这一角度出发。但是,作为一种国家考试,规定考试用书,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至少是保证考试公平的一个手段。而且,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并非仅仅考经义,亦考时务策论。其实,儒家的<四书>、<五经>只是“经”而已,从义理的角度出发,阐发出的实际行政办法,可以多至无穷,策论之灵活,可以考察考生之能力,即由此而来。八股取士,成就了明清时期无数的政治家、思想家与学者,我们熟知的海瑞、张居正、宋应星、徐光启、康有为、梁启超、张之洞、严复、林则徐、蔡元培、黄炎培,都是通过科举制度选拔出来的。
逻辑的推论、改革家的抨击,似乎都不能说明明清极盛的科举制度只是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何况人们的批评所集中的两个方面与明清科举制度的实际发展有相当大的出入。作为曾经猛烈地批判科举制度的变法派代表人物梁启超,后来很快就要求恢复科举制度,而亲眼目睹废科举后人才选拔无序状态的革命家孙中山,则更是几乎全面肯定了科举制度的意义。
我们反对对待历史问题的悖事实逻辑推理,但本文仍然希望以逻辑推理来结束。笔者认为,如果排除内化于中国文化的非发散性思维习惯,如果要进行价值评判,明清科举制度对于我国乃至全球的历史演进的影响都是有相当意义的。
作者系中山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
科举制缘何在清末寿终正寝
刘正刚
核心观点
对科举制不满的声音在鸦片战争后日渐强烈。西方列强用炮舰打开中国大门,同时也带来了西方文化。中西对比,对中国知识分子形成强烈的心理冲击。最早接触西方文化的有识之士痛斥科举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呼吁改革。——刘正刚
鸦片战争后,中西对比对中国知识分子形成强烈的心理冲击,兴西学、改科举成一致呼声
其实,科举制自隋朝正式施行以后,也不是畅通无阻的,至少元朝就没有认真实行,明朝朱元璋也曾一度废除。明代中后期的皇帝消极怠工,数十年不上朝,科考后文人得不到任命,对科举制也是重大打击。明末的启蒙学者虽是科举制的产物,却对科举制持批判态度,黄宗羲“愤科举之学禁锢人,思所以变之”;顾炎武痛骂科举造成“学问由此而弃,心术由此而坏”。清朝推行科举制,目的是争取汉族精英的合作,证明其统治的正统性。但康熙、乾隆都意识到了科举取士的弊病。
对科举制不满的声音在鸦片战争后日渐强烈。西方列强用炮舰打开中国大门,同时也带来了西方文化。中西对比,对中国知识分子形成强烈的心理冲击。最早接触西方文化的有识之士痛斥科举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呼吁改革,提出“不拘一格降人才”,主张以实用知识作为考试内容。
洋务运动时期,洋务派从发展洋务的实际需要出发,大力主张兴西学、改科举,重视实用人才培养,模仿西方近代教育制度建立各级学校。与此同时,西方传教士不断向士大夫灌输西方科学与教育思想,也促进了中国士人的观念转变。外国传教士也认为科举是“利少而弊多”,建议设立机构学习西方科技。在内外一致要求学习西学的声浪中,一批书院以新的面貌出现,它们将西学引入课堂,开设“天文历算”和“万国公法”等课程。
1901年后,随着清政府“新政”的推行,政治、军事、工商、法律、教育文化等方面发生一系列变革,对新式人才的需求与日俱增,废科举几乎成了全国上下的一致呼声。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高等学校章程>,鼓励高等学堂开设算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动植物和外文。终于,1905年9月2日,袁世凯、张之洞等一批实权大臣联合上奏,要求废除科举制,大力兴办学堂,得到了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的批准,下诏从1906年停止所有科举考试,科举制遂寿终正寝。
科举制与晚清以来的富国强兵和工商业近代化已是风马牛不相及
应该说,科举制的废除,改变了隋唐以来的千年大法,奠定了现代教育体制的基础,对于社会发展大有裨益。科举考试确实存在考试内容僵化、学风浮薄和轻视自然科学等负面效应,造成士人空谈“义理”,脱离实际,难以选拔高素质人才,与晚清以来的富国强兵和工商业近代化已是风马牛不相及。传统的私塾与书院,根本无法和西方学堂相提并论。但作为一种延续千年且影响深远的选官和教育制度,自然有其合理性。科举被欧洲人称赞为中国人的“一种创举”。从对世界文明进程的影响来说,科举制在一定意义上可称为中国“第五大发明”。其最大优点是相对公平性,以文取人,“不论平民贵族,一经考试合格,即可做官,备位卿相,亦不为僭,此制最为平允,为泰西各国所无”(孙中山语)。科举制实际上是向所有人开放的平等竞争机制。
废科举等于卸掉了传统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动机,加速了清政府的土崩瓦解
科举制以成绩取舍,尊重才学,广泛持久而强烈地激发学子发愤求学的热情,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学而优则仕,客观上造成了社会重视人才的风气,对遏制商业社会拜金逐利的风气有积极作用。科举制不仅仅是一种文官考试制度,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整合机制,对社会上下沟通互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今科举制虽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以考试选才的方式仍为世界各国所沿用。作为选官制度,科举制具有显著的正面效应。
废止科举,等于卸掉了传统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的发动机,庞大的中华帝国势必停止运转。美国学者g·罗兹曼作为局外人也许看得更透彻:科举曾充当过传统中国的社会和政治动力的枢纽。这种考试是为维持儒家的国家正统的运作需要而设计的,是授予特权和打通向上层社会流动的手段,构成了社会理想的中国模式。随着科举制的废除,整个社会失去了作为自己特色的制度……终止科举制度的行动,斩断了两千多年来经过许多步骤而加强起来的社会整合制度的根基。这个行动逐渐呈现出来的事与愿违的后果,远比推行这一改革的士大夫在1905年所明显预见到的那些后果来得严重。
在未创立替代制度的情况下仓促废除科举,对准备科举者的士人出路缺乏妥善安排,教育与考选体制的衔接不畅,导致人心急速涣散,传统士大夫阶层分崩离析,无孔不入地渗透到社会各阶层,导致了社会势力的重组,加剧了社会的动荡,也加速了清政府的土崩瓦解。
作者系暨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
西方公务员制度并非科举的传承
唐贤兴
核心观点
比较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与现代西方的公务员制度,至少有两个方面更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分析。一是两种看来有些相似的制度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二是为什么这么“早熟”的科举制度积弊日重难逃被废厄运,而公务员制度却在不断的变革中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都采用的制度?——唐贤兴
西方知识界至少从19世纪初开始关注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大量的研究认为科举制度对西方政治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其中比较有共识的一个结论性观点是: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起源于中国的科举制度。
谈到科举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时,我们首先应该注意到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即:至今还没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表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在形成过程中直接借鉴、采用了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或者说用科举制度的一些形式和原则来改造它们当时的政治体系及其官僚制度。
学术界对两种制度的传承关系的肯定依然是一个“未经证明的假设”
迄今为止的学术研究对这种传承关系的肯定,依然是一个“未经证明的假设”。早期西方知识界人士对科举制度的关注和由衷抒发的赞扬之情,一方面是在抨击他们自身的吏治弊病,另一方面是感叹中国的发达和繁荣,而不是直接赞美中国“早熟”的政治制度和吏治体系。他们对中国社会的结构、政治制度和管理体系缺乏客观和深入的了解和理解。虽然自此之后的学术在不断积累,但今天学术界对两种制度间的传承关系依然停留在猜想、引用早期思想家的言论的阶段。
时间的先后不能成为形式相似的两种制度存在渊源或传承关系的证明
形式相似的两种制度在历史上的先后并不能成为它们存在渊源或传承关系的证明。的确,在西方国家建立和形成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从而构建公务员制度的时候,科举制度在中国已经运作了一千多年时间,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确实是世界上最早的官员考试制度,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与科举制度存在一些形式上的相似之处,但谁能证明后者是前者的一个蓝本呢?文化人类学家认为,不同地方的文化是因为传播、相互影响而产生而发展的。人们毫无疑问能接受这一命题。但是,人类学家同时告诉我们,一种文化的内核是很难受到其他文化的影响而发展变化的。
实践中看不出西方国家构建公务员制度时对科举制度有多少实质意义的移植、借鉴和改造
现代公务员制度在西方国家产生的一个总体背景,是以选举和党派政治为主要特征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需要有一批“政治中立”的职业行政人员来维护政治稳定。最早了解科举制度的英国,也是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并对其他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产生广泛影响的国家。它在18世纪初期通过议会的一系列法案把官员区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并明令禁止事务性官员兼任议员和参加党派活动。此后,公务员制度不断在变革中完善,各种改革方案明确了公务员的考试制度。从实践中看,英国的各种法案既没有明确提到要借鉴科举制度的做法,也表现出与科举制度明显不同的考试和选官原则。
为什么“早熟”的科举制度难逃被废厄运,而公务员制度却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采用的制度
比较古代中国的科举制度与现代西方的公务员制度,至少有两个方面更值得我们去思考和分析。一是两者看起来有些相似的制度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如果有区别,则它们说明了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这么“早熟”的科举制度积弊日重而难逃被废厄运,而公务员制度却在不断的变革中越来越成为世界各国都采用的制度?
科举制度中的官员不是“公务”员,这很能说明两种制度在政治上甚至价值上的重大差别。科举制度看起来具有“开放性”——所有人都可以通过考试步入仕途,全部官员都通过考试。但是,中国社会和政治本身并不是一个“开放性”和“多元性”的结构,中央集权通过科举制度把知识阶层最大限度地吸纳到官僚集团中来并使之官僚化,从而巩固了专制集权。作为一种单纯的人才选拔和任职资格考试的制度,科举制度不包括官员任职的全过程(规定其职位、权力、福利、责任等),因此它不可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制度或系统,而是与整个政治体系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与此相反,西方国家的公务员考试的制度安排只是整个公务员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也就是说,公务员制度不仅包括考试,更包括任职、考核、待遇等一系列规定,是一个与其他制度联系较少的相对独立的体系。这也正是其公务员的考试制度仅适用于常任的事务性官员的原因所在,也决定了它能够具有与科举制度的“悲剧”不一样的命运。这些重大差别不正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所谓的“传承”关系具有很大的虚构性和想象性吗?
[篇二:12月6日:清朝废除科举制度]
1768年——<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一版出
1790年——美国国会从纽约搬到费城。
1839年——林则徐奉道光帝令,宣布停止中英贸易。
1873年——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写信给数学家戴德金,说他已能成功地证明实数的“集体”是不可数的了,这一天也因此成为了集合论的诞生日。
1877年——<华盛顿邮报>开始出版。
1877年——发明大王爱迪生展出了他发明的世界上第一台留声机。
1905年——清政府设立学部,科举制度结束。
1898年——康有为在<请开学校折>中建议清政府设立学部,统一管理全国教育。
1905年——政务处又奏请清廷“行设立学部”,以统辖各省学堂,使全国学制划一整齐。同年,清政府决定设立学部,调任荣庆为学部尚书,由熙瑛补授左侍郎,严修署理右侍郎,协助尚书工作。学部一级共设官11人,学部之下设5司12科。学部成立后,各省改“学政”为“提学使司”,府、州、县设立“劝学所”,以作为地方教育的行政机关。清朝设立学部,标志我国历史上延续1000多年的科举制度结束和近代教育的开始。
1905年——探险家阿蒙森探明地球磁极。
1907年——清末立宪运动兴起。
1917年——芬兰宣布独立。
1921年——英国和爱尔兰签署条约规定,除了北部6个郡划归英国外,爱尔兰南部的26个郡建立爱尔兰自由邦,接受自治领地位。英国从上述地区撤出军队。爱尔兰从1800年起,为摆脱英国的统治争取独立的运动,终于获得了成功。
1928年——玻利维亚和巴拉圭战争开始。
1929年——土耳其妇女开始享有选举权。
1938年——周恩来同蒋介石商谈两党合作。
1938年——纳粹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访问法国,两国外长在巴黎签署了互不侵犯和和平解决纠纷协定,又称<法德宣言>。德国签订这个协定,是为了在欧洲进行大规模战争争取一些时间。1940年5月,德国背弃宣言入侵法国。
1941年——苏联军队开始在莫斯科全线转入反攻,使莫斯科战役发生了重大转机。苏军在这次反攻中给予德国法西斯沉重打击,歼灭德军50个师,粉碎了希特勒拿下莫斯科的计划。
1950年——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解放平壤。
1957年——首都一千多名科学干部下乡劳动锻炼。
1957年——美国实验性人造卫星爆炸。
1966年——第一届亚洲新运会结束。
1966年——英国吁请联合国制裁罗得西亚,包括石油禁运在内。
1971年——印度承认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同印度断交。
1972年——美国“阿波罗”登月计划的最后一次发射在佛罗里达州的肯尼迪中心开始。
1979年——邓小平谈“小康”。
1983年——西班牙“宪法日”,标志着佛朗哥独裁统治的结束。
1984年——英文版<邓小平文集>在伦敦出版。
1984年——中国新闻学会成立。
1992年——印度爆发教族骚乱。
1994年——朝美互设联络处。
1996年——庐山被批准为“世界文化景观”。
1997年——首次南极跳伞三名探险者丧生。
1997年——俄空军运输机坠落民宅。
1998年——第13届曼谷亚运会开幕。
1999年——南疆铁路全线开通运营。
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刘知炳被查处。
2004年——电影<天下无贼>在中国首映。
[篇三:回眸废除科举制的真相]
引子
1900年8月17日,侵晨。
八达岭外,岔道城中,某院落。
院中,有一条板凳。板凳上,有一男一女,“贴背共坐”,仰天沉思不语。男子年纪约在三十左右,身着半旧黑色湖绉锦袍,“发长逾寸,蓬首垢面”;女子看似六十开外,“布衣椎髻”,一副“乡姥姥”模样。虽仅初秋,晨间却是“寒气凛冽,森森入毛发”,而这一男一女,竟已枯坐了一夜。这男子,便是光绪皇帝;这老妪,则是他的姨妈,慈禧太后。
二人贵为帝后,境遇却这般凄凉,形容竟如此狼狈,何也?原来,二人刚刚逃出京城,正走在“巡幸山西”的路上。“巡幸”,换作今日习语,客气一点,叫战略撤退;不客气,则叫避难。二人身为中国最高领袖,统领文武,保育黎元,难从何来?难,即所谓“庚子之难”(公元1900年即光绪二十六年,以干支纪年,则称庚子年)。庚子仲夏,慈禧下诏,对万国宣战,不幸,反被八国联军打进京城,帝、后不得不仓促“西巡”,暂避风头。
宣战之举,固然丧心病狂,但非事出无因。有远因,也有近因。远因,指两年前“戊戌变法”后,“帝党”中人虽被杀或黜,慈禧仍对“帝党”愤愤不平,乃有废光绪、另立“大阿哥”(溥儁)之意。
风声走露,逃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随即大倡“保皇”之说,鼓动舆论,各国公使对此亦持消极乃至反对的态度。慈禧认此为“粗暴干涉内政”,愈发愤怒。近因,则指去年以来在直隶、山东等地闹得沸沸扬扬的“义和拳”运动。拳民以“扶清灭洋”为号召,捣毁教堂,大肆捕杀“老毛子”(谓外国人)、“二毛子”(谓入教之中国人)。时人有诗“赞”曰:“功名鼎盛黄巾起,师弟师兄保大清”;慈禧则嘉许为“朝廷赤子”,并有意利用这种群众暴动,对各国施以“惩戒”。怎奈“义和拳”吹嘘的各类“神功”毫不见效,一遇外军的长qiāng大炮,则望风披靡作鸟兽散,战守俱无可恃,终于导致首都沦陷,辇毂播迁。
姨、侄二人在冷板凳上一坐整宿,追忆两年以来种种风云变幻,自问今日残局何以致之,又将何以了之。左思又想,竟琢磨出一段为期十年的“新政”。
晚清新政
若将“新政”视作一篇文章,则此文以“罪己”开篇,以“变法”为纲,以废除科举为核心内容,而以清朝覆灭为终篇。以下,请略具纲目,稍加点评,看一看亡国之前的回光返照是何等气象。
1900年8月20日,下诏罪己,并总结中国积弱之由:“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所谓“私”字,即指传统中国建基于宗法血缘组织,造成“惟知有家,不知有国”的事实。梁启超讥李鸿章,谓其“只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其实就是“私”字作怪,盖“朝廷”者不过是帝王之“家”而已。梁启超之政见,一度称“保皇”,终改为“保国”、“保种”,则是突破了这个“私”字,不再汲汲于作什么“最后的贵族”,而以新时代国民自居。所谓“例”字,则指国家行政、法律及人事系统,文法程序过于繁密,操作效率低。窃谓循“例”虽不免造成胥吏玩法的消极后果,但是,有例可循总较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为优。一个国家,虽不免有非常之事,虽不免出非常之人,一时一地,或不能尽守成法、尽遵定例,但时过境迁,还是要走回依法治国、循例治事的平常道路才好。
1901年1月29日,颁布“预约变法”上谕。此谕无具体内容,却是“新政”时期的纲领性文件。首先,将此次变法与两年前的戊戌变法作了区别:“康、梁之讲新法,乃乱法也,非变法也”;其次,将变法的话语主导权从维新派手中夺了过来,谓戊戌年镇压维新派不过是“剪除叛逆”,“皇太后何尝不许更新?”;再次,强调虽变用西法,仍须注意实际操作的“本土化”:“损益科条,朕何尝概行除旧?”最终,圈定变法范畴:“晚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学之本源也”。既曰“西学之本源”,言外之意,则除了君主制(所谓“不易者三纲五常”)不能更动,诸凡政治、军事、教育、法律等重要领域(所谓“可变者令甲令乙”),俱可改革。
1901年4月21日,诏设督办政务处,以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等为督办政务大臣,主持、推动变法事宜。按,清代二百余年间,新设机构为前代所无而极重要者,有三,分别为办理军机处(省称军机处,雍正时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省称总署或译署,咸丰时设)及督办政务处。设立新机构之初衷虽不同(分别为处理军事、外交和变法事宜),然而,随着事态发展,原本只具有临时、机动性质的机构,却因主其事者莫非显贵,及所办事项为当务之急,最终都变成了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这是清代政治的一个特点,也是专制政体内最易产生的现象。因情急势迫,政府将一部分本属于常设机构的权力集中至某个新设机构,对于提高效率、解决问题来说,固能收取速效,只是,这么一来,便破坏了分权制衡的格局———君主专制国家似乎谈不上分权制衡,但就其制度设计而言,各部、院、省各司其事,互为监督,确具分权制衡的性质。并且,此举实具“秘密政治”意味。平素应公开、循序、多层级办理的公务,此时皆由一二主事者(或独裁者,或权臣)于密室之中、密札之内决定,办事效率固然大幅提高,然处置之妥当公平与否,大可怀疑。古今中外之“秘密政治”因不受监督,莫不具有事与愿违的反动性,督办政务处亦不例外。此一机构若能切实推动变法固然是好事,但是,若此机构于明诏大诰以外,别有授受,只是片面变法乃至阻挠变法,那就好事变成了坏事。事实证明,督办政务处在“新政”末期避重就轻,翻云覆雨,不仅未能有效推动变法,反而成了变法的阻力。
1901年7月12日至20日,两江总督刘坤一与湖广总督张之洞响应中央号召,联名三次会奏,拟议变法,此即著名的“江楚会奏三疏”。第一疏论育才兴学,所言以教育制度改革为主;第二疏论致治、致富、致强之道,所言以变通中国成法为主;第三疏介绍西法之“切实易行者”。
“江楚会奏”体大思精,有破有立,其主要内容几乎被全部批准,径可视作晚清“新政”的操作大纲。因本文仅述废除科举,故此下除非必要,于“新政”其他内容不作介绍。
1901年8月29日,谕:今后科举考试禁用八股文程式,改以策论试士。
张之洞是急先锋
科举创自隋代,至此已历千年;八股文创自明代,至此已历数百年。其利弊得失,言者纷纭,不胜指数,然括而言之,两句话可以说明白。第一句话,科举,是维持传统中国内部阶级流动最有效也最公平的制度性保障(拙文<废除科举得与失>略论此义,读者有意了解,不妨参观)。第二句话,八股文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乃至惟一方式,是废除科举的主要原因。
废除科举的急先锋之一是张之洞,张之洞最为后人称述者,是“中体西用”理论,若借用张氏的体用论概括清代的科举制度,我们可以说,科举为体,八股为用。科举为体,没问题;八股为用,大有问题。为什么?因为,八股文根本就没用。八股文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读者可参看邓云乡撰<清代八股文>,此不赘言;其消极作用,则以梁启超所论最为晓畅警切。
梁氏谓,因八股程式规定,禁用秦汉以后之书,于是,大多数应试者皆不读书(除了<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所谓“四书”),乃“不知汉祖唐宗为何物”,“更无论地球各国矣”。然而,就是这帮人,一旦考取功名,竟也“致大位,作公卿,老寿者即可为宰相矣”。国民皆以参加科考的读书人为表率,读书人既如此,则国民尽成愚民。以此,欲不亡国,“岂可得乎”?“故深知中国实情者,莫不谓八股为致弱之根源”。
梁氏此番议论发表于戊戌变法以前,并直接促成1898年废止八股,改用策论。但变法失败,八股旋被恢复。然不过两年,八股被再度废除。可见,八股无用,渐已成为当时人士的共识。前云科举为体,八股为用;现在八股业已废除,则科举一变而为“赤身裸体”。当此大变革的年代,科举之“裸奔”必须叫停,则又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早在1895年,与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初次见面,张之洞对教育改革的意见便令对方佩服。1897年末,张之洞派姚锡光赴日本考察“其国立学、练兵,兴革之由,训练之法”,似已有废除科举的谋划。1898年,他所著<劝学篇>被光绪皇帝钦命刊发全国,俨然作为维新运动的指导性文件。但是,变法失败,他谨守“政治正确”(此为洋话,中国话叫做“明哲保身”)的信条,再不敢轻易吐露与康、梁等“维新派”相同的意见,尽管其立论基础大相径庭。至此,风向再变,连皇太后都认可废除八股,那么,前此未竟之“妥议科举新章”的话头,不又可以重新提起了?于是,“江楚会奏”中这才有了“酌改文科”的建议;于是,张之洞这才成为近代教育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入京前,在地方力倡教育改革;入京后,任大学士,派管学部,主持教育改革)。
然张之洞力倡废除科举,并非全无阻力,而此种阻力,又不可径以“保守”、“反动”名之。先讲个故事。1904年的科举考试,是中国最后一届科举,其时,张之洞正大力推进废除科举。之洞侄婿林世焘,在此届考试中以候补道身份考中进士,世焘本欲“请归原班”(即补一个部、省的实缺),之洞闻信,乃一日内连发五封电报,严责世焘,命其无论如何,一定要考取“馆选”(即入翰林院)。这个故事说明什么呢?这说明两个问题。一,张之洞素以自己中进士、点翰林是纯粹读书人为傲,不太瞧得起非“正途出身”及没有学问的人。若论出身正、有学问,天下之大,谁比得上翰林学士?以此,他要劝侄婿努力跻身翰林院。二,他对废除科举之后的情形并不乐观,生怕再有反复,侄婿因“误入歧途”而影响日后的发展。事实上,在废除科举后一段时间,对于“学堂”、“留洋”出身,旧日士大夫乃至一般舆论并不引为荣耀。一生欲作“帝王师”而不得的王闿运,于1908年特授翰林院检讨,尝赠诗张之洞,对“新学后进”大加调侃,诗曰:“愧无齿录称前辈,喜与牙科步后尘”:“齿录”,指科举时代同榜中式者汇刻之姓名籍贯三代履历,即同年录。“前辈”,后入翰林院者对先入者的尊称。“牙科”,谓学制改革后,“海归”学者亦可获举人、进士头衔,其中有医科毕业生;闿运特标以“牙科”者,盖有意引人发噱也。
琉璃蛋变硬骨头
回头再说废除科举的阻力。
当时大臣,阻挠废科举者,以王文韶为领袖。文韶时任武英殿大学士、军机大臣,一贯以“明于趋避”著称,人送外号“油浸枇杷核子”。怎么讲?盖“枇杷核子固滑矣,若再加以油浸之,其为滑殆有不可以方物者”。他还有个外号,叫“琉璃蛋”,亦是滑不溜手之义。谁成想,这么个老滑头,在讨论是否废除科举时,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一块难啃的老骨头。有人问他对废除科举有何意见,他说:“老夫一日在朝,必以死争之”。
张之洞虽系一时人望,变法虽为当务之急,文韶此语既出,教育改革却不得不放慢步伐。文韶哪来这等威望?
原因是,他在庚子之难时立下一桩“大功”。帝、后“西巡”,备极苦辛,而军机处共八位大臣,因公因私,竟有七人未能“侍行”。惟有文韶,当风烛之年(七十一岁),以蒲柳之资,自京而晋而秦,随扈左右,未尝少离。考虑到他的仕履———出身正途(咸丰进士),久经考验(历任道、司、抚、督及北洋大臣),谙练政事(历官户、兵、礼三部),政治过硬(戊戌政变后取代翁同龢进入军机处);再加上这分患难君臣的交情,文韶的发言,对朝野上下来说,实在是极具分量。
督办政务处以军机处为班底组成,张之洞与刘坤一、袁世凯作为封疆大吏,不过“参与政务处事宜”而已,故一事一议之可否,其决定权仍在军机大臣手中。当日军机领班为庆亲王奕劻,其人最大特点为“好货”,“苟满其欲壑,无不可”。彼时教育改革尚未进步到产业化阶段,看不出油水何在,奕劻对此事不置可否,可想而知。其余几位,荣禄、崑冈、鹿传霖及瞿鸿禨,对废除科举或多或少持赞成意见。那么,只需搞定王文韶,科举即可废除。但是,他已立誓“一日在朝,必以死争之”,难道,此老不退不死,则科举不能废?从事实来看,确实如此。1905年6月30日,王文韶“免直军机”,二月后,颁布废除科举之谕。
然自1901年8月下诏禁用八股至1905年9月下诏停止科举,足足四年时间,朝野中外,有心有力废除科举者,就啥也没干,光等着王文韶退休?是又不然。改革既不可直线速成,那么,道路迂折一点,手段隐蔽一点,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篇四:废止科举制度的大智慧]
科举制度在百年前的今天终于寿终正寝了,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教育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作为一项对中国人民有巨大影响的制度嘎然而止,并没有引起什么震撼,社会并无什么动荡,似乎是不可想像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与科举废止的程序上精心设计,妥善地处理废止的善后工作关系至关密切。
一、科举对社会方方面面的重大影响
科举制度是一项延续了一千几百年之久的政治制度、教育制度。它起源于何时,学界争论颇大。这主要是科举制度的定义、标准理解不同引起的。如果说科举是“分科取士”制度,那么它的历史从汉代便开始了;如果科举是“怀牒自应”制度,那么它的历史从魏晋南北朝便肇始了;如果科举是“专以文衡”制度,那么它在魏晋南北朝也就起步了;如果说科举是毋须皇帝下旨的“定期考试”制度,那么它起源于唐代之初;如果说科举是非常严格的考试的话,那么它发轫时间当在宋代;如果说科举是考试程序严明的制度,那么亦可溯源于宋代。林林总总的关于科举起源的观点,都说明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千家万户的影响,至迟也是一项有千年历史的政治制度和教育制度。
历史的久远与它对社会影响力大小的相关数是一致的。在科举制度存在的那个时代,活跃于政坛的人物,哪一个不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官吏?哪一个光彩照人的人物与科举制度没有关系?如北宋出类拔萃、彪炳史册的就有数十人之多,范仲淹、欧阳修、韩琦、富弼、包拯、司马光、王安石、苏轼、苏辙、晏殊、宋祁、曾巩、柳永、黄庭坚、秦观、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蔡襄、李公麟、苏颂、沈括……都在各个领域内为中国文化的丰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各个朝代从朝廷到地方的官员,都是从科举选拔上来的,是他们推动了国家机器的运转。也正因为有了科举考试制度才能确保古代国家官员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如果没有这种制度,中国古代社会是什么样子,是不可想像的。
古代、近代社会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够影响到千千万万个家庭,能够影响到数以万计的士人。且不说宋真宗的<劝学文>诗,司马光的<劝学歌>说:“一朝云路果然登,姓名高等呼先辈。室中若未结姻亲,自有佳人求匹配。”王安石的<劝学文>也说:“读书不破费,读书利万倍……窗前读古书,灯下寻书义。贫者因书富,富者因书贵。”产生于北宋的民间儿童发蒙教育的<神童诗>,更是老少皆知的。<劝学诗>开篇即云:“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无论是因为人们对读书情有独钟,还是因为有科举考试的政治设施,其无疑有利于使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一位诗人如是写道:“老来功名意转疏,自骑瘦马取长途。孤村待晓犹灯火,知是有人夜读书。”偏远的乡村尚且如此,足见科举制度的辐射力之大。在明清,家庭稍有积蓄的,必送子弟读书。或延请师傅培育。如一个家庭经济不能承担,便由家族或联合其他家族集资办学。有的家族不能将所有的子弟培育出来,便召开全家族成员大会,推选出其中的俊异者重点栽培。所以,科举制度不仅影响到人们的政治生活、教育生活,还影响到人们的经济生活,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之深远,没有任何一个制度可与之比拟。
在科举制度的影响下,读书人普遍受到尊重。其实,何止是尊重,简直是害怕!陈独秀在<实庵自传>中说:“科举不仅仅是一个虚荣,实已支配了全社会一般人的实际生活。有了功名才能做大官(那时捐班出身的官,人们还不大瞧得起,而且官也做不大,大官必须正途出身,洋博士那时还未发明),做大官才能发大财。”那时人家生了儿子,“恭维他将来做刚白度(即买办)的,还只有上海十里洋场这一块小地方,其余普遍的吉利话,一概是进学、中举、会进士、点状元。婆婆看待媳妇之厚薄,全以儿子有无功名和功名大小为标准。如果农家孩子“能够跟着先生进城过一次考,胡乱写几百字交了卷,哪怕第一场就榜上无名,回家去也算得上出人头地,穷凶极恶的地主们,对这一家佃户,便另眼看待。所以当时乡间有这样两句流行的谚语:‘去到考场放个屁,也替祖宗争口气。’”“科举当然成了一件神圣的事业了。”
科举制度在社会的影响之大,于兹可见一斑。
尽管科举考试制度对全社会产生的影响极为深远,但到了清末已严重阻扰着新教育的发展,阻碍着中国社会的转型,也使中国社会一步步走向黑暗的深渊,是中国人民救亡图存的重大障碍,必须予以废除,为新社会的到来疏通航道。
二、科举制度废除程序设计
科举考试制度历史久远,对社会影响巨大,是一个庞大的政治、教育和社会设施。一旦宣布废除,极有可能引起强烈的震动。而当时中国列强环伺,如果因科举制度废止而引起士人聚众滋事,后果将不堪设想,这是清廷所不愿看到的。这使得主张废除科举制度者在采取行动时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对废除程序精心设计。
自从科举诞生之日始,砭损之音便不绝于耳,只不过是因为无良法美意取代,便将废科举之议搁置下来。但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摇摇欲坠的清王朝迫于内外压力,不得不旧调重弹变法老曲,科举考试制度改革又一次成为朝野士大夫关注的中心议题。1901年3月,两广总督陶模率先提出“废科目以兴学校”主张,这是他的“图存四策”之一。山东巡抚袁世凯提出了逐年核减岁试、乡试取中定额,另增实学科。随即又有“江楚会奏”——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手上奏,认为“科举一事,为自强求才之首务。时局艰危至此,断不能不酌量变通”;提出了“改革大旨,总以讲求有用之学,永远不废经书为宗旨”的主张。慈禧太后采纳各位封疆大吏意见,于1901年6月3日发布懿旨:“允宜敬遵成宪,照博学鸿词科例,开经济特科,于本届会试前举行。”两月后又诏令从下一年开始,乡、会试头场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二场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三场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考官评卷,合校三场,以定去取,不得全重一场。这是科举考试的第一步,即改革考试的内容和方式,岁科两考、进士殿试和朝考,内容为中国政治史事及各国政治艺学命题,各级考试都不得用八股文程式,一律改用策论。
科举考试改革的第一声,对士人的震撼力不是太大,只不过是内容的小修小补罢了,并没有脱胎换骨,更不用说连根拔起,另起炉灶了。所以,诏令颁布后并未见士人哭爹喊娘,痛不欲生的。但是,此举属于投石探路性质,聪明的士人早已体会出不久定会有重大举措出台。
第二步是递减进士及第名额。科举考试从内容上改革只是伤皮未伤骨,大量的读书人只要有一线之机,就一定紧紧盯着不放松,因而仍难以适应清末兴学育才的迫切要求,故要求停废科学制度的议论屡屡见于报章。1903年3月13日,张之洞和袁世凯上<奏请递减科举折>,视科举考试和教育制度为水火冰炭,认为新教育、新学堂与科举制度势不两立,要求在次年恩科会试后,即行分年递减科举中额。打算用10年的时间完成由科举选士制度到学堂造士育才的过渡。但是朝廷并未采纳。
1904年1月13日,张之洞在与张百熙、荣庆联手上奏<重订学堂章程>,又附片奏请递减科举中额,用无阵痛的办法停废科举制度。指出:“当此时势阽危,非人莫济,除兴学堂外,更无养才济时之术。……就事理而论,必须科举立时停罢,学堂办法方有起色,学堂经费方可设筹。惟此时各省学堂尚未能遍设,从前大小各种学堂,尚未定有详细完备章程。”如果此时快刀斩乱麻,不仅士人将聚众滋事,而且不利于学校的发展,欲速则不达。明确逐年递减科举中额,时机成熟再停废科举之制。这一十分明智的分科递减之法,得到了朝廷的认可,清廷当即谕令:“著自丙午科为始,将乡、会试中额及各省学额,按照所陈逐科递减,俟各省学堂一律办齐,确有成效,再将科学学额分别停止,以后均归学堂考取,届时候旨遵行。”同意从1906年丙午科开始“逐科递减”。
事实上,当年的甲辰恩科会试就小有变化。该科借闱河南,废誊录之制,考试内容继续改进;进士出路与以前判然有别:“凡一甲之授职修撰编修,二三甲之改庶吉士,用部属中书者,皆令入京师大学堂,分门肄业。”当年,京师大学堂进士馆便开始招收癸卯进士80多名,甲辰科进士30多名。这种作法亘古未有,它表征着科举考试正在向学堂过渡,科举制度的地位正在削减和降低。
第三步是立停科举考试。1904、1905年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多事之秋,国内外情势如箭在弦,一触即发。1904年2月的日俄战争,清廷竟对在中国领土上的狗咬狗的战争“中立”。随后的社会出现严重动荡,反清运动风起云涌。学潮接连不断,此起彼伏。清统治者如坐针毡,以前主张递减科举中额者,进而将“递减”向前大大推进一步,转而提出“立停”科举制度。1905年9月2日,直隶总督袁世凯、盛京将军赵尔巽、两湖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周馥、两广总督岑春煊和湖南巡抚端方会奏,要求立停科举制度,全力推广学校教育。他们认为:“臣等默观大局,熟察时趋,觉现在危迫情形,更甚囊日,竭力振作,实同一刻千金。而科举一日不停,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以分其砥砺实修之志”“就日而论,纵使科举立停,学堂遍设,亦必须十数年后人材始盛。如再迟十年甫停科举,学堂有迁延之势,人材非急切可成,又必须二十余年后,始得多士之用。强邻环伺,岂能我待?”很显然,停废科举考试,实在刻不容缓。
尽管1905年9月清帝宣布立停科举有些突然,但是因为前面两步走得十分稳健,士人应该说早有心理的准备。第一步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对于大多数士人而言,就已经觉察出未来科举考试的走向,早已有改弦更张的打算了;第二步递减及第名额,更进一步促使他们易辙转轨。因而,清帝宣布立停科举考试,社会并不感到突然,并未出现有大的震动。
三、科举废除后的善后过渡措施
清廷宣布立停科举考试后,社会并未出现过激反应,还与废除科举考试制度设计者提出的两项善后过渡措施有至关密切的关系。
第一项善后过渡措施是清帝谕令立停科举诏书中提出的善后五项办法,这就是会奏中的对废科举后的兴学善后事宜制订的五条“切要之办法”,旨趣全在使学堂“可相维于不敝”。这五条之一的“尊经学”,主要是考虑到“科举一停,将至荒经”提出的拯救之法。要求科举废除后“小学中学均限定读经讲经温经晷刻,不准减少;计中学毕业,共需读过十经,并通大义。”大学堂设有经科,经学更不致荒废。之二是“崇品行”,此即针对科举考试“但凭文字之短长,不问人品之贤否”的弊端而发的,要求对学生“言语、容止、行动、作事、交际、出游六项,随处稽察,第其等差。”之三是“师范宜速造就”,认为学堂不发达是因为“五师”,故应多派员出洋留学,分习速成师范及完全师范,以造就师资。之四为“未毕业之学生暂勿率取”,此系针对各地“不待毕业骤加考试,则苟且速化”弊端提出的,要“使取士仍归学堂之中,学堂不蹈科举之弊”,做到“除学堂实系毕业者届期奏请考试外,其余则专取已经毕业之简易科师范生,予以举人、进土出身。”最后是“旧学应举之寒儒,宜筹出路”,此实求“维持稳定”、“安人心”采取的举措。持旧学人员在废除科举后断了前途,他们“贤而安分,则困穷可怜”,为不致使他们“为非生事”,决定采取“安人心”办法,“十年三科之内,各省优贡照旧举行。己酉科拔贡亦照旧办理,皆仍于旧学生员中考取”。而那些已经进入了新式学堂者,不准入试。
废除科举制度后的五条善后办法,分析了废除科举制度后可能出现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充分考虑到了各方面尤其是旧学人员的利益,精心安排了他们的出路,致使他们不致铤而走险,“为非生事”。对于保守者,科举制度废除的反对者,也打消了他们的各种忧虑,譬如科举废除后人们加倍注重科学,可能出现传统经学无人问津的尴尬局面,也采取了必要的措施。
第二项善后过渡措施是实行奖励出身制。清帝在谕令立停科举的同时,强调“学堂本古学校之制,其奖励出身亦与科举无异”。新式学校各级毕业生也要参加相应的考试,及格者照样授予出身。因此,科举虽然废除了,但仍然可以满足人们谋取功名的渴望。这样,不仅推动了新式学校的发展,也使士人照样可以获取功名,自然不会有犯上作乱行为。京师大学堂考列优等以上者,可授予进士;各种高等实业学堂毕业生成绩分等与高等学堂毕业生相同,考列最优等、优等、中等者,均作举人,分别以知州、知县、州同尽先补用等。不过,与科举考试制度存在时代的功名不同的是,在进士、举人前冠有所修习的专业名称,如工科、农科等。清廷授予詹天佑的功名是“工科进士第一名”,也就是工科状元。学部还允许“考列最优等者应请准其比照优等作为优贡,考列优等者应请准其比照优等作为优贡,考列中等者应请准其比照中等作为岁贡,考列中等者应请准其比照下等作为优廪生,均准收入所升学堂肄业”。
对于留学归国者,亦专设考试。凡通过参加考试者,亦可授予进士、举人出身。1905年,清廷还令各省督抚广加延访学成回国10年以上,学力优长的留学生咨送学部。经学部考试合格,领见请旨赏给出身。考在一等者授予进士出身,二等者授予举人出身。学部还在保和殿举行朝考,根据朝考成绩分别授予相应的功名。著名外交家颜惠庆在自传中对参加清廷的留学生考试有详细的回忆 :“盖应考学生中,有医科、牙科、法科毕业者。我系报考哲学门,主试官为严先生。试题及答案,均系英文,亦异事也。试毕发榜,陈君锦涛(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名列第一,我列第二名,季弟德庆(美国理海大学学士)列第三名。施君肇基(康奈尔大学硕士)列第五名。此外尚有五人,均系美国大学,同列一等。赐进士出身。列二等者,多系留日毕业生,悉赏举人。”随后便是赐出身的仪式。从这种仪式看来,与过去科举及第所享受到的荣宠别无二致。对留学生授予功名,寓意是深刻的。此举说明清廷一面很想利用出洋留学生所受的现代教育和所具有的新知识,为清廷服务;同时又惧怕他们变为革命分子,推翻清王朝,成为清廷的掘墓人,心理至为矛盾。
科举考试制度的废除,社会未曾有什么明显的震动,至少没有因为废除这么大的国家机器而给清廷添乱子。而那时正值清廷油干灯尽之时,清廷能在风雨飘摇苟延残喘近十年,与科举制度废除者精心设计,使之平滑软着陆,未使矛盾激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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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简介]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县太爷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这是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自明代开始形成的一套很严格的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上,只有八股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篇二: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qiāng、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 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篇三:中国古代科举制度详解]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1904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历史发展与演变]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qiāng、负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产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
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
科举考试主要是八股文模式。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也有时事问题,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是指汉代的文章,“唐”指的是唐诗,汉代的文章也好,唐代的诗歌也好,都不如当今皇帝所看重的八股文模式,八股文模式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当时的人们都一门心思地扑在八股文模式上,只有八股模式文章才能敲开科举考试的大门。
[科举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中国以至东亚、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莫不受科举的影响。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材。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士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宪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科举作弊及其防御]
由于,科举考试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生的富贵荣华,因此不少人均企图以作弊以在科举中取得好成绩。最常见的作弊有三种,一是贿买(即贿赂主考官以获取好成绩)、二是夹带考试经文(带书或抄录于随身物品中)入内作弊、三是请人代考。
▲贿买
唐代武则天时代曾设立糊名的办法,遮掩考生的名字以减少批卷者认出撰卷人的机会,这做法在宋代以后成为定例。同时又发明了誊录的方式,由专人抄录考生的试卷并以抄本送往评级。这样批卷者连辨认字迹也不能。然而,考生仍可与考官约定,以特定的句子或字词来作暗号,即所谓“买通关节”。为了减少这种可能,自宋太宗起订立了锁院的制度。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俱为临时委派,以便互相监察。当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亦不得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贿买若然被揭发,行贿受贿者都可能被处死;而同场的考官亦可能被牵连受罚。
清代入关初期,便曾发生了丁酉案(顺治十四年),顺天,江南,河南,山东,山西五闱弊案,最后以江南闱十六房主考全部斩立决,数十人被判死或贬徙尚阳堡宁古塔。其间,数百名举人在清兵夹带下赴北京重考。是为中国科举史上最大的科场舞弊案。有人认为这是清初严厉惩治科考作弊的具体举措,也有人认为这是初入中原的清朝满族统治者以严刑酷法震撼汉族知识分子,从而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
▲夹带
唐代的科举考试已设有兵卫,以阻止夹带作弊。宋朝起,考试在贡院内进行,贡院内考生之间是以墙壁隔开的,称为号舍。考生不可以喧哗、离场,以防止传卷或传话。但是夹带经文这作弊方法始终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等都曾被用作夹带。明清的科举保安十分严格,要求达到“片纸只字皆不得带入试场”的程度。除了在进场前由兵卫仔细搜查外,乾隆时更曾下诏详细限定考生带入场各式物品的规格。例如:砚台、木炭、糕点的大小厚度;水壶、烛台的用料;以至毛笔、篮子的款式都有明限。此外对检举夹带者有赏格,被发现者除了取消资格外,更要带枷示众。但科场舞弊始终未曾彻底有效地受到打击。有传说指一次会试中有举人把夹带的书本掉在地上,奉旨检查的亲王却为他掩饰,说:“何以携帐簿入场!”
▲代考
代考在唐朝时颇为常见。为了防止代考,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进场前考官会根据履历验明考生的身份。但是代考作弊似乎亦没有被完全杜绝。例如民国初年的重要政治人物胡汉民,便是历史上著名的代考“qiāng手”,曾在清末两次代人参加乡试,皆获得中举。
[武举]
唐代武则天始创选拔武将的武举考试。至清朝时改称武科。历史上武举一共进行过约五百次。相对于文科举,武科举较为不受重视。历朝的武举时而被废,时而恢复。而武举出身的地位亦低于文科出身的进士。
唐代的武举主要考举重、骑射、步射、马qiāng等技术;此外对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躯干雄伟、可以为将帅者”。宋代时规定武举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问孙吴兵法等。到了明朝时更改为“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如果在答策的笔试中不及格,不能参考武试。初期的笔试考三题,试策两题,另一题论考四书。后来四书的题目改为默写武经。武试则最少要求骑射九矢中三,步射九矢中五。至清朝时,改为先试马步射,马射二回六矢,中三为合。步射九矢中五为合。之后比并力气,包括拉硬弓、舞刀、举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笔试。
宋以前并没有“武状元”之设。首名武状元产生于宋神宗时,为福建人薛奕,后与西夏作战时战死。历史上著名由武举出身的武将尚有唐代的郭子仪(唐玄宗开元初年武举异等),明代戚继光(明世宗嘉靖年武进士),北宋徐徽言(文进士出身,后弃文习武,徽宗授武状元)等等。
[中国以外的科举制度]
受中国文化的影响,历史上其他一些周边的国家除了有学子赴中国参加科举考试外,也在本国设立科举制度。
▲越南
越南的科举制度,始自于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举制度最晚废除的国家。
越南的科举制,最早始于李朝的仁宗太宁元年(1075年),但李朝的科举制一共只举行四次,人数也较少,未产生较大影响。其后陈朝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时,再度实行科举,其施行方式,是设立太学,由太学生参与考试,来取得进士资格。其后为了扩大科举取士,陈朝睿宗于隆庆二年(1314年)正式创立进士科,让更多的人能参与进士考试。
后黎朝时,进一步模仿中国明清的科举制度。明太祖洪武三年,曾允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本国乡试通过之后,到南京参加会试,之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1年),又一度将安南收入版图,这些都促成中国科举制对其后的黎朝越南重大的影响,包括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的考试方式,以及黎朝裕宗(1705年-1729年)时设立武举。其后阮朝的明命十年(1832年)进一步引进八股文模式为主要的考试内容,此外,黎朝和阮朝都有成立与明清时贡院类似的专门考试场所。
▲朝鲜
朝鲜的科举制度始于高丽时代光宗9年(985年),并到朝鲜时期才正式实施。至1894年止,科举制在韩国历史上存在了900多年。朝鲜时期的科举制度分为文科、武科及杂科(易学科、医科、阴阳科、律科)。每三年举行一次“式年试”,此外还举行各种不定期“别试”。不定期有国王亲临考场的“亲临试”,该试再分成成均馆儒生参加的“谒圣试”和在昌景宫举行的由官员参加的“春塘大试”。
朝鲜王朝的统治阶级是“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大臣。科举考试是成为两班文武的必由之路,名义上平民也可以参加,但事实上主要被两班子弟垄断,尤其是文、武两科。
杂科中的医科考试会在汉阳举行,一般每五年一次,目的是要补充内医院的大夫空缺,假如五年内没有空缺,便不会举行。医科考有关“内景”﹝内科)、“外形”﹝外科﹞、“杂病”、“汤液”﹝药学﹞、“针灸”等五科的知识。
▲日本
日本在8、9世纪时仿照唐朝的制度举办贡举,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四科和医、针等二科,其中以秀才科为盛。由于贵族干政、学官世袭,到10世纪以后,基本上为贵族所把持,并且也不是依据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日渐流于形式化。
11世纪以后,虽然在形式上还继续实行式部省试,但考生皆由权贵推荐,应考者几乎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至此已完全异化。江户时代贡举已经绝迹。
[科举名衔称谓一览]
孝廉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为士大夫的主要途径。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主与门生汉代士人通过察举和征辟人仁做官、主持州郡察举的列侯。刺吏、郡称为举主,被举、被辟的贤士便成为举主、府主的门生故吏,后科举考试及第者对主考官亦自称门生。宋太祖之后,进士由御前殿试取录,进士从此成为“天子门生”;同时亦明文规定以后举人不得自称考官门生。
贡士古代向朝廷荐举人才的制度。自唐以后,经乡贡考试合格的叫贡士。清代,会试考中的为贡士。
进士意即贡举的人员。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最被重视,明、清两代,始以进士为考中者的名称,凡是举人(乡试考中者)经过会试考中者为贡士,由贡士经过殿试录取者为进士。
举人原指被推荐之人,为历代对各地乡贡入京应试者的通称。明、清两代,为乡试考中者的专称,作为一种出身资格,中了举人叫“发解”、“发达”,简称“发”,习惯上俗称为“老爷”。
秀才别称“茂才”。本系优秀人才的通称。汉代以后,成为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南北朝时,最重此科。唐代初期,设秀才科,后来渐渐废去,仅作为对一般儒生的泛称。明太祖曾采取荐举的方法,举秀才数十人,反以知府为官。明、清两代,专门用来称府、州、县的学员。习惯上也称为“相公”。
状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唐代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都须投状,因此称进士科及第的第一名为状元,也叫状头。宋代以殿试首名称状元。明、清会试以后,贡士须作殿试,分三甲取士,一甲三名,第一名为状元。
榜眼科举殿试一甲第二名称榜眼。北宋初期,殿试录取的一甲第二、三名都称榜眼,意思是指榜中双眼。明、清两代专指第二名,第三名称探花。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探花科举殿试一甲第三名称探花。唐代进士曲江杏园初宴,称“探花宴”,以同榜俊秀少年进士二三人为探花使,遍游名园,探采名花,探花之名始于此,宋代又称探花郎。南宋以后,专指殿试一甲第三名。元、明、清三代沿袭不改。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解元唐代,举进士者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相沿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宋以前称解头。
会元科举制度中乡试中式为举人,举人会试中式第一名为会元。
贡生明、清时府、州、县学的生员,凡已考选升入国子监肆业的称为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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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
从制度最初创立的初衷来看,科举制度是为了选拔官员而设立的。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这样的一种选官模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任用官员的主观作用,体现出了任人唯才、唯贤,淡化了世族、门第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科举制度的利弊。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不禁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科举作为社会上入仕为官的唯一重要途径,很大程度上激发了人们的求知欲望。从制度本身上来说,科举制度创立早期考查的范围相当广阔。想要在科举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拥有渊博的知识是必须的。科举制度对及第者的优待和给予的荣誉是打动上千上万个读书人乃至社会上人们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无数个漫漫长夜中,学子们为了追寻自己中举的梦想而“头悬梁,锥刺骨”。科举制度的利弊。同时也有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些描写读书人读书时写照的传世诗句。
科举的积极作用很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体现在文化方面。首先科举制度使得中国的文化精华得到传承,这一点不难理解。作为考试内容,读书人最重要的就是学习知识,而在当时最重要的就是学习古代文化知识。一个书生没有饱读文化思想的精华所在何谈治国之道。这样一来,中国文化就延绵不绝的传承下去。其次,科举也不断发展和丰富着中国文化,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也就没有,中国古代的灿烂的文化。如诗、词、歌、赋的发展与繁荣;唐小说的兴起与发展。如此说来,科举制度对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确实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
总之科举制度的实行在古代是积极的作用是主要的。从个人角度来说:一个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进入朝廷,高榜题名,然后升官晋爵,光宗耀祖,飞黄腾达,全家富贵,一切的一切,都是依靠科举考试;从社会角度来说,开放考试,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让他们明白考科举可以是一条很好的出路。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提高社会的行政效率。
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便将使政治窒息。”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科举制度也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第一、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明太祖将源于元朝的八股文正式定为科举考试文体。这种文体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段落组成,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合共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八股文的主题须代圣人立言,即以孔子的思想去指导写文章。清朝将圣人扩大到孔门弟子及朱熹等理学家在内的圣贤,并要求以朱熹行文的语气为样式。乾隆以后,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有固定的程式,也是八联十六句,不过八股变为六股。首联如破题,次联如承题,三联如起讲,四五联如中股,六七联如后股,八联如束股。而且必须发扬孔孟和朱熹思想,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定八股的原来用意我想可能是,用固定的格式写,便于考官评分,以示“公平”。否则,各人有各人的写作风格,必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分高下的情形。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由于考八股文,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也使一些知识分子,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停滞不前。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
第二、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而且科举也是普通人出头的重要途径,因此经常会有贫士高中之后抛妻弃子的悲剧发生,相信陈世美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和责任感,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
最后,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收受贿赂,富kě dí国。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总之就科举制度的消极作用来说并不主要是制度本身的错误,制度本身来说应该承认科举是一项好的选官,选才制度。科举制度是为了先才,也是能够选出传统社会的真才并委以重任的。至于明清科举的八股文之风,加上中国传统重术不重技术,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才是导致明清以后科学技落后的真正原因。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替考、贿赂考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认为晚清科场作弊盛行说明科举制黑暗。实际上,从宋代以后基本定型的科场条规来看,作弊是人的问题,而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也不能归罪于科举,没有科举制,古代妇女也一样无权参政,这是古代社会性质所决定的。
科举在中国古代总的来说应该是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从制度的角度来说,科举制度确实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在各种场合一再称赞中国古代考试的公平性,强调考试在政府选任官员中的重要性。就制度本身而言,科举不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作,在中国历史上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如同传统文化的其他精华一样,科举制度的积极部分值得我们继承和发展。
当今中国社会与科举制度关联最大的莫过于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了。就形式上来说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也是对科举制度的一种继承。能否正确认识科举制度,不再把科举制度当作贬义来批判,对科举制度能够进行比较客观深入的研究,对于我们完善高考制度,和公务员考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篇二: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利与弊]
任何制度的合理性都是相对的,科举也不例外,今天我们看待其优劣时,不能脱离中国历史的实际,更不能疏忽其发生和发展的背景。为了能进一步地了解各种关于科举制度的评价,本文试图从历史研讨的角度动身,把对科举的各种评价分成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针对其合理性和其表现进行论述的,而另外一部分则是针对其不合理性及其表现进行阐明的。
科举简介
中国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根本制度。它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止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录,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止,整整连绵存在了1300周年。
中国科举制度的昌盛是历史的必然和一大提高,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动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原则,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殊是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替代和否认,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的接替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遇和条件。因此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科举制的利在于:开放考试,接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改变了封建社会前期豪门士族操纵朝政的局势;广大庶族地主通过科举入仕做官,给封建政权注入了生机与活力;选拔官吏从此有了文化知识程度的客观根据,有利于形成高素质的文官队伍;读书一考试—做官三者接洽,把权、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营造了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的传统和刻苦勤恳读书的气氛;增进了文学的繁华,如唐以诗赋取士,增进了唐诗繁华。
(一)首先,通过科举考试选拔文官,是中国古代在人才选拔制度方面的一个历史性跨越。在科举制度发生之前,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发展史上,先后涌现过贵族世卿世禄、察举等制度。世卿世禄制度几乎完全不考虑个人才干,而仅以血缘关系为选拔根据,因而完全被大贵族所垄断。
1、汉代履行以察举为重要内容的选官制度,以推举为主,目的在于选拔道德修养和社会声望都出类拔萃的人才。
通过察举,汉代统治者确实选拔了不少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为汉代的繁华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人才资源。但察举制度存在着所有推举制度难以克服的弊端,即被推举者的范围被局限,加上缺少具体的考核手腕,被举荐者往往可以弄虚作假,使察举制度在汉代后期成为世族门阀获得政治特权的重要工具。
2、而科举制度则向中下层知识分子开放,几乎所有士人都能报考,大大改变了世族门阀操纵朝政的局势,扩大了统治基础。不仅如此,最高统治者通过不断完美科举的各项制度,将“取士不问家世”作为科举考试宗旨,力求尽量达到“一切以程文为去留”(陆游语)的状况,为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提供了相对公平、客观的竞争环境。
士人能否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理想,症结在于能否在科场中写出高程度的文章。这样,世袭制、推举制中的人为因素,都被科场规制剔除,文章表达能力成为决议士人前途的重要因素,这对极不平等的传统社会而言,是一个历史性跨越。
(二)使选士与育士结合在一起。
科举制的涌现,把选士制和育士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成为实行儒家“学而优则仕”原则的道路。科举制通过必定的考试内容、方法来取士,这就要求参加科举的人具有必定的文化修养,特殊是要会它所要考的内容。这就促使人们努力学习各种文化知识,特殊是儒家经典。因而,在实际上就刺激了学校教育的发展和繁华,并且形成了“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的社会风尚。而统一的科举内容必然会使教育内容和教材的统一,这就有利于大范围地普及教育。教育的发展必然会培养大量的人才,这我们可以从历史的痕迹中看得出来。其中彪炳史册的人才有寇准、晏殊、范仲淹、韩琦、富弼、包拯、司马光、欧阳修、文彦博、王安石、苏轼、苏辙、苏颂、宋祁、曾巩、柳永、黄庭坚、秦观、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颐、沈括、李纲、朱熹、陆九渊、范成大、文天祥等等,他们当中既科学家,又有文学家和政治家。这是科举制度具有选拔人才功能的最有力的明证。
(三)科举制度在其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展示了一些根本的原则。它们对当时和现在都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例如,①平等原则。不论出身家世,人人可以自由报名考试,一经考中,立即授予资历并取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尽管很大程度上仍然保存必定的阴萌制)正是由于这个原则实现了当时社会的纵向流动。②公开的原则。通过层层选拔,试卷密封,考试人员隔离回避,使选拔过程化、标准化、公开化,这在必定程度堵塞舞弊行动的发生。可见,我们现在考试也采用了当时的一些先进的有借鉴意义的办法。③公平原则,也叫择优原则。考试成果张榜颁布,择优选取(尽管统治者主观决议作用占了很大的比重)等等。这些原则都是中国科举制度的巨大的历史遗产。科举制度的一系列近于近现代社会价值取向的精华部分,为世界考试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世界考试制度之源。
但科举考试内容到明代以八股文为主,即"八股取仕"。它逐渐成为僵化模式,特殊是到晚清时成为严重束缚知识分子的桎梏,暴露出种种弊端。对它消极性评价重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明清履行八股取士,从内容到情势严重束缚应考者,使许多知识分子不讲求实际学问,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八股取士所带来的脱离实际的学风,对学术文化的发展发生了极为消极的影响;清末科举制度严重阻碍了科学文化的发展,是导致近代中国自然科学落伍的重要原因之一;科举制度不利于知识创新,更不利于创新人才的培育。
(一)科举制度的社会导向功能,使知识分子阶层全部精力投入到科举上,即使穷得要饭也不肯改行做点对自己,对社会有益的其它事。<儒林外史>里的周进、范进等,考到头发都白了也中不了,最后考中,乐极生悲,这不可以说不是一个悲哀。象他们俩这样的人在当时不是少数,千百年来,中国知识分子就在科举考试的大海中消磨挣扎,造成众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迂腐的读书人。他们脑子里想的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种东西。从整体上说,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知识”构造是畸形的。
(二)国家只器重科举取士,而忽略学校教育。学校成为科举考试的预备机构,一切都围绕着科举考试来进行,学校失去了相对的独立地位和作用,完全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学校生徒离散,校舍陈旧,学业荒芜,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科举制对学校教育的发展发生了不良的冲击作用。
(三)科举内容以与政治亲密相关的史学,文学为主,使中国文化偏颇于文、史,因而,不仅自然科学的发展迟缓,就连音乐、美术、舞蹈、戏剧、雕塑艺术的发展也受到了必定的局限。后来成为中国落伍于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科举制度有很强的诱骗性。尽管科举制有一套完备的考试制度,表面看来似乎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但其实在当时的社会里,统治者或者说评分者的主观性往往影响了考试的公平性。很多人为了通过考试,往往串通考官,考官或受贿赂或迫于各种压力,考前就有了录取名单,这其实也反映了科举制度也并非是那么公平的,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漏洞,这就导致了出身寒门的广大知识分子消费他们一生的时间在考取科举上而没有任何的收获,造成了社会人才的极大糟蹋。
(五)科举束缚思想,败坏学风。科举考试的内容局限于儒家的几部经典著作以及华丽的诗赋,考试的方法迫使人以死记硬背为主。学校的教育部署又是围绕着科举制进行的,成果便导致了学校教育中重文、史,轻实学;重记诵而不求义理,形成了教条主义,情势主义的学习风尚。虽然历史上也不缺少改革不合理的科举内容的这种做法,但最终由于反对派的势力太过强大而以失败 告终。种种的这种原因导致了我们的广大知识分子终日埋头苦读,不重视研讨现实问题和自然科学,器重课本知识歧视实践活动,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窒息了思想的活力,形成了重威信轻创新,重继承轻发展的思维方式和依靠性强而独立性弱的性情特点。另外,由于科举取士的名额太少,竞争又太激烈,不少人竟不择手腕地通关节、走后门,甚至出卖自己地人格、良知,败坏社会风尚。
心得体会
科举制度有弊也有利,它的存在与否要看当时它的哪一方面作用占重要地位,它的发生是必然的,是符合当时社会和统治者的需要的,在那个时候,它的积极性就大于消极性。但是它的灭亡也是必然的,因为社会已经缉捕了,它不再需要这样越来越多弊端的科举制度了,它呼唤另外一种更先进的制度出来,所以科举制度自然要退出历史的舞台。虽然科举制度的废止至今也已经有100年了,但是我们不可以否认他曾经作出的贡献,也不要疏忽它留下来的宝贵遗产。反而,我们更应当加以利用,为我们的当今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三:科举制利弊得失再检讨]
在科举制兴起之前,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为“察举制”。所谓“察举”,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考察、举荐。“察”是从上至下,是领导考察;“举”是从下到上,是群众推荐。这一制度形成的准确时间不太清楚,至少在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就曾下诏求贤,要求各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之先河。至汉文帝,察举制度体制化,成为汉王朝选拔官员的一项正式制度,不断由各郡国向中央荐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此为统治阶级提供新鲜力量。
稍后,在汉武帝的主持下,察举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是规定以儒术作为取士的标准;二是规定察举的内容应该包括德行、学问、法令和谋略4个方面;三是将察举分为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常科,每年进行。科目有孝廉、秀才。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上6百石以下的官员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他们提名之后由郡国每年向中央推荐,其出路一般是到中央政府任郎官。孝廉的名额有限制,东汉和帝时规定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每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人的郡国3年举一人。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所谓诏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特科,人数不限、时间不定。
无论岁举还是诏举,这些被选中的贤良文学到了中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考试程序才能获得任命。考试的办法主要有对策和射策两种。对策就是命题作文,射策就是抽签考试。凡属诏举上来的人士,一般由天子直接面试,大多问些皇上当时最关心的事情。
应该承认,领导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察举制,在实行的几百年中也为两汉王朝选拔了大量有用人才,只是随着政治腐败日趋严重,察举不实的现象时有发生,至东汉晚期,察举制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这一制度才逐步失去其创设之初的功能。
为纠正两汉察举制度的缺陷,曹魏政权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按照这一制度,中央政府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评定本地士人,按其才德声望划分为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然后根据士人的品级,向吏部推荐出仕人选,士人德才有变,“中正”有权升降其品级。
“九品中正制”的意义是将士人评议品级的权力由豪门名士之手收归中央,这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东汉以来豪门名士操纵察举的局面,从而使人才的选拔相对来说更加公平和公正。
但是到了南北朝,由于门阀大族势力重新抬头,“九品中正制”遭到严重破坏,负责人才选拔的官吏利用其掌控的考核权力,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任意品评,败坏吏治,天下汹汹,但争品位,不闻推让,最后结果就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晋书·刘毅传>)。九品中正成了九品不中不正,所有上品皆为世家大族,而寒门弟子即便怀抱真才实学,也只能屈居下品。
鉴于“九品中正制”既压抑了大批寒士的进取之途,又妨碍了皇权专制的强化,因而当隋朝建国不久,即废除中正,另设“州都”负责举荐人才,但不再给士人划分品级,只需参照“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两科进行考察,分别荐进。炀帝即位后,又于大业三年(607)令各级文武举荐人才,共分10科: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又二年,诏诸州荐人分为4科: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显然,隋朝的选官办法是两汉察举制的沿袭与改良,依然无法解决人才选拔中的客观标准问题。
继隋而立的唐朝在开国后便调整官吏选拔制度,正式建立科举考试制度。唐高祖武德四年(621)令诸州进行人才选拔考试,报名资格是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资格认定后由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其合格者,由各州每年10月向中央推荐,谓之举进士,经考试合格者,皆称进士。这就将进士作为一个重要的科目规定下来,并第一次明确每年10月到中央考试,明确州县地方考试只是预试,相当于后来的乡试,只有到中央的正式考试,才是国家大考。第二年,唐中央政府明确士人自愿报名,投牒自应,而不必再经过任何官府或官吏的举荐,这样便使下层寒士真正获得了进入统治阶层的机会。在唐朝,这种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举行的考试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50多种,这就叫作“分别科目”进行考试和选拔。又由于这些参加考试的士子由各地政府举送而来,所以科举两字的准确含义就是“分别科目,举送人才”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在唐朝最初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这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儒家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儒家经典和唐朝的官方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死记硬背比较容易,文学才能毕竟需要某种天赋,所以重诗赋的进士科比较难,而以儒家义理为主的明经科则相对容易。
科举制虽然在唐朝建立了,但这个制度的完善与定型并对中国政治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还是到了北宋时期。北宋熙宁年间,宋神宗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科举制度的改革首当其冲。其内容主要有:1、合并唐朝科举制中复杂的科目,只设进士一科。2、废除考试中的诗赋、帖经、墨义等形式,专以经义、论、策取士。3、殿试仅试策一道,且不得少于一千字。4、取士必须由学校逐次升等,最后参加中央组织的统一考试。这种办法也在明清确定下来,形成童生、生员(即秀才)、举人、进士4个固定的等级,重要的3个考试分别是州试、省试和殿试。州试由各地方举行,通过的举人进京参加由礼部在贡院举行的3天省试。殿试则由皇上亲自主持,在宫内举行。凡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再需要经吏部选试。
宋朝确立的科举制度在金元时期受到破坏,到了明朝全面恢复北宋比较严格的科举取士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有所发展与调整。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都必须通过科举途径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科举考试成了官僚体制的重要构成。
1644年清兵入关,两年后,清政府举行首次科举考试,大体照搬明朝成例,在清一代基本上没有多大变化,其形式与内容差不多完全承袭明王朝。
后来人总是说科举制度抑制人才的成长,殊不知,在没有其他更好选拔方式的历史条件下,严格的考试制度可能是最好的选拔制度。而科举大概就属于这样的制度。
按照科举制的一般原则,它具有这样几个基本特点或意义:
一是投牒自应,读书人不论出身、地位、财产状况,均可自行报名参加考试,不必再经过官吏的举荐。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朝为田中郎,暮登天子堂”、“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大概是绝对公平的考试制度下一切读书人的追求。这个制度之所以被日本、越南、韩国长期采纳,被18世纪欧洲启蒙思想家看重,其实就是它的“三公”原则。英国在19世纪中期开始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法以及由此而确定的文官制度,显然是对科举制的“制度移植”。
二是科举考试定期进行,不必再等候专门下诏才能举行。这有利于考试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命题官总在琢磨着命题,考生们总在潜心准备,一切都在有序的进行,一切结果都是可预知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三是考试格外严格,录取与否完全取决于考场文章的优劣,这便有效排除了世袭贵族作为一个阶级的存在,从而促成社会阶层的良性流动,保证了统治阶层的新鲜、活力与动力。严格的考场纪律和严厉的作弊惩处机制,保证了这项制度的公平公正与公开。据统计,明清两朝的进士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读过书但并没有做过官的人,是典型的“寒门”出身。
四是作为一个稳定的人才选拔制度,科举制在其存在的1300多年中,为中国社会选拔了大量人才。据不完全统计,历代进士接近10万人,举人、秀才数以百万。这些人当然并不都是精英和杰出人士,但他们在一层又一层的选拔中能够过五关、斩六将,破门而出,也并非等闲之辈。宋明以来的名臣能相、国之栋梁,除极个别特例,基本上都是进士出身。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是:不是进士入不了翰林,不是翰林入不了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吏的必由之路。
五是科举制对知识普及和民间读书风气的养成,起到了很大的推进和示范作用。功名利禄的引诱,光宗耀祖的期待,有时或许可以说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但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鞭策、一种动力。因此从客观效果上说,科举入仕的风尚提升了民间社会的境界,净化了民间社会的风气,基层读书人虽然难免有着浑身的酸腐味,但正是这种酸腐味加大了民间社会的书香气。
当然,科举作为一种制度,在最充满活力的时候也潜伏着深刻的危机。王安石废除科举考试中的诗赋等科目,改以经义取士,原本是认为唐代诗赋取士,华而不实,于是并多科为一科,一律改试经义。王安石的改革有其进步意义,更没有使之教条化的企图。然而法久必弊,王安石以经义策士的做法到了元代逐步僵化。至明初,或许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的要求,总之,洪武年间诏开科举时,又对制度、文体提出明确要求。
洪武年间的科举考试文体虽然有要求,但并不明确,到了成化年间,经王鏊、谢迁等人提倡,逐渐形成比较严格的程式,科举考试日趋教条化,成为“八股”。所谓“八股”,通俗的说法类似于今日中学作文教育中的分段,即每篇文章均按照一定格式、字数,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8个部分组成:
破题规定用两句话点明题义,即将题目之义破开。其实用今天的话来解释,就是点题。也就是说,在开篇就必须用简略的文字点明题意,让读者知道你这篇文章要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且规定点明题意只能用两句话,这两句话是概括题意、解释题意,但不能直说题意,要留有悬念。破题是八股文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破题好坏直接影响后面的表达。有一篇题为<子曰>的八股文,其破题的两句话是:“匹夫而为天下法,一言而为天下师”。前一句破“子”字,后一句破“曰”字。这是比较标准的破题。
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说明紧要之点,是对主题的进一步补充,具有“导语”的功能,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三句、五句皆可。
起讲为议论的开始,首二字多用“意谓”、“若曰”、“以为”、“且夫”、“常思”为开端引出下文,以圣贤口气开始议论,比较深入说明文章的用意所在,但最多不能超过10句。
入手为起讲后入手处。这些是八股的前半部分。
接着的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四大部分才是八股文的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每股又都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所以又称起二比、中二比、后二大比、末二小比。有的研究者说或称提比、小比、中比、后比;或说是提比、中比、后比、束比。比者,对也,是全篇正式的议论。这样,四股当中,每股都有两段比偶文字,句子的长短、字词的繁简,都要相对,合计共八股,所以称为八股文。换句话说,在这四段文字中,要求尽量使用排比句,要讲究词性相对、平仄相对。由此不难想象,一句诗找出可对之句,似乎并不太难,难的是这长篇大论都要讲究排比,讲究词性,讲究平仄,讲究韵律,这确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八股文是融经义、策论、诗赋为一体的考试格式,所讲究的就是文辞。
明朝规定科举考试中的四书义不得少于200字,多则不限。到了清乾隆年间,规定每篇文章不得超过700字。批评者总是以为八股文不仅体制僵硬,而且要代圣贤立言,于是八股文大都是一些半通不通的文字,毫无文采和气势可言。清初学者徐大椿的<道情>在描写八股文的害处时说:
读书人,最不济,背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便作了欺人技。两句破题,三句承题,摇头摆尾,便道是圣门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皇帝?案头放高头讲章,店里买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唏嘘!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辜负光阴,白白昏迷一世。就叫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
这个批评对于八股末流可谓切中时弊。因为随着科举制度日趋规范,命题自然越来越有规律可寻,于是一些不良补习老师不是要求士子认真读书,结合实际充分理解儒家经典微言大义,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聪明猜题、押题,结果正如顾炎武所批评的那样:士子连儒家经典都不要读了,只记其可以出题之篇及几十篇范文而已。(<日知录·拟题>)这与现在高考中语文复习特别是作文复习的弊病有很大相似性。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八股取士束缚了人们的灵性和创造性。
八股文后来的弊病当然不是制度创设者的原初本意,这个制度的设立主要的还是出于考试规范化、客观化等一系列公平公正性问题的考虑,因为只有在规定的字数内、时间单位内,才能考察各位考生的差异。这就像体育竞赛一样,所有竞赛者必须遵循同一规则,没有例外。而且作文的评估从来都是阅读者主观色彩最浓的一科,如果不对文章结构进行细密解析,阅卷者势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以这个制度的创设犹如苏轼所说的那样,“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书吴道子画后>)即要求所有试子在一定规则限制下,从事创新,一决胜负,衡量优劣。而这个“一定规则”,就是设定文章的特定章法、规则、结构、引证、论据、材料以及理论深度、文采等要素。如果作者不能紧扣题目,下笔千言,离题万里,那当然也不能得分,所以那些补习老师就不断总结经验,终于归纳出能够紧扣题目、讲究文章气势、结构,而又能进行个性表达、张扬个性的办法。
在八股取士的几百年中,当然是鱼龙混杂,即便是那些所谓状元,也不是个个都是优秀人才,就像现在的高考一样,我们不能因为高考选出来的并不都是优秀人才而将高考废弃,因为这种相对说来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制度,所选出来的毕竟优秀者居多。翻看明清进士题名录,就可以深切理解这个制度的利弊得失。
鸦片战争后,中国人逐渐感到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于是他们开始了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艰难旅程。魏源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强调应将中国传统学问从文史经义扩大到科学技术。此后不久,冯桂芬更明确提出改变科举取士的方法与内容,严厉指责八股取士使“聪明智巧之士穷老尽气,销磨于时文、试帖、楷法无用之事”。这便将吴敬梓<儒林外史>、曹雪芹<红楼梦>以及蒲松龄<聊斋志异>等文学作品对科举制的讥讽更加理论化、理性化,终于敲响了科举制的丧钟。
伴随着此后一连串战争失败后的割地赔款,尤其是甲午战争后,许多有识之士更感到单单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并不能从根本上有助于改变中国的处境,他们特别指责科举制度贻害人才,试图以改革乃至废除科举制作为中国进步的首要或先决条件。严复在1895年发表的<救亡决论>中强调,甲午后天下之理最明而势所必至者,就是中国不变法则必亡。但是中国变法将从何处入手?严复的答复很简单,就一句话,曰莫亟于废八股。他指出,不是说八股损害了中国,而是说八股取士的结果是中国无有用之才。他根据个人体验,归纳八股取士的弊病有三:其一害曰锢智慧;其二害曰坏心术;其三害曰滋游手。有了这三大害中的一害,不亡国灭种是不可能的,何况中国现在是三害兼有。
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所存在的弊端,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也不是一点都不知道,经过几十年的议论,这一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再明显不过了,但究竟应该怎样改革,是否可能一下子废除,在清廷最高决策层那里似乎很难下决心,因为这毕竟牵涉到无数青年才俊的出路,必须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方案。所以,光绪帝在1898年6月11日宣布明定国是诏时,一是明确宣布创立京师大学堂,作为新知识教育的基地以及将来青年知识分子获取功名的培养基地,似乎期待以新学堂的创办去取代旧的教育体制;二是将以八股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的弊端大体指出,但对是否废除科举、怎样改革科举考试,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看法,似乎依然期待能够寻求一个最佳的妥善方案。
清政府在涉及到无数青年才俊前途的考试制度方面的改革取谨慎态度无疑是对的,以先立后破的方式着手创建京师大学堂和各地新式学堂,以便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过渡期的缓冲地,无疑也是政府应该采取的审慎态度。然而,清政府对科举考试制度模棱两可的暧昧态度,终于激起了主张变法维新的年轻一代知识分子的极端不满。6月16日,康有为利用面见光绪帝的机会,当面指陈八股科举考试制度的危害:
学八股者,不读秦汉以后之书,更不考地球各国之事,然可以通籍,累至大官。今群臣济济,然无以应事变者,皆由八股致大位之故。故台湾、辽东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二万万之款,不赔于朝廷而赔于八股;胶州、旅大、威海、广州湾之割,不割于朝廷而割于八股。
这就将中国之所以衰败的根本原因归罪于八股取士制度,这当然符合新知识分子群体的一般认识。
康有为的建议获得了光绪帝的认同,光绪帝也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最大的不同在于各自的教育制度,西方人所学为有用的实学,而中国人所学则基本上是没有用的东西。这些没有用的东西当然是指以八股取士为主要内容的科举考试制度。
6月23日,光绪帝宣布废除八股取士制度,要求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不要再使用<四书>进行命题,而一律改试策论。同时又宣布这一改革并不从今年开始,而是三年之后正式施行,至于如何分场、命题、考试等一切详细章程,还可以再讨论,然后由相关主管机关制定公布。
在光绪帝指示下,湖广总督张之洞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稍后联名呈递<妥议科举新章折>,就废八股之后如何改进科举制度,如何保障青年知识分子的权益提供了全面的方案,比较务实地解决了废八股、改科举过程中所涌现出来的矛盾。这个方案依然坚持儒家伦理中的道德精义不可废除的原则,所谓“中学为体”就是要坚守住儒家伦理,坚守住历代帝王经天纬地之大政,至于八股的弊病,已为天下所共知,自当改革。但由于科举体制为天下学术之所系,国家治本之所关,所以任何改革都当慎之又慎,妥议方案。他们认为,八股科举考试的弊病可以从5个方面进行讨论,也就是说所谓改革也只是局限于这样5个方面:一是正名。将多年来沿袭的所谓八股考试正名为四书义、五经义,以示复古,其格式大略如讲义、经论、经说;二是定题。四书义出四书原文,五经义出五经原文,或全章,或数章,或全节,或数节,或一句,或数句均可,不得删改增减一字,亦不得用其义而改其词;三是正体。所有考试文章,以朴实说理,明白晓畅为贵,不得涂泽浮艳,作骈俪体,亦不得钩章棘句,作怪涩体;四是徵实。所有考试的作文准其征引历史事实进行陈说,博采群书,详加论证,应当鼓励,但不得违背经旨,更不得以无所顾忌的时文混入其中;五是闲邪。若周秦诸子之谬论,释老二子之妄谈,异域之方言,报章之琐语,凡一切离经叛道之言论,都必须严加屏黜,不准阑入。
果能做到这样5个方面,张之洞、陈宝箴相信,所谓八股考试的格式虽然有所改变,但考试衡文的宗旨与要求,仍与清真雅正之圣训相符,这样自然也不会引起考生们的反对,因为毕竟没有从根本上废弃他们赖以发展的道路。如此看来,张之洞、陈宝箴“妥议”的改革方案,实际上只是稍微改变了八股取士的面目,并没有如康有为等人所要求的那样,从根本废弃八股取士的制度而改策论。但是,张、陈方案的好处是逐渐变革,是在保留旧的考试形式的前提下逐步变化其内容,这样自然比较容易被那些生员们所接受,因而引起社会动荡的可能性也就小很多。
至于考试的形式,张之洞、陈宝箴的方案仍主张三场定案,但对三场考试的内容与形式略有调整。根据他们的设计,大抵第一场的宗旨在于选出那些博学之士,第二场于博学中求通才,第三场于通才中求纯正。先博后约,先粗后精,这样所选拔的人才既无迂暗庸陋之才,亦无偏颇狂妄之弊。三场考试各有重点,前两场以中西经济时务之学为主,后一场侧重于考察这些生员对儒家伦理精义的认识与理解,范围限定在四书义、五经义。至于录取的顺序,他们建议不必等待三场考试全部结束,而是从第一场开始就进行淘汰,分场发榜,下第者先归,这样三场下来,考生越来越少,“寒士无候榜久羁之苦,誊录无卷多错误之弊,主司无竭蹶草率之虞”。一举三善,人才必多。
至于三场考试之后的殿试,张之洞、陈宝箴认为不仅不应废除,而且应该加强,应该加以改进。殿试的宗旨是由皇帝亲自考察人才,登进贤良,自宜求得正谊明道如董仲舒、直言極谏如刘蒉者而用之,所以断不宜继续以小楷优劣决定去取。实际上所有经过殿试的考生都将被授予相应的官职,他们日后的主要工作是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所以那些文艺小楷之类的内容无论如何都不应该在殿试中再出现,而应该以他们的政治见识、实际能力为依据,授予相应的官职,从而鼓励他们汲汲讲求强国御敌之方,以切于任官修政之急务。
当然,词章书法,润色鸿业,也是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才,自亦不可尽废。不过,朝廷如果确实需要此类人才时,自可颁布特旨,偶一为之,不必列为常例,略如过去南书房等招考故事。
应该承认,张之洞、陈宝箴的设计在默认八股取士制度必须改革的前提下,对旧的考试制度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这主要体现在内容上,至于形式,这个方案尽量不做大的调整,以免引起激烈的反弹,造成无谓的争论。所以这个方案,既迎合了新的潮流,又充分照顾了数百年来所形成的旧习惯,是一个新旧两宜的折衷选择。7月19日,清政府以这个方案为蓝本颁布废八股后的新科举方案。至此,由康有为等人所鼓吹的废八股运动,终于由张之洞等“稳健改革家”的“稳健方案”得到落实。
张之洞等人的稳妥方案只是暂时平息了新旧冲突,实际上随着新知识的传播,科举制本身就面临着深刻的生存危机。特别是1901年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后,各地新教育风起云扬、热火朝天,更重要的是,价值观念的转变和社会对新知识需求的加大,极大地压缩了科举生源。至1904年,清政府颁布<学堂章程>,这样一来,科举制虽然继续存在,但已不是青年学子的进身之阶,青年学子纷纷进入洋学堂或直接出国留学,科举制的存在已经意义不大。1905年9月,清政府肇准袁世凯、张之洞立停科举的奏请,宣布自第二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中国的科举考试制度经历了1300多年的风风雨雨,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寿终正寝。
一百年后回观科举制度的利弊得失,我们不能因为科举制到了近代的不适应而彻底否定其历史上的贡献。事实上,在中国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为中国文化发展与繁荣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一切学问家,至少在隋朝之后,差不多都是通过科举制度而获得功名,跻身于上层社会,并由此获得作出相应贡献的活动基础。他们有的虽然出身清寒,但由于勤奋苦学,终于凭借自己的真才实学从下层知识分子阶层脱颖而出,成为一代名臣或学者大师。显然,科举制度尽管存在相当多的负面作用,但它毕竟是中国传统社会制造社会精英的一个重要的基地。像北宋的吕蒙正、寇准,以及范仲淹、欧阳修等,他们在参加科考前或默默无闻,或出身清贫,但他们都是通过科考而获得金榜题名,然后再为社会作出名臣贤相贡献的。
同时,由于科举制度是将权力、财富、地位与学识结合起来,这就必然造成中国人极端重视教育、重视知识,鼓励人们头悬梁、锥刺骨式的刻苦求学精神。结果也必然促进中国文化的昌盛与繁荣。第一个进入中国本土的传教士利玛窦将中国社会看作是一个“文凭社会”;丁肇中以为“中国从来就是一个考试社会”,所以中国留学生在美国当然应该成绩普遍优秀。因此可以说,中国科举制度的一个最大优点,是促成了中华民族整体性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尊重一切有学问的人的风气。也正是在科举制度下,使官吏的选拔有了一个文化知识水平的衡量标准,从而在中国建立起世界上最早也是最完善的文官体系。这便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贵族政治、武人政治和宗教政治所可能带给中国社会的弊病,实际也为中国社会从中世纪走向近代提供了政治制度层面的支持,因为文官政治是近代社会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原则。文官选拔促成的考试制度,是中国文化对人类文明的一大贡献。
科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超阶级的绝对公平,就是说科举制的最大功能是使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管理阶层的成员不停的流动,即使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只要他具有相当的物质基础而向心于学问,都可通过科举考试而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一经考取便无可争议地进入统治阶层,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因此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科举制度的公正性,为了防范贵族官僚攫取更大的权利,都格外注意打击那些科场舞弊的行为。可以说科举制度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可能采取的最公正的一种人才选拔方式,它确实扩展了国家吸引人才的社会空间,使社会上下层在和平与合法的状态中保持经常地不间断的对流,不仅缓和了阶级矛盾,使相当一部分具有异端思想品格的下层民众看到了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除了造反外,尚有和平与合法的手段可以获得。北宋王朝鉴于唐朝落第士子王仙芝、黄巢之乱的教训,对那些即便落第不举的士子也格外注意尊重,制定了优待多次落第者的“特奏名”法,从太祖开始,凡举人多次(真宗时定为5次)应试落第者,礼部即特奏其名,赐予所考科目的出身。此后士子潦倒不第者,均愿再接再励,反复应试,以求获得一个出身,“是故乱不起于中国,而起于夷狄”。
通过科举考试而跻身统治阶层的下层出身者,他们对民间疾苦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便自然为统治阶级不断输入新的血液,保障了国家机器的相对活力与效率。它在政治层面的意义,便是造成了一个脱离狭隘的地域、家族利益,脱离武装势力集团的知识分子阶层。而这个阶层之所以能够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主要是凭借考试的权威性与公平性,而考试的权威性和公平性又主要是通过皇权得到保证,因此当他们进入统治集团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便竭力维护中央政权的利益,将中央政权的利益视为自己的利益,从而在客观上有助于中国社会的进步与发展。
用今天的眼光看,科举制的问题一是容易造成“官本位”的社会心态。知识阶层是社会文化的代表,然而科举制度却垄断了这个阶层的几乎全部精力。行政权力至上,这就决定了富依赖贵、财依赖权,否则财富便没有保障。地主富商要想继续发财或逃避破产,主要依靠政治手段而非经济手段,于是在中国传统社会所有富裕之家几乎无不谋求科举仕进,至少也要培养出一个能与当地官府打交道的秀才,从而维护自己家族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宋真宗的那篇有名的<劝学文>宣称“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便真实地道出了科举制下读书人的实际目的。于是整个中国传统社会虽然人们都在追求知识,但这种追求说到底都是为了仕,为了当官,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学而优则仕”。只有仕才能保障自己的富贵和享受。所谓“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云云,也是说的这个意思。这一方面造成了整个社会的官本位的社会心态,另一方面也实在是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无数青年长时期将精力消耗在科举考试的准备上,结果却如冯桂芬所指出的那样,他们将应举作为自己的毕生事业,出入科场、头白身衰仍锲而不舍,还年复一年地为“今科虽失,而来科可得,一科复一科,转瞬之间其人已老”。(<校邠庐抗议·改科举议>)人人都期待跻身于统治阶层,但最终能够实现理想的毕竟是少数。
科举制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导致中国人知识结构的畸形,这个问题越到近代越突出。在科举制下,中国知识分子为了应付考试,必然将全部精力都用在科举所要求的知识内容上,结果造成一代又一代知识分子在科举考试的牢笼中挣扎,眼不离四书五经,终日所学只是做官应举的学问,而对于那些真正对国计民生有用的真知识,却不屑一顾。中国古代自然科学落后不必说,即便是那些实用工艺技术虽然还算发达,但却一直是那些非知识分子出身的匠人所为,而被正统知识分子视为“奇技淫巧”。科举制下知识分子满脑子都是官方所允许的那些东西,始终只善于考试而不善于自由地创造性的思维。
[篇四:古代科举制度利弊]
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和公务员考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一项好的制度若能长久永远好下去?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人士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重视人文科学轻自然科学的传统。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许多论者把科场上的作弊如挟带,一直紧紧伴随着中华文明史,承题:科举什么是科举制度。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由于科举制度及第者享有丰富的优待的荣誉,富kě dí国,科举一度成为一个“贬义”的词语。第一,科举制度是为了选拔官员而设立的。妇女被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实际上,世人对于科举制度众说纷纭,高榜题名,科举不愧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作,也使一些知识分子,用固定的格式写。他借着乾隆皇帝对他的宠爱而一手遮天,减少了任用官员的主观作用。第二、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下,压抑了那些本来不擅长科举科目的人的思想、糊名。清朝乾隆年间的大贪官和绅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必出现“仁者见仁。而且就多次利用科举考试的题目为饵收取考生贿赂的钱财,体现出了任人唯才,但是科举毕竟给了它这样一块生存的土壤。试帖诗与八股文一样,智者见智”,“科举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整整延续了1300年,三联如起讲。按照钱穆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研究,不过八股变为六股合理的看待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利弊摘要,后股。就是现在的高考也会有作弊现象,四五联如中股。
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中国文化就延绵不绝的传承下去。一个书生没有饱读文化思想的精华所在何谈治国之道,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也是八联十六句,科举制度确实是中国古代的伟大发明。否则,没有科举制,所以叫做八股文。这虽然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当事人的思想价值观、赋的发展与繁荣,入手。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如果没有科举制度也就没有。关键词,学子们为了追寻自己中举的梦想而“头悬梁,对科举制度进行比较合理的评价、歌,拥有渊博的知识是必须的,相信陈世美的丑名是无人不知晓了。这就不利于国家建设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良好制度,光宗耀祖。但是后来却成了统治者控制思想的工具,合共八股,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科举作为社会上入仕为官的唯一重要途径,然后经过分科考试,后四个段落中均有两股对仗的文字。
最后,次联如承题。正因为如此,起股,六七联如后股,一切的一切,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吸收了不少寒士进入政权。甚至产生像孔乙己那样的科举牺牲者,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不可任意抒发自己的感想;唐小说的兴起与发展,评价不一,试帖诗成为科举考试的重要项目。科举制度的积极影响从制度最初创立的初衷来看,便将使政治窒息。从制度的角度来说。在无数个漫漫长夜中。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各朝又有复试。首联如破题,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科举在中国古代总的来说应该是积极作用大于消极作用,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并且官官相护,如同传统文化的其他精华一样。其次。更多的时候持的是否定的观点,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发布上谕停罢科举止。作为考试内容,不再把科举制度当作贬义来批判,从隋王朝开科取士。有益于扩大和巩固封建统治的政治基础:一个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想要进入朝廷,作弊是人的问题、通关节等说成是科举制的弊端,科举制度对于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确实有着不可轻视的作用。乾隆以后;从社会角度来说,结束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
[篇五:清代小说中所反映的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极为重要的选官制度。其主要内容是:人们通过自愿报名,或者经过一定的学习,可以参加不同科目和不同级别的考试,再由主管机构根据各人的考试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分别委以不同层次的官职。自隋文帝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建立,到清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举行的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为止,沿行将近一千四百年,其间几乎不曾断绝,它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因此,了解这一制度的发展史,对于了解封建社会中后期的官吏构成、当时的社会时尚、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等诸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从清代小说中描述的有关科举制度的情况,分析科举制度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利弊。
下面我从它产生的背景、发展历史、名目、方法、利弊等方面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科举制度产生的背景
任何一个社会的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有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和目的,科举选官制度之所以出现于隋唐时期也有其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全国性的统一局面为其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政治环境。自东汉以来,中国曾长期处于军阀混战、豪强割据的分裂状态之中。这一混乱的历史时期无论从分裂的地理环境、政治环境,还是从衰败的经济条件以及人人自危的社会心理来看,都不可能为象科举制度这样广揽人才的制度创造机会和条件。而隋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之间虽然也有王朝间的更替,也有较大的动乱,但每一王朝都有较长的较稳定的统治时期,这为科举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必要的政治环境,因而才使得科举选官自隋之后成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2、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结构的变化为其产生及确立奠定了必要的阶级基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长期混乱和动荡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大大地削弱了世族大地主的实力,中小地主的地位逐渐上升,开始与世族大地主在政治上并驾齐驱,并逐渐占据了优势。这一优势表现在选官制度上,就是以推荐为主的选举官吏制度逐渐被以考试获取官职的科举选官制度所代替。因为后者与前者相比,更多强调的是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其出身、门第。
3、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科举制度应运而生。自春秋以来,中国封建社会逐步摆脱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种种影响,至隋唐时期进入成熟时期。其标志是:统治阶级的队伍日渐扩大;政治机构不断扩充,分工越来越细;赋税制度逐渐整齐划一;各项必要的政治制度相继建立,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统治体系。科举选官制度正是在这样一个时期,为满足封建统治对各种官吏的需要,为适应中小地主阶级政治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而逐步确立起来的。
二、科举制度的发展历史
科举选官制度历经隋、唐、五代十国、宋、辽、金、元、明、清,其间虽曾有过中落偃伏,但基本上一直沿用不废。特别在唐、宋、明、清,更是高峰迭起,愈趋完备。在这四大王朝所经历的不同历史时期中,科举制度也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即唐、宋、明清三个阶段。
五代十国、辽、金、元时期,或者基本上沿用前代,或者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都没有代表性,研究的价值不高。
而明清则是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科目基本上只有一科,用以划分等级的是不同级别的科举考试。而考试内容,以及与考试相关的事务都有严格的规定。除授官职也有了严格的制度,科举成为人们入仕的唯一途径。总之,明清时期的科举选官制度已经是全面的系统的选官制度了,并且与封建社会的经济制度、其他的政治制度完全融合成为一个整体了。
三、科举制度的名目
科举的名目很多,但基本上可分为三类:常科、制科、武科。
1、常科。也称常举、贡举,即每年按时举行的分科考试。
常科的名目以隋唐为最多,而且时增时减,前后总计不少于三四十种。常见的名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童子等科,其中以明经、进士两科最为重要。各科考试的内容、录取的人数各不相同,考试后所授的官职也不尽相同。
2、制科。意思是指皇帝下诏召集一些知名人士而举行的临时性考试。
唐代制科的名目繁多,“多至八十有六”,其中以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军谋宏远堪任将帅等名目最为著名。宋代的制科名目更多,而且地位也比唐时要高些,但却常常中断,甚至被废除过。(后期其地位日渐衰落)。明清时没有制科或者很少,其作用也已淡化。
3、武举。其始创于唐武则天时,开了后世的先河,各朝代几乎都有武举科,考试也基本上以骑、射、弓、马、武术为主,有时还有策论等文字考试。武举考试中者基本上进入军队担任职务,高低则由考试成绩的好坏决定。
四、科举选官的方法
科举考试制度自隋唐延续至清,其间有很大的变化。就考生的成分来说,一般都要求本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家人奉公守法。一般都要求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或考试,如有违反,则予以除名等惩处。考生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在学校学习的学生;二是未在学校学习的普通百姓,在户籍所在地区报名后参加各级考试,直至取得最高级别的考试资格。
就考试的程序来说,各个朝代都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大类别,国家级的为最高级别,地方级的一般又分省、县两级(所以有连中三元之说),顺序都是从低级到高级。而且每个级别的考试都有复试,以确保公正和不遗漏人才。
为了确保科举选官制度的实施,各朝都先后制定了许多的规则,内容涉及到科举制度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对所有参与其事的人员的条件、功过等等都有明确的优惠、限制以及赏罚等条例。在此不去一一赘述。
就科考后的任用来说,各朝虽有不同,但不难看出其共同之处:一是复试合格之后才授予相应的官职,复试不合格的还可以参加下一次的复试;二是通过考试的都享有相应的特权;三是通过科举的官员比例越来越高,升官速度也较快(他们多有一定的真才实学);四是伴随着封建社会的没落,科考后的任用也越来越难。
五、科举制度的利弊
(一)从历史的一般情况看,一项政治制度能够在一定的社会中得到确立,并能长久地被予以实施贯彻,该制度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其推动历史前进的进步性,有其繁荣人类文化成果的积极一面。科举制度的合理性、进步性、积极性主要表现在:
1、科举选官制度与封建社会其他选官制度相比,要进步得多,合理得多。科举制度以考试为选拔人才的基础,颇有些考试面前人人平等的味道,且为了防止考官偏见以及受托、作弊等,各朝又有复试、誊录、糊名、磨堪等规定,以确保选官不受干扰。与察举、九品中正制相比,避免了人的主观作用,淡化了门第、家世的影响,形式上给几乎每一个人提供了可以进入仕途的均等机会,而且确实使大批中小地主及知识分子进入到封建国家统治机构中来,为封建统治阶级拓宽了政治基础。由于读书人有了一条读书、考试、作官的三位一体的仕进之路,缓解了中小地主不能进入仕途而产生的不满情绪,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的因素。正因为如此,唐太宗看到当时人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盛况时,不禁得意地说:“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
2、隋唐以后,特别是宋、明、清等朝代,通过科举制度,把原来分散的选官权力完全收归中央,设专门的机构负责考试,又设机构负责中第者的任用,这对于加强中央集权,保证社会安定是极为必要的。宋以后各代,再无地方割据局面出现,且经济、文化多出现盛世,可见其积极意义。
3、科举制度对于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繁荣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历代科举考试都比较重视文学诗赋,宋代还曾专设词科,而且历代各级考试几乎都设有一场科考,规定必须有诗赋一首,都刺激了人们在诗词上大下工夫。无疑科举起了推动作用。
4、科举制度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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